工程保修金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保修金管理程序
当客户购房入住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根据万科公司客户致上的原则,要求维修人员必须当天到现场解决并处理问题,而通常施工单位难以达到此要求,根据过去工作经验,此维修工作只能由万科公司组织人员施工,但施工后所发生的费用在与原施工单位保修款中扣除时,遇到大量扯皮情况,对双方的工作都带来较坏影响,故与所有承建万科公司的工程单位订立保修金包干使用办法如下:
1、保修金基数为工程总造价的2%;
2、甲方扣留包干保修金为:(1-优良率)×保修金基数
注:由于质检站在竣工验收时难以全部检查出隐含的质量问题,故甲方扣留包干保修金不得少于25%×保修金基数。
工程竣工结算后,除保修金的扣留部分以外,其余部分和结算款一并付给施工单位。以后有维修,所扣留的维修金就作为专项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维修。多不退还,少不补贴。
保修范围之外的质量问题,仍由责任单位负责。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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