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隧道管理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规定和要求,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汇报检查执行情况。
2、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所所辖范围内与工作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所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3、 协助上级制定和完善管理所的各项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会议讨论通过后,具体负责实施。
4、 按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管理所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公司反映管理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 根据本管理所的实际提出安全生产建设意见,按规定向公司上报管理所的安措计划于安全隐患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6、 组织召开管理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各类人员。
7、 协助领导编制、审查设备大、中、小修计划,根据检修项目确定检修时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根据设备维护、检修任务临时调配人员。
8、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理所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技术培训和检查。
9、 参与负责管理所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并处理事故,按规定填报报表。
10、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对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汇报并监督整改。
11、 完成上级规定的其他安全事项。
第2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⑵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解决各单位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负责落实调度会下达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计划。
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负责落实。
⑷坚持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和安全设置与技术施工'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⑸及时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指挥生产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产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⑹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第3篇 隧道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隧道工作人员须知:
1、所有隧道施工人员必须遵照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胶鞋、防尘用品等),否则,禁止进入隧道。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衰弱、癫痫病、色盲和眼耳严重缺陷者,不准进入洞或参加隧道作业。
3、饮酒后严禁进入隧道,进入隧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与未然。
4、隧道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超速行驶方向刹车状况良好,严禁乱开乱乘。
5、洞内施工用电,包括照明线路按规定由电工安装,严禁乱接乱挂。
6、爆破作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必须由专人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过那个担任,获过火工品运输、保管、使用按章办事,决不能麻痹大意,做到万无一失。
7、进洞一定要注意锚喷地段的危险面,脚手架平台是否牢固,照明是否符合要求,作业范围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接近。
8、隧道施工的班长,必须做好交接班纪录。
二、隧道用电安全标准
1、要求隧道线路有设计,符合有关规定,实行'三项五线'制,动力、照明分开。
2、在隧道用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
3、对隧道内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盒必须有门锁。
4、隧道内敷设电缆也要符合有关的规定。
5、隧道内线路及用电设备 出现问题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处理。
三、隧道全断面施工安全措施
1、坚决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铁路隧道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生产组织,坚持班前点名讲安全,周一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确保施工安全。
4、对各类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为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5、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搞好光面爆破 ,以保持围岩的完整性,增强围岩的自身承载能力,提高围岩的稳定性,是工作面杜绝出现'危面',有效地保证施工安全,根除落实伤人事故。
6、爆破20分钟以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防护专人找顶。
7、针对围岩情况,爆破后应尽快实施锚喷网支护及时封闭围岩。
8、定期检查支护情况,发现支护变异,喷层异常裂缝,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工撤离,经加固处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9、加强监控量测,根据监控量测数据指导施工,若发现测量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量测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待避,待制定处理措施后再进行施工。
四、隧道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并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进入隧道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带病人员进洞。
3、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处于安全状态,如喷锚支护,开挖面顶部及两帮基岩是否稳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4、各工序钻眼人员操作前,应检查风钻、风水管接头是否牢固,严禁打干钻,不得边打眼边装药。
5、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6、光面爆破宜选用低密度、低猛度、低爆速或高爆力的炸药采用其它炸药时应进行换算。
7、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大于等于200米。
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9、检查人员在爆破后进入要作面应注意:有无瞎炮。当发现瞎炮时,必须有原爆破人按规定处理;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岩石,喷锚支护有无损坏或变形。
10、钻眼与装药一般不得平等作业,为防止点炮中途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手电筒。
11、当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尺寸(不少于15米),应停止一端的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2、爆破器材的加工,就在远离洞口50米以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戴化纤衣物。
13、施工人员除遵守本规则外,进洞施工遵守国家和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隧道施工光爆安全作业标准
1、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侵入及落石影响的安全地点,所有爆破地点的通路上均应设置警戒。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为:独头坑道不小于200米。
2、当两个对穿工作面间的厚度:硬岩小于15米,软岩小于20米时,应由一端打通。
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能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但不得早于15分钟。
4、装药只准使用本、竹制的以及铝、铜制成的炮棍。
5、导火索长度应根据点炮人员避到安全处需要的时间来决定,但在任何情况下导火索长度不应短于1.2米。
6、切割导火索要用锋利的刀子,切口应平正。打折,过粗,过细或外部有操作的导火索应切去不用。
7、炮眼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不得打残眼。
8、在水中或潮湿地点进行爆破,起爆药包应使用抗水爆炸材料。对容易受潮的爆炸材料,要进行防水处理。
9、导爆索应用锋利的刀子切割,用搭接法连接时,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cm,并用胶布扎牢实。
10、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捆扎在距导爆索端头10~15cm处,用胶布扎紧。雷管的底部应指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11、处理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严禁拉动导火索或雷管脚线以及取出雷管,应在距瞎炮不小于40cm处另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对于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炸药,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
12、运输爆炸材料时,其他易燃、易爆物资不得同车运输,除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
13、车辆不得超过中速行驶,防止急刹车。
14、爆炸材料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装卸。
15、炸药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药箱下要垫方木或木板。
16、库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箱堆放高度不超过1.8米,宽度不超过2.0米
(2)雷管堆放高度不超过1.0米,宽度不超过两箱,地面应铺以软垫。
(3)箱堆间不得小于0.3米,箱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坑内洞室为0.2米)。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3米。
17、施工工地临时炸药库存放量:炸药不应超过10吨,雷管不应超过一万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18、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选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19风钻钻眼前应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1)机具、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2)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20、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
21、钻眼时,两台风钻间距至少保持在2米
22、人工钻眼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风钻一侧,防止钻杆忽然断裂时好生意外,
23、钻深眼时,应先用短钻杆钻孔,后用长钻杆续钻
六、隧道施工喷锚施工安全作业标准
1、喷锚施工必须按设计厚度及长度施工,不得任意增减
2、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3、当喷射砼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立即用钢架支撑进行加强支护。
4、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软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5、在不良地质隧道中采用喷锚支护时,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6、喷射前清除受喷面松动岩石及浮碴,并用压力水或高压风清除干净
7、喷射前,钢筋网应与锚杆联接牢固,接头稳定
8、喷身中发现有脱落的石块或砼块被钢筋架住时,应及时清除
七、隧道施工出碴安全作业标准
1、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2、各种摘挂作业,均应设立专职联结员。
3、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满足装载机写械安全运转,装载缆后主胶管应有专收放。
4、卸碴时,有专人指挥,专人控制。
5、机动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⑵除机动车司机、信号员、联络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⑶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应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⑷机动车的闸、灯等,必须保持良好。
⑸单独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打开前照明灯。
⑹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⑺接近或通过风门、道岔、较大坡度地段,洞中横通道口,施
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八、隧道施工衬砌啊作业标准
1、衬砌用台车拼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版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4、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5、在2米以上高处工作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应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7、电路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
9、工作平台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能顺利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11、作业人员应戴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免碰伤。
九、开挖班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的岩石应清除。
2、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严禁干钻。
3、风钻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⑴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⑵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⑶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4、施工中,严格按技术放线进行钻眼,对于欠挖的地方要及时处理。
5、钻眼进程中,要站在风钻的一侧,防止钻杆折断伤人。
6、钻眼的角度、深度,严格按光面爆破钻眼要求进行。
7、凿岩台架在升降或走动时,要给予信号,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8、吹眼时,要通知所有人员让开,并且保证炮眼的质量。
9、装药连线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用火雷管引爆时,要保证引线的长度。
10、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到安全区。
十、喷锚支护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施工前,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机具布置在安全地带。
2、ⅳ、ⅴ级围岩进行锚喷支护施工时,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在危险地带应先喷射5厘米厚的砼,然后进行喷护作业,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
3、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4、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喷射砼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7、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跟喷头,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过0.4兆帕
8、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进行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方严禁站人。
10 施工操作人员的皮肤,应避免与速凝剂及其他化学品接触,宜采用电动送风帽、防尘口罩,压风呼吸器等防护面具
11锚喷支护时应采取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加强作业区局部通风等措施减少粉尘浓度,使之<10毫克/m3 ,保障工人身体健康
十一、砼班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砼施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高空作业段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3、砼灌注前,必须经技术人员及领工员认真检查验收,同时检查标模板支撑是否安全可靠,合格后可灌注
4、砼振捣器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5、振捣器使用前检查各部位是否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使用后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6、作业平台上的振捣器及其他用具不用时,按放平稳,严防掉落伤人。
第4篇 信息监控中心隧道监控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2.监控工作范围
监控工作主要分为五部分,分别是:隧道设备操作情况、隧道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隧道图像巡查情况、特殊情况、环境指标情况。
3.设备操作记录
(1)设备:照明、通风、卷帘门、信号灯、消防水泵、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可变情报板。
(2)记录内容:开启和关闭设备的原因、时间及设备编号。
(3)情报板发布内容:
正常:进入隧道小车左道,大车右道
小车请走左道,大车请走右道
限速80,注意安全
保持车距、禁止超车
雨天:雨天路滑、减速慢行
雾天:前方有雾、减速慢行
雪天:雪天路滑、减速慢行
事故:前方事故、减速慢行
前方事故、禁止通行
堵车:前方堵车、减速慢行
前方堵车、禁止通行
施工:前方施工、减速慢行
前方施工、限速30
4.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1)设备:监控室设备及隧道外场监控设备。
(2)记录内容:查看相关设备工作状态,正常的,打√,异常的,打×。
5.图像巡查记录
(1)巡查范围:隧道内所有摄像机监视情况。
(2)巡查时间:接班后,每小时全部巡查一次,并记录。
(3)巡查内容
①违规主线停车。发现车辆在隧道主线违规停车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②停车带停车。发现车辆在隧道停车带停车后,密切观察20分钟。20分钟后自行开走的,不记录;20分钟后没有开走的,利用有线广播劝其离开,无效的,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③行人。发现隧道内有行人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④事故。发现隧道内有事故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站领导、信息中心、路政、交警,同时对相应路段的信号灯、情报板、照明灯、风机进行操作,并详细记录。
⑤抛撒物。发现隧道内有抛撒物时,立即通知就近的值班人员,对抛撒物进行处理,并记录。
(4)巡查结果正常的,写“正常”,异常的,在对应摄像机记录内写明实际情况。
6.特殊情况
(1)项目
①隧道现场情况:主要是对隧道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作记录,如:违规停车、事故、火灾等异常情况;
②电话:主要是对特殊情况的信息汇报作记录,如:报警电话、接警电话、上级电话等。
(2)记录内容
①对隧道现场情况的发生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作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
②对电话的时间、接话人、授话单位及人员、电话内容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
7.隧道环境指标
通过摄像机、照度仪、co/vi检测仪、风速风向检测仪实时对隧道内照明情况和通风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即通过操作照明开关、风机等设备,使隧道各类环境指标符合要求。
第5篇 信息监控中心隧道监控信息工作管理
1.目的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2.监控工作范围
监控工作主要分为五部分,分别是:隧道设备操作情况、隧道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隧道图像巡查情况、特殊情况、环境指标情况。
3.设备操作记录
(1)设备:照明、通风、卷帘门、信号灯、消防水泵、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可变情报板。
(2)记录内容:开启和关闭设备的原因、时间及设备编号。
(3)情报板发布内容:
正常:进入隧道小车左道,大车右道
小车请走左道,大车请走右道
限速80,注意安全
保持车距、禁止超车
雨天:雨天路滑、减速慢行
雾天:前方有雾、减速慢行
雪天:雪天路滑、减速慢行
事故:前方事故、减速慢行
前方事故、禁止通行
堵车:前方堵车、减速慢行
前方堵车、禁止通行
施工:前方施工、减速慢行
前方施工、限速30
4.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1)设备:监控室设备及隧道外场监控设备。
(2)记录内容:查看相关设备工作状态,正常的,打√,异常的,打×。
5.图像巡查记录
(1)巡查范围:隧道内所有摄像机监视情况。
(2)巡查时间:接班后,每小时全部巡查一次,并记录。
(3)巡查内容
①违规主线停车。发现车辆在隧道主线违规停车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②停车带停车。发现车辆在隧道停车带停车后,密切观察20分钟。20分钟后自行开走的,不记录;20分钟后没有开走的,利用有线广播劝其离开,无效的,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③行人。发现隧道内有行人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④事故。发现隧道内有事故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站领导、信息中心、路政、交警,同时对相应路段的信号灯、情报板、照明灯、风机进行操作,并详细记录。
⑤抛撒物。发现隧道内有抛撒物时,立即通知就近的值班人员,对抛撒物进行处理,并记录。
(4)巡查结果正常的,写“正常”,异常的,在对应摄像机记录内写明实际情况。
6.特殊情况
(1)项目
①隧道现场情况:主要是对隧道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作记录,如:违规停车、事故、火灾等异常情况;
②电话:主要是对特殊情况的信息汇报作记录,如:报警电话、接警电话、上级电话等。
(2)记录内容
①对隧道现场情况的发生时间、地点、具体内容作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
②对电话的时间、接话人、授话单位及人员、电话内容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
7.隧道环境指标
通过摄像机、照度仪、co/vi检测仪、风速风向检测仪实时对隧道内照明情况和通风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即通过操作照明开关、风机等设备,使隧道各类环境指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