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综合管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公司行政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3.每月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部署安全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针对不同季节特点,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交通运输、生产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狠抓预控、防范事故。
6.经常深入基层各单位,掌握和了解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声音、隐患严肃查处,并责成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7.负责指导和服务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8.负责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年审。
9.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表彰安全先进,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对违章肇事人员有权按规定予以批评教育、罚款。
10.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好事故“四不放过”工作。
11.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上报资料积累,建立事故档案,健全和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安全场综合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安全场综合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求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溶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3篇 综合部行政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岗位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遵守《安全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三、建立健全本岗位安全职责,并遵照实施。
四、深入现场,了解基层安全状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认真参与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4篇 安全责任制: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在行政事务部主任领导下,对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综合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行政事务部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综合管理的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部门的安全日活动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熟悉本专业所属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的规格性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入库质量关,对入库的备品备件、工器具的质量好坏负责。
3.9 在行政事务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公司内务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10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行政事务部内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总经理工作部内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11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内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12 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13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14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15 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行政事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事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
第5篇 建筑渣土运输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发票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第6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综合治理管理细则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办公室综合管理股股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各类资产管理,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确保公司办公资产的安全。
二、做好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订购、报废、盘点等管理工作。
三、做好办公用品、低易品的购买、登记、领用及保管工作。
四、做好各类劳保福利用品的标准拟定、采购及分发管理工作。
五、做好各类电脑、电话、传真、复印等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转。
第8篇 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03.10.28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综合管理部主任在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对综合管理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主任综合管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认真贯彻执行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协助筹建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相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3.5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6 负责企业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书报、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3.7 负责筹建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编制、修订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3.8 负责筹建处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加强基础管理、专业管理、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的措施,建立牢固的安全基础。
3.9 围绕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协助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协助qc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加安全措施中的科技含量。
3.10 负责筹建处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和奖惩兑现,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重奖重罚,以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11 安全生产情况要列为《xx电报》公司新闻、xx电网站等新闻的重要报道内容,同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工作。
3.12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13 事故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用车。
3.14 负责筹建处司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大型的安全活动。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第9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综合人事部部长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严格用工制度,及时做好上岗安全教育,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素质。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定期组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教育,将工程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员工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
第10篇 综合管理部考核科考核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工作”的方针,积极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通知和命令。
第三条 认真搞好好矿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分析。
第四条 搞好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切实做到落实到位。
第五条 切实做好月度绩效考核统计工作、做到奖罚分明、考核公正。
第11篇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
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大中城市不容忽视的问题。
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
1.1 目标和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使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使事故等级和事故频率控制在预先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应遵循差异性、明晰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原则。
1.2 内容
城市轨交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如图1所示。
其中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专门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具有规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点,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作的前提和保证。
运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行车组织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和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内容。该体系贯穿于其他各体系之自然界的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各种软硬件设备故障都会引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各种社会政治经济矛盾和个别人的不健康心理也为城市轨道交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专业性强、技术设备复杂、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强、高峰低谷落差显著、时效性强,其建设一般又采取地下或高架形式,因此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和事故救援的难度均较大。此外,安全事故会降低轨道交通的可信赖度,形成社会疑惧心理,在一个长时间段内影响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3年2月的韩国大邱地铁火灾更是震惊世界。为此,建立和完善城市中并将其有机结合起来,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事故预防体系是指针对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人、设备、管理以及环境的要求体系,包括对行车、设备、职工伤亡、旅客伤亡、火灾、水灾、震灾、风灾、爆炸、投毒等各种事故的预防。
事故处理与调查体系包括受伤人员抢救和死难人员善后处理、抢修和重建、勘测和分析、责任划分及事故报告等内容。
对运营企业的检查评估体系主要包括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估、对安全生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相应的奖罚措施。
规划建设安全要求体系和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体系主要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和设备制造必须达到安全要求,以及投入运营后一定时期内对这些要求符合程度的规定。
1.3 机构和职能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借鉴其他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门如图2所示。各部门的职能如后。
国家和地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出台行政法规;制定行业安全管理政策和安全管理目标;依法对运营企业、规划建设企业以及设备生产和进出口企业实施安全监管;向运营企业颁发安全许可,向设备制造和进出口企业、规划建设企业颁发安全资质证书;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并提供事故调查报告;负责对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运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设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部门;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围绕运营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行车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乘客行使安全管理职能;搜集、积累、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资料;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按要求向其提交安全工作报告及其他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协助其做好重大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确保部门间的协作达到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公安、消防和医疗部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与轨道交通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打击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和乘客为目标或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为主要场所的治安犯罪、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救治各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另外,消防部门还对运营企业实施消防监管。
规划建设企业: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贯彻有关安全规定;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工程图纸或报告施工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设备生产和进出口企业:按照有关安全要求组织产品的生产和进口;将产品送检或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 建立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建议
2.1 完善法制法规建设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法规尚属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均没有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具体规定。立法空白导致通过行政手段来建立和运作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与法建手段相比,行政手段虽然同样具有强制性,但在稳定性和明晰性方面却相去甚远,这将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隐患。在全国性法律法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首先推动地方立法,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做出规定,如《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2 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
我国对轨道交通行使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往往机构规模小、专业人员缺乏、兼职情况多,难以有效行使安全监管职能。目前应在已具有轨道交通设施的城市试点建立由安全管理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该部门独立于运营企业之外;其权利和责任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日后根据行业的发展程度,在适当时机建立全国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与其他监管职能合并建立统一的行业监管部门。
2.3 建立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设备依赖性较高。目前我国亟待建立科学规范的针对不同地理环境、不同轨道交通类型的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体系。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营初期往往盈利性较差,在制定上述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差异性原则,针对某一类型、级别的轨道交通项目制定必备安全设备规定,强制要求投入。而对于其他安全设备,则由投资方和运营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投入。
2.4 强化安全审核和评估工作
在轨道交通项目投入运营之前,运营企业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消防等部门的初检和安全评估,安全认证必须成为申请运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进入运营阶段,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对运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还可以指定专业科研或咨询机构对运营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责令运营企业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吊销运营企业的运营许可。
2.5 强化安全教育
一方面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另一方面要大力向乘客宣传并督促其遵守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普及和强化紧急状态下的逃生技能培训。
3 结语
在“十五”规划中,国家正式提出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战略,预算投资约2000亿元,各城市申请立项的拟建线路总长度约2000km。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产品是旅客的空间位移,而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则是首要质量要求。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必将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12篇 化验室综合管理员安全职责
1.负责化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计划,并保持记录。
2.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货验收,并保持记录。
3.负责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并保持记录。
4.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危险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掌握《化学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工作岗位中。
6.配合化验室主任作好化验室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