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计量管理机构及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1、主题内窑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完善计量基础工作,规定了计量人员的职责。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计量工作。
2、内容与要求
2.1生产部计量工作职责
2.1.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企业各部门、各车间的执行情况,增强职工的计量意识。
2.1.2落实本企业计量确认体系在计量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和人员方面的需要,保证本企业计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2.1.3审批全厂性的有关计量的管理程序文件,并发布实施。
2.1.4充分发挥计量工作的作用,凡重点科研项目,新产品的试制与鉴寇,产品质量的分析、考械、生产工艺的改革等工作,指派计量人员参加研究解决其中的计量问题。
2.1.5将企业计量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规划,使企业计量工作不断适应生产、科研发展的需要。
2.1.6决定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
2.1.7审查计量内部审核情况,组织计量确认体系评审。
2.2计量员工作职责
2.2.1在分管厂长领导下,搞好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的统一管理工作,达到单位制的统一和计量数据准确一致,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核算和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2.2.2负责企业内部计量管理系统的建立,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2.2.3定期组织计量器具的检修,搞好a、b、c分级管理计量和器具周期检定工作。
2.2.4负责计量工作各项计划的制定,确保计量工作在企业内部正常开展。
2.2.4计量人员必须抓好计量器具的登记建帐、建卡,标志管理计量器具的配备、检测工作,其送检率和抽查率达规定要求。
2.2.5指导车间兼职计量人员工作,督促检验测试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如实填报计量数据,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和协调。
2.2.6负责计量器具送检及业务联系工作。
2.2.7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督促工作,确保使用正确,保管妥善,维护保养得当。
2.2.8认真做好计量数据监督认证,做好年终计量工作总结,参加企业计量体系内审工作提出计量工作改进意见。
2.3计量内部审核员职责
2.3.1积极参加计量管理业务培训,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计量内部审核员证。
2.3.2独立子被审核项目和部门之外,确保审核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策划并完成帘核工作,验证计量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并形成书面材料。
2.3.3验证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2.3.4收存和维护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2.4兼职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2.4.1负责本部门、车间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和登记发放工作,协助质检科搞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2.4.2按期检查本部门、车间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或没收计量器具,并报生产部进行处理。
2.4.2.1私自保管和使用未经质检科登记编号的计量器具。
2.4.2.2使用的计量器具未张贴管理标志。
2.4.2.3使用的计量器具无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已超过检定周期。
2.4.2.4使用的计量器具无封缄已被损坏。
2.4.2.5使用的计量器具已经损坏或经检定已经报废的计量器具。
2.4.2.6已经封存停止使用来办理重新启用手续而擅自使用的计量器具。
2.4.2.7准确度不符合本厂计量文件配备规定影响检测预期使用的计量器具。
2.4.3负责提出本部门、本车间在用计量器具流转控制管理,接受质检科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2.4.4负责提出本部门计量设备的购置计划,编制本部门管理范围的检测能力分析表。
2.4.5凡新增、遗失、损坏报废更换计量器具,应及时向生产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遗失、人为损坏计量器具,责任人应予赔偿。
2.4.6根据周检计划,按质检科要求,及时做好计量送检准备工作确保计量器具送检率。
2.4.7配合质检科搞好计量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2.4.8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计量资料。
第2篇 计量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 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自检或送检工作,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设备台帐及检验记录工作,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数据准确性负责,检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2. 操作人员应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方法进行,禁止违章操作。
3. 对被检器具应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检定规程,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
4. 检测结束或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室电源和设备电源,保养好仪器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5. 经常性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清洗。
6. 实验室里严禁水源和腐蚀气体入内,非本室人员末经许可不得入内。
7. 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仪器应安放整齐,布局合理。
8. 室内要干燥防潮,温度力求稳定,防止急剧升降,防止直接通风。
第3篇 计量管理工作职责
计量管理职责
根据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上栗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及《上栗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为了规范计量管理,特在各供电所设立计量专责人,由各供电所的营销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法规、标准、规程及计量工作方针、政策。
二、负责高压封钳、封印的领用以及低压封钳、封印的收、发工作,并要求有收、发记录。
三、负责高、低压计量器具(电能表、互感器)的领用、保管、发放,并要求有相应的业扩报装单和变更用电工作单。
四、建立完善好本所的高、低压计量台帐,要求在2006年4月份以前完成。
五、各所管辖区内如有计量装置需要现场校验,负责及时与公司计量所联系。
六、负责本所每月电能表、互感器周期轮换的统计、上报。
七、负责了解预付费计量柜的工作原理,并能及时处理一般计量故障。
八、对异常表计应及时反馈意见给公司计量所、反窃电稽查大队,以方便各相关科室到现场处理并追补电量。
九、具备组织电能计量差错、故障和窃电案件的调查与处理的能力。
第4篇 医院医疗计量管理室工作职责
医院医疗计量管理室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计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订本单位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三)统一管理医用计量器具的申购、采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降级和报废的各个环节。
(四)组织对计量器具确认间隔,以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五)做好计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确保计量器具始终在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七)做好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
(八)做好计量人员的管理。
第5篇 计量器具管理的工作程序
1、 根据生产的需要配备所需的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以满足生产的要求。
2、 建立标准器具及在用计量器具档案,附有检定证书等原始记录。
3、 开展检定工作的所有仪器仪表均由计量仪表室进行维护和检定。
4、 计量检测数据由计量仪表室进行收集和整理。
5、 计量器具的设置由生产部或使用部门报请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6、 计量器具不准随意移动、更换、新增、报废或拆除,如须变动,应报生产部批准,登记注册后方可实施。
7、 计量器具统计工作每年核对一次,并健全统计资料。
第6篇 电业局计量中心抽样管理工作程序
抽样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证抽样结果的代表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而制定抽样管理程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需要为后续检测/校准/检定物质、材料或产品进行的抽样活动。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抽样方案。
3.2各班组负责人负责审核抽样方案。
3.3各班组检测人员负责抽样方案的制定和抽样活动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抽样要求的接收
当班组接受顾客要求,对批量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工作时,请顾客在《任务委托单》或合同的备注栏中填写现场抽样委托要求。
4.2抽样方案的编制、审批和修改
4.2.1抽样组成员接到抽样任务后,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写抽样方案,或在检测/校准/检定方案中体现抽样策划内容。
4.2.2在承担抽样检测/校准/检定任务时,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有对该类产品的抽样检测/校准/检定方法及要求时,应按标准要求,并在征得顾客同意后,实施抽样。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没有规定该类产品抽样方法及要求时,可按顾客的要求的方法进行抽样。
4.2.3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没有规定该类产品的抽样方法及要求,且顾也未提出抽样要求或方法时,班组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所承担的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性质,制定详细的抽样方案,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4如果顾客对抽样方案或选用方法有偏离和增删要求时,应在《任务委托单》或合同的备注栏中详细记录顾客要求的相关内容,并报告与抽样检测有关人员。如有必要修改合同,应执行《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4.2.4抽样方案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方便获得。
4.3抽样的准备
4.3.1抽样人员应准备抽样方案及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或相关的抽样记录表格等。
4.3.2按技术标准规范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准备所需的抽样设备和工具、量具。
4.4抽样的实施
4.4.1抽样人员及顾客相关责任人依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抽样活动。
4.4.2现场抽样工作在不影响顾客生产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4.4.3抽样应严格执行抽样标准和方案,抽样结果应由本检测/校准/检定人员独立判断,不受委托方或其他人员的影响和干预,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抽样的公正性。
4.4.4将被抽样品妥善封存和编号,必要时,抽样人员和供样方代表签署姓名。
4.4.5封存后的样品必须用妥善方式发送至实验室。抵达实验室后,要核验封存状态,做好记录并办理登记手续。为样品制备和后续的检测工作做好准备,执行《检测和校准物品处置管理程序》。
4.5检测报告/校准、检定证书中对抽样的要求
4.5.1当抽样是检测/校准/检定工作的一部分时,应当在检测报告/校准、检定证书中给出有关抽样信息的声明。详实报告抽样过程及相关的抽样技术标准规范。
4.5.2如果顾客对文件规定的抽样方法有偏离和增删要求时,应在检测报告/校准、检定证书中加以注明。
5相关文件
5.1gaepc/qp-03(a/0)《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5.2gaepc/qp-09(a/0)《记录控制程序》
5.3gaepc/qp-21(a/0)《检测和校准物品处置管理程序》
5.4gaepc/qp-23(a/0)《报告和证书管理程序》
6记录
6.1gaepc/qr-085《任务委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