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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规定范例(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1 16:10:08 查看人数:78

行政管理规定范例

第1篇 行政管理规定范例

行政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毒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赃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2篇 行政中心窗口办公微机日常管理规定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微机日常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在本窗口使用自己的帐号操作中心办公软件,不得使用他人的帐号、密码登陆。

2.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微机上安装与本中心办公无关的程序,严禁外来软盘随意装入中心微机运行。窗口单位如要安装本部门的业务软件,需报经中心批准后方可安装调试。

3.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本中心的微机,否则因误操作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后果由该窗口的工作人员负责。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特别是中心办公软件,以防数据丢失,关闭插板电源后方可下班。

5.运行办公软件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遇到问题及时与中心主控室管理人员联系,不得进行盲目操作和恶意操作。

6.不得在上班时间内玩游戏,不得随意删除文件和重装操作系统。

7.窗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装机箱和打印机,否则对硬件造成损坏或缺损,后果自负。

8.严格作息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时间之外操作微机。

9.中心主控室配备杀毒软件,已安装到办公微机上,工作人员定期对办公室及窗口的微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

10.窗口微机和电话插孔不准随意移动,严禁两个插孔相互调换。

1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直至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政纪处分,并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资格。

12.中心为各窗口一次性配备的微机办公设备(含打印机、电话机、桌椅等)为中心所有,各窗口单位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平时应注意保管和维护。设备的耗材、维护及更新费用由各窗口单位自理。

第3篇 公司行政管理规定一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

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4篇 企业行政管理规定一

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外部关系,做好协调与服务,使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档案管理

1、建立专门档案室、档案柜,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搜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2、归档范围:公司的证照、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技术资料、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委托书、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的齐全完整,重要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4、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清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要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一般内部档案经行政部经理批准方可。

5、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如按规定需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行政部经理(或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6、档案资料等重要文件要与办公物品区别分类,规范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三、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部经理(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方可用章,特殊情况由行政部经理(或专人)电话请示总经理方可用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表格、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 以备查询、存档。

4、不允许在任何空白合同或不规范的文书资料上盖章。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行政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打印。

3、公司及各部门打印的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五、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驾驶员隶属行政部管理,保证车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2、总经理用车由本人或行政部指派,并告知车辆管理人员。

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用车由行政部安排派车。

4、部门用车由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到综合部按规定办理请车手续。

5、个人因私事不得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6、行政部要加强车辆管理,对车辆的使用、保养、维护制订详细的计划。

7、行政部要做好公司车辆的用油管理。

六、办公用品购、发管理

1、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和计划编制办公物品采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2、行政部应根据各部门计划批准采购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领用批准登记手续后,严格发放和使用管理。

3、物品采购一律入库、入账、严格履行收发登记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4、行政部物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安全,严格按章办事,不允

许非工作人员进行库房。

5、单位数额较大(500元以上)的物品需部门申报,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购买、领用。

七、行政事务管理

1、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检查,明确专人监管,严格制度措施,保障职工利益和身体健康。

2、严格执行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经行政部安排的,行政部有权拒绝签单或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制订措施保证办公区域、宿舍生活区的安全、卫生、节约和规范化管理,贯彻执行好宿舍生活区管理规定。

4、加强公司院内未开发利用土地的田间生产管理,制订措施严加落实。

5、明确专人,制订制度加强对职工文体活动的管理,千方百计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6、明确责任,加强对公司有关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监督,因工作疏忽造成责任事故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严格公司外出招待用餐制度,做好公司的重大接待工作。

8、催办、查办、落实、监督公司决策层决定事项、制度,上传下达、协调部门关系。

9、公司基础设施、办公设施的添置、管理、维护和有效使用。

八、人力资源管理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人才招聘计划,积极吸纳、培养、选择优秀人才。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奖罚兑现。

3、按规定做好出差人员的登记、考核、补助工作,使该项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4、按时、按规定递交公司的考勤情况至财务部,做到不错、不漏、及时全面,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制订长、中、短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成效。

6、做好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7、落实员工、部门绩效考核工作。

九、文秘与报刊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1、搜集整理有关公司会议、文档资料,起草、校对公司文件、简报、通知及其它公文,并整理收发。

2、分年或半年作出报刊或杂志的订阅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3、分管人员每日对报刊等取回进行分类,规范处理,并做好有关信函、报刊的转交转送。对两周后的报刊等资料分类存档备查。

4、任何人不得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借阅处理,需经行政部经理批准。

5、公司行政部负责为公司各部室邮发信件。

十、附则

1、本制度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行政部,研究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复。

2、行政部制订的相关制度可与本制度配套使用,如有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的,由行政部统筹处理。

3、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部岗位职责

为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对本部门各岗位设置、岗位描述如下:

一、岗位设置:

行政经理、行政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员

二、岗位描述:

(一)行政部经理:负责行政部全面工作。

职责范围:

1、承办上级领导和同级的集体决策及领导个人交办的事项;

2、承办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3、承办职能部门转办的有关事项;

4、积极主动辅助领导决策;

5、履行管理职责;

6、认真履行领导交付的指挥职责,做好执行性指挥和应变性指挥;

7、做好协调工作;

8、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9、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考核等人力资源工作;

10、组织做好公司印鉴、介绍信、函件及报刊资料的收发等管理;

11、根据公司规定,负责组织公司各种会议。

权利:

1、调配、使用本部各岗位人员;

第5篇 日常行政管理规定一

第一章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规定

1.目 的:为规范公司办公管理及加强公司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本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4.工作挂牌

4.1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挂牌。

4.2员工应妥善保管挂牌,遗失应立即补办,费用自理。

5.办公室规范

5.1办公桌

5.1.1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5.1.2简易文具应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5.2办公时,应当将所处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夹中,如遇临时有事离开或有客人访问,应当将正在办理文件的文件夹及时合拢。

5.3离开办公室,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或抽屉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座椅推放至办公桌正下方。

5.5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应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5.6电源: 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

6.语言规范

6.1交往语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

6.2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6.3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立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说“不”)。

7.行为规范

7.1私人信函自费交寄。

7.2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区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

7.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7.5因公外出时,应事先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外出后,因情况变化而不能按时赶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领导。

7.6发出的传真应注明: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发件人的联系方式等。

7.7接听电话应首先答复“您好,西藏药业”,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7.8办公时间内不擅离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同事。

7.9适时调整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或会议中则应取消铃声。

8.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9.附则

9.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1.目 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总公司部门内部会议参照执行。

3.权责说明:

3.1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

3.2 会议提拟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4.会议提拟与审批

4.1公司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4.2 公司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分管领导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分管领导批准。

4.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5.会议安排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6.会议准备

6.1会议通知

6.1.1会议通知按“谁组织,谁通知”的原则进行。

6.1.2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6.1.3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进行书面通知,并向总经办提交会议准备申请;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6.2其它准备

6.2.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6.2.2会务服务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6.2.3总公司召开的公司会议统一由总经办承担会务服务工作。

7.会议组织

7.1 会议组织遵照“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

7.2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8. 会议记录及纪要

8.1 公司会议应进行会议记录。

8.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8.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8.3.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8.3.2会议记录应采用实录形式,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8.3.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8.3.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审核签名。

8.3.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8.3.6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外泄。会议记录本交总经办存档,永久保存。

8.4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8.4.1会议纪要的形成、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并填写《会议纪要发放审批单》,包括纪要编号、发放范围、主管领导意见等事项。

8.4.2会议纪要应分类存档,并按重要程度确定保存期限。

9.会议跟进

9.1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等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另有决定的,从会议决定。

9.2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10. 会议纪律

10.1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10.2会议期间除了紧急情况外不处理其他事务,包括不接听电话。

10.3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员工手册》2.3,2.4的规定进行处理,接听电话的由主持人酌情处理。

11.会议保密

11.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向外泄露。

11.2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11.3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12.附则

12.1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12.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2.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三章 文件管理制度

1.目 的:为确保文件收发等事务正常、顺利进行,规范文件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总经办管理公司的收发文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管理。4.公司发文

4.1公司发文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加盖公章有效。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随意起草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

4.2公司发文程序

4.2.1各部门制作以公司名义对外接洽或汇报的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起草,交总经办核稿后呈送总经理签发。

4.2.2总经理签发后由总经办制作文件,并将总经理签发原件一起送印鉴管理员盖章。

4.2.3盖章完毕后,由总经办办理发、送、呈、存档事宜。

4.2.4未签发的文件,总经办按收文分类登记;签发后的文件按发文分类登记。总经办需做好收文及发、送、呈登记,并将有总经理签字的原件存档。

4.3公司发文分类、编号:西藏药业〔2006〕××号。

4.4对外文件必须做成红头,以示严肃和正规,格式附后。

4.5无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的文稿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5.公司部门发文

5.1公司部门在内部行文一律以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同时签署生效,不再加盖部门印章;任何部门不得以个人签名或部门名义对外行文。

5.2公司部门发文主要分为总经办发文和其他部门发文。

5.2.1总经办发文:在管理制度内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必对子公司及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发布的文件,原则上可由总经办制订、分管领导签发生效。

5.2.2其他部门发文。其他部门可在其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内部部门行文,经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发后,在公司内部有效。

5.3公司部门发文格式附后。

5.4部门发文超出部门职权范围,又不应由公司发文的,须由相关部门共同签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行文。

5.5公司内部发文按以下办法分类、编号:

西藏药业(总经办、信息部、***)发〔20××〕××号

6.收文

6.1公司以外单位送、发给我公司的文件由收文单位签收,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行文、业务管理部门行文、合作、协作单位行文等,同时填写《收发文登记表》,格式附后。签收之后即存档一份并于接件当日立即填写《收文处理表》报送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积压延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立即报送。

6.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办理收文事宜。

6.3各部门应将处理完后的来文、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一并交总经办存档,同时,每半年清理一次,没有及时存档的全部存档,并将填写的《收发文登记表》一起存档。

7.其他

7.1文件的发文、收文部门负责人应注明文件密级或者“不得复印”、“不得携出”字样。

7.1.1绝密: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

7.1.2机密:机密档案为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 秘密:秘密档案为仅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各部门对各类文件必须严格分类、专人管理并妥善保管。

7.3单位、个人调、借阅文件或部门间借阅文件,必须按规定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属秘密级以上的文件需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

7.4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打印、复印、签章,必须按规定严格办理,并做好登记,严禁未经同意私自处理。

7.5收发文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公司专题会讨论处理办法。失密、泄密的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处理,没有或不及时归档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8.附则

8.1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注:流水号用6位阿拉伯数字,前四位表示日期,后两位部门由部门编流水号。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1.目 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总经办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及本制度的执行。

3.2公司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司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3公司员工必须完成资料移交工作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3.4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领导,总公司和各部门、各子公司二级管理并根据权限分级查阅。

3.5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对档案进行管理和工作,以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同时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档案归档

4.1归档资料包括

4.1.1已签署生效的本公司文档(如合同、合同附件、正式通知、工作计划、财务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工资表、补贴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协调程序、会议纪要审批稿等),已签署生效并接收的关联公司文档。

4.1.2已签署生效的外联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文件(如行业政策、发文通知、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手续、批件、技术资料、合约、与项目有关外联企业的租赁、订购、承包、代理、转让合同及附件、技术成果等)。

4.1.3业务部门已完成正式结果的文档(如部门业务专项报告、专项数据及统计资料整理结果、已完成签署手续的各类单证、报表、会签单、统计表等)。

4.1.4公司及部门收集并已整理完毕的外来资料(如图片、录像、软盘、图书、广告册、产品册、售楼书、企业介绍、确认样板、小样、黑稿等)。

4.1.5人事、行政等内部管理文件及联营、参股、合作等外部前期业务合作文件。

4.2归档方法

4.2.1文件、资料的正件与附件,正本与底稿等应一起归档。原件正本必须归档,执行机构只能留用原件副本或复印件。

4.2.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须条理、系统化,按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排列,使卷内文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4.2.3案卷封面字迹应工整、清晰,封面用毛笔或钢笔书写。

4.2.4注明起止日期、件数、页数。附详细卷内目录。

4.3归档要求

4.3.1归档资料必须具有成套性、完整性。独立业务或部门资料应尽量分类归档,相关业务应尽量归于同类。

4.3.2归档资料必须层次分明,按时间及阶段归档以便符合其形成规律。

4.3.3归档资料必须符合各类档案管理范围。类别划分应涵盖公司业务的所有方面;归档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内容及历史过程,任何档案资料均不得经过修改、删减或取代等处理。

4.3.4公司员工因外出参观学习、参加重要的会议收集的各种材料必须归档,未经签署归档意见,财务部不报销差旅费。

4.3.5当年形成的各种材料,次年2-3月各部门和子公司整理后向总经办移交归档,重要的文件需及时归档。

4.3.6归档的文件必须符合归档的要求。

4.3.7归档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履行交接手续。

5.档案保管

5.1归档资料需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5.2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3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各部门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次年2-3月将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办保管。

5.4属部门和子公司保管的档案: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总经办。

5.5公司总经办应有存放档案的档案室,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5.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5.7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分类长期保存,不得遗失、损坏。档案遗失、损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处罚责任人。

6.档案借阅

6.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6.2借阅档案,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借阅表的主要内容为:档案名称、等级分类,借阅事由,时间,借阅人,负责人,经手人等内容,表格由公司统一制定。

6.3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7.档案保密制度

7.1档案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案,分别用文字标示。拟制文件时,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

7.1.1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

7.1.2机密档案: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秘密档案: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借、查、阅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抄录、照像,不准带离办公区域。

7.3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需经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与原件等同管理。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员注明拷贝字样。

7.4涉秘档案不得以普通邮件寄发。

7.5外出工作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有保证文件安全的措施。

7.6严禁将秘密级以上文件的废品向收购站出售。

7.7保守档案机密。档案人员或查阅档案者,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8.档案销毁

8.1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无权销毁公司档案。

8.2档案销毁须由档案管理员填写销毁清单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8.3销毁档案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9.附则

9.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五章 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印鉴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印鉴使用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证照使用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六章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办公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并发放,实行采购与保管“人员分开、责任分开”的原则。

4.办公用品的界定:本规定中办公用品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纸杯等。

5.办公用品的采购:

5.1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设置最低库存线,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根据最低库存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5.2办公用品由总经办安排专人进行采购,但总经办应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组织一次对供应商及办公用品价格和质量的筛选、考察,并将考察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5.3办公用品购回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5.4办公用品采购责任人要遵循“量足质优、开支适当”的原则。

6.办公用品的保管

6.1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准确记录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和库存数量、单价及金额。

6.2每月5日前管理员应提供上月办公用品月报表,月报表内容包括:上期库存余额、入库总额、出库总额、本期库存余额、各部门领用种类及金额等。

6.3每季度第三个月最后一天,由总经办组织办公用品盘点,填写办公用品季报表和盘点表等,并对盘点情况作出说明。

6.4如办公用品帐物不符,查清原因后由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6.5办公用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7.办公用品的领用

7.1 领用时应按保管责任人的要求进行签收。领用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

7.2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总经办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发放办公用品,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7.3超过本规定界定范畴的办公用品,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购、领用。

8.附则

8.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七章 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确保公司办公设施的合理使用,规范办公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

3.1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由总经办负责。

3.2办公设施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办公设施的保管。

4.定义:办公设施指办公事务用的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

5.办公设施管理

5.1办公设施由总经办统一购买、配置、分发、领用、修缮并记录台账。

5.2台账按部门分别设置,分别记录各部门领用、借用和使用办公设施的情况。

5.3供应或配置的办公设施,记录部门名称、物品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配或使用该办公设施。

5.4各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所配置的办公事务用物品,负有使用与保管的责任,防止办公设施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与破损。

5.5使用者调离时,总经办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离通知对办公设施另行安排。

5.6总经办每年6月和12月对库存办公设施进行盘点,并把账物是否一致的情况,制成清查明细表,上报分管领导。

5.7总经办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向分管领导上报办公设施报表。

6.办公设施保管

6.1办公设施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使用者不得委托他人保管家具。

6.2未经使用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已经投入使用的办公设施。

6.3办公设施破损或污染需要进行修理与清洗,各部门应与总经办联系,由总经办负责办理各项修理与清洗事宜。

6.4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毁损、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7.办公设施报废:总经办经检查确认破损家具已经没有修理必要时,应书面向分管领导请示是否予以报废处理。

8.附则

8.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八章 车辆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使公司车辆得到合理配置、调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

3.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原则,总经办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

3.2本制度所指车辆包括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和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

4.车辆调度

4.1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原则上由使用者个人使用,对于本部门的客人接待原则上使用该车,应与公司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由使用者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特殊情况下,个人使用的车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4.2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由车队负责调度。用车人一般应提前半天将填写完毕的“派车申请”交车队,车队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车。紧急派车应于事后完善派车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车通常提前一天申请,以便合理安排出车。

4.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后,应填写行车记录表,同时将有关票据一并交用车人签字,否则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费用。

4.4如遇节假日,值班领导可安排值班驾驶员出车。

4.5派车顺序

4.5.1董事长、总经理用车。

4.5.2接待各职能部门领导。

4.5.3学术活动。

4.6以下情况不予派车

4.6.1一般公务活动,如送一般资料,零星采购等。

4.6.2就近办理的公务活动。

4.6.3公司人员搭乘飞机。

4.7公用车辆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指定位置,周末应将车钥匙交派车人管理(值班车除外),不得公车私用。

4.8公司车辆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须填写《车辆外借申请表》,并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车辆维修保养

5.1车辆责任人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和卫生清理,并填写车辆检查登记表,如出现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5.2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责任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队核准后在公司指定维修厂办理,私自外修费用自行承担。

5.3 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确定维修事宜。

5.4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当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向技术员反映,车辆修复后,须通过技术员检验后方可签字出厂。

5.5车辆如需更换零部件,必须事先向车辆管理员报告,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费用管理

6.1驾驶员应节约用油,不得私自为他人加油。

6.2驾驶员每月长途补贴报销程序如下:驾驶员将“派车单”、“费用单据”交车队负责人审核,并由车队负责人填写行车补贴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销。

6.3停车费和其他费用经车队负责人审核,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6.4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用车人签字后方可按照规定报销。

6.5车辆的油耗应与车辆行驶里程相符,如差额过大,且无法说明原因,由驾驶员承担差额部分的80%。

6.6车辆的年审、保险及养路费等可预见固定费用,须按规定申报资金计划。

6.7车辆的长途使用费用,按照派车单的记录,落实到各用车部门,在费用报销时单列。

6.8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必须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批准的项目进行开支,同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下可事先告知车管人员和分管领导,手续后补。

6.9公司车辆个人使用的维修费,个人部分按照公司规定比例进行分摊。

6.10每月5日以前总经办应向分管领导提交上月车辆费用报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领导提交修理厂和保险公司的综合考察报告。

7.驾驶员管理

7.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礼貌行车。

7.2驾驶员应每天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清洁(包括车辆内部和车辆外部)。

7.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7.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缺失立即补充,出车返回后要检查油量,发现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车前临时加油。

7.5驾驶员如发现所驾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检修,应立即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车辆和安排进厂维修;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车送厂维修。

7.6出车在外或出车返回,停车应确保车辆安全。如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7.7驾驶员对自已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7.8下班后驾驶员应注意休息,上班时不得疲劳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和酒后驾车,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7.9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予以劝止。

7.10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不能主动与客人交谈,应树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出车返回,应立即向管理人报到。

7.12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事后沟通。

7.13驾驶员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报,说明原因。

7.14任何时间应保持通讯的畅通。

7.15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用车。

7.16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发现后按200-500元/次罚款,并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7.17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累记三次,公司将予以辞退;

8.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

8.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将情况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车队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8.2公司公用车辆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其承担比例为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8.3在工作时间发生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公司应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8.4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差额部分由用车人全额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或刑事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8.5公车私用造成的车辆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9.附则

9.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九章 接待管理规定

1.目 的: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规范公司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总经办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由有关部门牵头对口接待总经办予以配合。

4.接待原则:

4.1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4.2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4.3厉行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

5.前台接待

5.1前台人员应礼貌询问来宾意图。

5.2客人进入公司和客人留言、留物,均要进行详细登记。

5.3前台应先致电来宾需会见的职员,确认后带入会客区或者其他会见地点。

5.4未经需会见人员确认,不得允许来宾进入办公区域。

6.工作接待

6.1接待申请:各部门若需总经办安排或者配合接待,由各部门填写接待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总经办实施。

6.2接待要求:

6.2.1根据公司及客人的需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现西藏药业的品牌形象。

6.2.2接待人员要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3了解来宾情况:包括单位、人数、性别、身份、以及年龄健康状况,来宾的目的要求,交通工具,车次航班和抵离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安排食宿等。

6.4拟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工作的组织分工,陪同人员,食宿地点及房间安排,餐费标准及宴请意见,交通工具,费用预算,活动方式,日程安排,汇报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等。

6.5根据接待方案进行正式接待。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十章 图书、报刊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规范图书、报刊杂志的购买、订阅和使用,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图书、报刊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4.图书管理

4.1各部门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自行购置。

4.2购置图书后,购置人应持图书及发票到总经办办理图书入库及借阅手续。

4.3图书资料应加盖公司图书专用章、编写图书书号及进行图书资料的登记。

4.4图书借阅应进行详细登记,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图书资料的要照价赔偿。

4.5总经办应编写图书目录,建立图书档案。

4.6购置人报销时应附上图书入库单。

5.报刊杂志管理:

5.1报刊杂志由各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将报刊杂志订阅申请单交总经办。

5.2总经办汇总各部门订阅申请单,制作报刊杂志订阅清单并统一订阅。

5.3前台根据订阅清单在收到报刊杂志时进行登记、分类后,立即分发至各部门,由各部门签收。

5.4总经办应建立报刊杂志登记备忘簿。

5.5报刊杂志由各部门使用、保管,专业性的报刊杂志应保持每期的连续性并作为公司图情资料保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毁损等。

6.总经办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根据图书杂志档案检查一次图书杂志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分管领导。

6.附则

6.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6.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十一章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配合网络及系统在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之目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 各单位

拥有本部门计算机的使用权力,使用异常或有适当需求时拥有要求网络管理人员协助维护的权力,并承担本单位计算机的保管和日常维护的义务。

3.2 信息部

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其外围设备由信息部统一管理、购买和维护。信息部拥有建议配置、采购公司计算机的权力,并承担对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的维护、各部门计算机异常处理及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作的义务。

4.管理原则

4.1集中管理原则:所有计算机相关硬件与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集中管控。各部门及单位按网络规划及工作需要向网络管理人员申请。

4.2 责任落实到人原则:所有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都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3 优先处理原则

所有计算机需求的优先权为:

a级:服务器的稳定及相关需求

b级:财务部门

c级:其它部门

5.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及维护

5.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

5.1.1 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5.1.2 信息部了解使用部门的工作对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配置需求情况。

5.1.3 信息部提出建议购置方案。

5.1.4信息部进行市场询价(三家供货商)。

5.1.5报分管领导批准。

5.1.6选择供货商实施购置计划。

5.1.7信息部验收合格后登记造册,办理领用手续。

5.1.8按照使用部门需求安装调试软件。

5.1.9交付使用。

附: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流程:

5.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各单位使用的计算机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指定专业人员维护,各单位不得擅自开机修理。

5.2.1 凡由公司信息部购买登记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由使用者及时向信息部计算机主管人员报修,说明故障现象。

5.2.2 信息部在收到报修申请后,填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单,一般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应说明原因)。

5.2.3 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维修,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如果需更换硬件,需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经使用单位领导及信息部签字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5.2.4 维修完毕,由使用人员和该单位领导在计算机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5.2.5 维修人员将计算机维修单带回信息部备案。如果更换了硬件,应在计算机档案中填写相关硬件更换记录。

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工作流程

6.计算机用户

6.1计算机用户必须是本单位审定的人员,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使用与工作相关的软件;使用非本单位计算机,应经所在单位的领导批准后方能操作。

6.2公司给个人或单位配备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需由领用人和单位领导在信息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领用人和单位负责人需保证所用计算机的完好。

6.3 各计算机用户必须保持所使用计算机表面及外围设备的清洁,计算机和通讯线缆应摆放整齐有序。注意计算机防尘、防水和阳光直射。

6.4 计算机用户应正确使用、操作配备的设备,并在自己的权限内进行数据录入和查询。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而又无法排除时,应立即通知信息部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动手打开机壳和外围设备。

6.5 计算机用户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

6.6 如因工作需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需在使用单位之间进行调整,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在信息部备案后方可进行。

6.7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各单位严禁自带软件在上网的计算机上运行,如因工作需要,应先由信息部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后,在信息部指定的计算机上操作。

6.8 禁止在公司的计算机网络上安装、运行游戏程序。

6.9计算机用户发生工作变动或是离职,必须办理电脑设备、使用密码、数据盘等资料的移交手续。

7.计算机信息保密

7.1各单位对储存于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和重要数据,应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包括:

7.1.1 各单位计算机资料的保密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单位领导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检查和督促本单位计算机资料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

7.1.2 应设置进入计算机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

7.1.3 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密级较高的文件根据需要可由信息部提供的专业加密软件进行加密。

7.1.4 局域网内进行文件共享时,应设置共享密码和权限,共享完成后须立即取消共享。

7.2 计算机用户不得查看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信息资料;亦不得探听其他使用者的操作密码,以获取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信息资料。

7.3 计算机用户的操作口令要有一定的数目(至少6位),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

7.4 计算机用户在登陆相关工作软件进行操作时,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处理,应先退出上述软件,以免其他非本机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

7.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外提供数据和软件。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同意。

7.6 信息部的专用服务器要做到专机专用,并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与计算机网络管理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信息部,也不能随意使用专用服务器,以免造成系统损坏。

7.7 对于分散摆放在各单位的网络工作站及其外围设备,除单位指定的计算机用户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动用。

7.8 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给各单位分配的工作职责,及时为各部门的计算机用户设置专门的帐号和操作口令。

7.9计算机用户在上网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网络工作站及其外围设备,并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帐号上网工作。

7.10 各单位如遇人员变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便删除该用户的原有帐号。

7.11 随着公司发展,如果需要安装新的工作软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信息部统一安排实施。

7.12 计算机用户在上网操作时,如果发现公司局域网上有违反公司计算机信息资源保密制度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信息部人员,共同做好公司计算机信息资源的保密工作。

8.数据备份

8.1计算机用户必须做好本单位计算机资料的备份工作。

8.2计算机用户在确保本单位资料保存完整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选择备份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各自的数据备份工作。

8.3如果有特殊备份需要,请与信息部联系。

9.计算机病毒防治

9.1 公司信息部负责向公司领导提出计算机病毒防治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信息部组织实施。

9.2 计算机用户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使用。

9.3 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软盘、光盘以及其他可移动存储器,必须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方可使用。

9.4 如发现所使用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应首先通知信息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9.5 计算机用户应主动关注计算机病毒的出现情况,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如不要登录不明网站,谨慎打开不明邮件等,互通信息,提高防毒意识。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十二章 信息情报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信息情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信息部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等。

3.2专项信息情报由各部门管理。

3.3信息情报内容

信息情报的内容包括:公司的资源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国家政策信息、与公司销售有关的信息(医院和医生情况、医院药品用量情况、对方医药公司的资信情况等)、行业信息、新药研发动向、竞争对手信息、市场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等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

4.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

4.1 公司内部信息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提供,信息部负责汇总、分类、整理、分析、提炼和发布。

4.2 信息部将公司各单位收集的信息情报汇总后,由专人分类整理和分析提炼,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供公司内部交流。

4.3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是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公司信息的收集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者子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

4.4信息情报的传递实行“零通报”制度,对于特别重要或者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应及时上报,对于一般信息情报,各单位应将收集的信息情报经本单位领导审阅后,在每月20日前交给信息部,信息部的邮箱地址:;信息部应主动与各单位信息负责人沟通以收集公司信息。

4.5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不限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应树立大局观,凡是对公司发展有利的信息,都应及时通报,信息部对各单位的信息情报上交情况应做好统计。

4.6信息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者“信息简报”形式发布,以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

5.专项信息情报管理

5.1专项信息情报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并指派专人对本单位专项信息情报进行收集、管理、汇总和分析等。

5.2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的安排,或者主动针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专题收集信息并汇总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公司的信息情报仅供公司内部交流,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任何人不得外传,亦不能窃取以谋求私利。

7.公司所有员工对公司的信息情报有保密义务。

8.信息情报收集发布程序

8.1 各单位指定的信息员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的信息情报。

8.2 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信息情报。

8.3 信息情报报送公司信息部。

8.4 信息部对收集到的信息情报汇总、筛选、编辑。

8.5 将信息简报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8.6 正式出版。

8.7 送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各单位。

9.附则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信息情报收集发布流程

第十三章 rt*使用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充分发挥rt*实时通信平台的即时沟通优势,节约办公经费,保证公司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特制定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rt*帐户管理:

3.1rt*帐户由信息部根据“帐户申请表”或者“撤销帐户申请表”予以设立或撤销。

3.2信息部应保证公司每台计算机都安装rt*客户端,以确保rt*的正常使用。

4.rt*的使用

4.1 rt*用户应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帐号在每日开机后登录并保持在线,以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

4.2 用户在使用rt*系统时,如需外出办事,应设置如“外出办事,有事请打手机”、“不在办公室”等自动回复语加以提示,并保持手机通畅,方便短信接收。

4.3 在日常工作中,应充分使用rt*会话、文件传递和程序共享等功能,以达到沟通和协作的目的,尽量控制使用打印、电话和传真,节省办公资费。

4.4 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规定各rt*用户发送短信的权限。用户只能利用rt*发送与工作有关的手机短信。

4.5 正常安装运行的rt*程序,用户不能擅自删除、修改用户资料。

4.6 rt*的安装使用是为了方便工作,上班时间不应出现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严禁添加与工作无关的外部qq,禁止上班期间和外部qq聊天。

5.附则

5.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5.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rt*的id管理流程图

第十四章 网站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保障公司网站良好的运行状态,规范网站维护流程,合理利用网站资源,建立公司在互联网上的信息交换平台,使之成为充分展示公司形象的重要窗口,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公司信息部负责。

4.网站信息管理

4.1 信息采集发布

4.1.1 信息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各单位、子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国家主管部门、行业重大新闻、政策法规等。

4.1.2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4.2 网站信息的发布规定

4.2.1 需在网站(尤其是公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通过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由信息发布单位将拟发布的资料(文字、图片、表格、程序等)经所在单位领导确认后,向信息部提交发布申请,并经信息部主管领导确认同意后方能发布。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1。

4.2.2 信息提交单位需确保所发布资料准确无误。信息部在发布前对信息再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3 网站信息的反馈和回复

4.3.1网站信息的反馈主要有论坛、留言版和公司邮箱,网站管理人员应根据内容及时报告相关单位或人员,由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答复和处理。

4.3.2 网站管理人员在收到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的回复后,应立即上传,不得延误。

4.4 网站信息的整理、删改、备份

4.4.1为了优化网站空间,网站信息的整理需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是删除过期信息等,但所整理的信息都须进行备份,并建立档案目录,方便以后查找。此项工作由信息部负责。

4.4.2 各论坛版主、网站管理员需尽职尽责,按照规定及时整理版务,如发现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应及时删除,但必须做好记录,将删除文件备份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

4.4.3 除上述信息外,各论坛版主、网站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拥有删改权限的人员不得随意删改网站信息。对违反规定者,公司将取消其权限并严肃处理。

5.网站的安全

5.1 公司网站服务器由中国电信托管,信息部网站管理人员应保持和托管方工作人员良好的沟通,以应对网站服务器出现的运行问题。

5.2 公司论坛给大家提供了宽松的言论交流空间,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公司、泄露秘密、攻击他人等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等。

5.3 公司指定的论坛版主必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整理自己所在版面的内容,并接受网站论坛系统管理人员的督促。

5.4 关于论坛管理的其他规定,见公司论坛管理制度。

5.5 信息部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防护工作。

6.网站管理员工作要求

6.1 公司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6.2 网站管理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控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如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如有需要并协助网络公安人员进一步处理。

7.公司网站资源的保护

公司互联网资源属企业的无形资产,有知识产权特性。包括网络电子标志,和公司名、产品名等相关的互联网中文域名、英文域名、中文实名、通用网址等,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网站推广计划和知识产权保护安排,联系相关注册服务机构,保护好公司互联网资源。

8.信息发布流程工作程序

8.1 拟稿;

8.2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

8.3 申请单位领导审核、校对;

8.4 将申请表及拟发布信息电子文件交信息部;

8.5 信息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8.6 信息部网站管理员核对无误后上传至公司网站。

9.附则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十五章 论坛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规范论坛的管理,维护公司良好的信息及言论自由秩序,充分发挥这一信息交互平台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公司信息部负责对论坛的规范管理工作。

4.会员id注册

4.1 在注册会员id前必须同意本论坛所有相关规定,注册时按步骤填写个人信息,不允许出现非法字符。为了避免密码被盗,注册时请添加密码提示问题和回答问题后及时提交信息部认证。

4.2 id注册注意事项

4.2.1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司领导或其他同事之名注册;

4.2.2 请勿注册和其他会员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2.3 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会员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2.4 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4.3 签名档与头像注意事项

4.3.1 签名档内容规定要积极健康;

4.3.2签名档图片最多使用1张图片其宽和高均不得超过200象素;

3.3.3 签名档与头像不能影响论坛页面浏览速度;

4.3.4 严禁使用色情,封建和*图片作为头像。

5. 发贴须知

5.1 论坛管理员、版主有权删除以下帖子:

5.1.1 反对国家政权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

5.1.2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5.1.3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1.4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1.5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1.6 煽动公司内部矛盾,影响内部团结的;

5.1.7 危害论坛稳定性类等;

5.1.8 严重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其id号或封其ip。

6. 回复贴须知:回复贴的删贴标准同上,此外,与发贴主题严重无关无聊的回复贴也可能将被删除。

7.修复贴

如果帖子出现了排版或其他错误,造成不能正常显示,版主有权修改,使之正常显示。

8.精华贴的认定

8.1 对符合以下标准的帖子,管理员、版主有可能将其加入精华贴或增加其积分。

8.1.1内容健康向上,对公司经营发展有一定价值的,原创贴优先考虑;

8.1.2 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能够让用户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或心灵上得到升华,思想得到提高的;

8.1.3 对公司合理、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的。

9.id的不予通过、锁定及ip封锁的标准

9.1 不符合“注册id注意事项”的;

9.2 注册id后没有通过信息部admin身份确认的;

9.3 发违反论坛规定的帖子屡教不改的,受到锁定后反复注册的id的;

10.版主职责

10.1 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版块。

10.2 版主需保证每天1小时以上的论坛在线管理。

10.3 服从论坛管理员的领导和管理,根据论坛管理规定“ 发贴须知”、“ 精华贴的规定”自觉管理好相应的版面。

10.4 建立和维护版内正常的秩序。

10.5 及时回答会员提出的问题。

10.6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确立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

10.7 负责相应版面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于版面存在的技术问题要及时提交给管理员处理。

10.8 负责相应版面内容的更新和变换,不断适应网友浏览和交流的需求。

10.9 对于蓄意或恶意灌水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可向管理员反映或投诉,采取相应措施)。

10.10 严禁版主有人身攻击或带头骂人灌水现象出现,严禁版主利用其版主权限谋求个人利益或攻击他人。

10.11 负责收集网友对bbs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给管理员。

10.12 管理员平时将从版面人气、帖子数量与质量、精华区整理、版主回帖、版面风气与氛围等多方面对版主进行监督,工作不在状态的版主,管理员有权提交意见至公司领导并取消其版主资格。

11. 特别说明

本公司认证论坛,仅供内部员工交流使用。为了方便管理,凡注册会员,其id号需建立与之真实姓名相对应的id使用清单,但管理员有保密的义务,不能将此资料用于其他用途。

认证论坛的帐户管理与rt*帐户管理相同。

12. 相关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12.1 公司论坛id管理

12.1.1 公司论坛id管理程序参见rt*管理程序。

12.1.2 公司论坛id管理流程图参见rt*管理流程图。

12.2 公司网站留言版管理回复

12.2.1公司网站留言版管理回复工作程序:

12.2.1.1 公司信息部指定网站管理员负责下载公司网站留言版栏目的留言内容,并分类;

12.2.1.2 网站管理员将网站留言分发给公司领导、各单位;

12.2.1.3 收到留言的公司领导、各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留言中提及的问题;

12.2.1.4 将回复内容传递给网站管理员;

12.2.1.5 网站管理员上传回复;

12.2.2 公司网站留言版管理回复工作流程图:

13.附 则

13.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13.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3.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十六章 内部资料管理制度

1.目 的:公司内部资料有利于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成立编委会负责内部资料的组织工作。

3.2编委会由各单位指派一名人员组成,并由编委会选出编委会主任一名负责编委会的日常事务。

3.3编委会成员在此项工作中的表现将作为个人考核的参考指标。

4.内部资料组织

4.1为了提升内部资料的制作质量,各单位领导应重视内部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

4.2 各单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记者,负责本单位内部资料的采集工作。

5.内部资料不得有如下内容

5.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5.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5泄露国家秘密的;

5.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5.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5.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酬劳:内部资料鼓励原创,并经编委会确定后予以一定奖励。

7.工作流程

7.1 各单位指定的记者或编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单位内部资料;

7.2 各单位领导负责审定本单位报送的内部资料;

7.3 将内部资料报送编委会;

7.4 编委会对收集到的内部资料汇总、筛选、编辑,制作内部资料初稿;

7.5 将内部资料初稿报送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审阅;

7.6 汇总定稿;

7.7 分送公司各单位。

8.附则

8.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内部资料流程图:

第6篇 物业行政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行政管理之安全管理规定

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办公安全及消防、个人安全的有关规定。

1.办公安全

1.1 来访者必须在接待者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公司范围。来访者不可单独在办公场所进出。

1.2 公司员工应注意保管好公司文件,不得泄露或让非相关人员传阅,保守商业机密是每个员工应遵守的纪律之一。凡废弃、复印有错漏、重复的机密文件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乱弃。

1.3 所有公司电脑上的软件和文件均属公司财产,不得用作私人用途或提供给其他公司各部门,管理电脑的员工应注意电脑的加密,应定期更换密码。

1.4 员工外出离开办公室要检查空调、电脑、电灯、门窗等是否关好门。出入办公室随手关门。

2.消防安全

2.1 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必须检查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

2.2 如发生火警,不论程度大小,必须保持冷静,并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呼叫援助。

2.3 使用电器须防止电线负荷过重。

2.4 公司办公室及房间内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2.5 楼梯、过道、出口处严禁堆放物品。

2.6 吸烟者离开前必须注意熄灭烟头。

2.7 员工宿舍及餐厅需小心烟火。

2.8 火警电话:119。

3.个人安全

3.1 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工作指导安全操作。

3.2 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应注意个人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3.3 报警电话:110

3.4 急救电话:120

第7篇 企业行政管理规定

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外部关系,做好协调与服务,使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 档案管理

1、 建立专门档案室、档案柜,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搜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归档范围:公司的证照、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技术资料、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委托书、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3、 档案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的齐全完整,重要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4、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 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 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⑶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清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要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一般内部档案经行政部经理批准方可。

5、 档案的销毁:

(1)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 如按规定需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

⑶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行政部经理(或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6、 档案资料等重要文件要与办公物品区别分类,规范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三、 印鉴管理

1、 公司印鉴由行政部经理(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方可用章,特殊情况由行政部经理(或专人)电话请示总经理方可用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 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表格、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 以备查询、存档。

4、 不允许在任何空白合同或不规范的文书资料上盖章。

5、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 公文打印管理

1、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行政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打印。

3、 公司及各部门打印的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五、 车辆管理

1、 公司车辆、驾驶员隶属行政部管理,保证车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2、 总经理用车由本人或行政部指派,并告知车辆管理人员。

3、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用车由行政部安排派车。

4、 部门用车由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到综合部按规定办理请车手续。

5、 个人因私事不得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6、 行政部要加强车辆管理,对车辆的使用、保养、维护制订详细的计划。

7、 行政部要做好公司车辆的用油管理。

六、 办公用品购、发管理

1、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和计划编制办公物品采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2、 行政部应根据各部门计划批准采购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领用批准登记手续后,严格发放和使用管理。

3、 物品采购一律入库、入账、严格履行收发登记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4、 行政部物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安全,严格按章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行库房。

5、 单位数额较大(500元以上)的物品需部门申报,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购买、领用。

七、 行政事务管理

1、 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检查,明确专人监管,严格制度措施,保障职工利益和身体健康。

2、 严格执行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经行政部安排的,行政部有权拒绝签单或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 制订措施保证办公区域、宿舍生活区的安全、卫生、节约和规范化管理,贯彻执行好宿舍生活区管理规定。

4、 加强公司院内未开发利用土地的田间生产管理,制订措施严加落实。

5、 明确专人,制订制度加强对职工文体活动的管理,千方百计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6、 明确责任,加强对公司有关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监督,因工作疏忽造成责任事故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 严格公司外出招待用餐制度,做好公司的重大接待工作。

8、 催办、查办、落实、监督公司决策层决定事项、制度,上传下达、协调部门关系。

9、 公司基础设施、办公设施的添置、管理、维护和有效使用。

八、 人力资源管理

1、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人才招聘计划,积极吸纳、培养、选择优秀人才。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奖罚兑现。

3、 按规定做好出差人员的登记、考核、补助工作,使该项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4、 按时、按规定递交公司的考勤情况至财务部,做到不错、不漏、及时全面,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 制订长、中、短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成效。

6、 做好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7、 落实员工、部门绩效考核工作。

九、 文秘与报刊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1、 搜集整理有关公司会议、文档资料,起草、校对公司文件、简报、通知及其它公文,并整理收发。

2、 分年或半年作出报刊或杂志的订阅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3、 分管人员每日对报刊等取回进行分类,规范处理,并做好有关信函、报刊的转交转送。对两周后的报刊等资料分类存档备查。

4、 任何人不得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借阅处理,需经行政部经理批准。

5、 公司行政部负责为公司各部室邮发信件。

十、 附则

1、 本制度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行政部,研究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复。

2、 行政部制订的相关制度可与本制度配套使用,如有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的,由行政部统筹处理。

3、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行政部岗位职责为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对本部门各岗位设置、岗位描述如下:

一、岗位设置:行政经理、行政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员

二、 岗位描述:

(一) 行政部经理:负责行政部全面工作。职责范围:

1、 承办上级领导和同级的集体决策及领导个人交办的事项;

2、 承办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3、 承办职能部门转办的有关事项;

4、 积极主动辅助领导决策;

5、 履行管理职责;

6、 认真履行领导交付的指挥职责,做好执行性指挥和应变性指挥;

7、 做好协调工作;

8、 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9、 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考核等人力资源工作;

10、 组织做好公司印鉴、介绍信、函件及报刊资料的收发等管理;

11、 根据公司规定,负责组织公司各种会议。权利:

1、 调配、使用本部各岗位人员;

第8篇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规范化的管理,加强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职等责任事件的监督与管理,强化责任事件控制措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责任事件

责任事件是指由于未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强,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2.1、质量安全事故:员工因为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的事件。

2.2、工作失职:因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失职,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事件。

2.3、行政事件: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员工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

2.4、其它事件:其它对公司产生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形象损害的行为。

3、事件责任的认定

3.1、责任认定的原则:事实求是,公平、公正。

3.2、不同类型的责任事件由相关的调查部门负责责任认定:质量事故由技术科负责,质检科协助;工作失职由人事科负责;行政事件由人事科负责,总务科协助;其它事件由相关部门负责。(注:调查部门的负责人领导组织调查工作;事件发生部门不参与本部门调查)

3.3、发生责任事件后,责任部门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相关情况(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并由相关的调查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责任认定工作。

3.4、调查部门应在两日内做好相关的责任认定及处罚决定。(重大责任事件调查不能超过一周)

4、责任处罚

4.1、处罚的类型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效益奖金;行政处罚分为留职查看、降职、辞退。

4.2、责任事件的处罚,由调查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与过程界定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根据事件发生部门员工的隶属关系确定其领导责任。

4.3、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责任部门要进行经济处罚,具体金额参照经济损失的5%——10%执行;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5%,并予以留职察看处分。

4.4、发生一般的质量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责任部门的经济处罚金额参照经济损失的15%——50%执行;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5%——15%,并予以留职察看处分。

4.5、年内出现两次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领导予以降职处分;出现两次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领导予以辞退处分。

4.6、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质量事故处罚尺度处理;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况给予罚款50——200元/次,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4.7、行政事件的处罚,根据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4.8、泄露公司机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或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行贿受贿、谋取私利的责任人予以辞职处分。

4.9、对于突发的质量安全、财产与人身安全、环保等责任事件隐瞒不报,经查实对隐瞒的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次,同时对事件的责任人和单位仍按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责任部门领导的先进评选及年终效益奖金。

4.10、调查部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责任认定与处罚决定,根据情况酌情对调查负责人进行100——500元/次处罚。

5、责任处罚管理程序

5.1调查部门对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详细的分析、调查。根据以上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罚决定。并把处罚决定通知责任部门,调查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处罚单》。

5.2责任部门针对事故造成的后果、损失,分析原因,提出合理预防及整改措施,并由调查部门及时的跟踪调查其整改成效。

5.3分管副总与总经理分别对事件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

5.4调查部门根据《处罚单》的处罚金额填写《缴款单》,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由财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5《处罚单》由人事科留档管理;《缴款单》由财务科留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后附《处罚单》、《交款单》样本)

第9篇 公司行政管理处罚规定

常言道,有规矩方能成方圆,所以,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拟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公司。以下提供关于公司行政管理及处罚规定,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并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

办公室管理

1、保持工作桌面整洁,认真整理、保管好本岗位文件资料。下班时认真清理文件资料,并整理归类,以方便清洁员工桌面。

2、离开座位、下班后将座椅推到桌面内。

3、办公区域严禁乱扔、乱倒、乱吐等不良行为,切记维护地毯清洁。

4、为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进餐或携带食物上班。一线员工在餐厅用餐。

5、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吸烟请至楼梯口吸烟区,吸烟完毕烟头随手放入指定区域。

6、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及本区域空调和电灯,尤其是休息日及节假日个体加班时,更要注意关闭空调及电灯。

7、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有序,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看小说。

8、非工作需要的上网、睡觉、大声喧哗、吃喝谈笑、听音乐等扰乱秩序及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9、公司电话勿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发生电话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违反本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次。

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申请员工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由其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2、员工离职时,依据个人台帐明细将耐用物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果耐用办公品丢失,按照成本价的80%赔偿。行政助理在离职申请表上予以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钥匙管理

1、员工需使用公司门、柜子、抽屉等钥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领用其使用之钥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各类柜子,行政人事部负责保管、发放、做好领用签收记录。

3、原则上所有钥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备份一把,特殊部门除外。

4、员工离职将其领用之钥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须由行政助理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钥匙如有遗失需按如下规定金额赔偿:

(1)所有门钥匙50元/把。

(2)柜子、抽屉钥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备份钥匙者)。

(3)柜子、抽屉钥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备份钥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为员工身份识别的标志,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卫生整洁,不得擅自将名牌上的信息进行涂改,行政人事部将进行不定时检查,一旦发现有未佩戴名牌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3、各部门负责人上班前需检查部门员工名牌的佩戴情况,督促员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遗失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并交补办手续费20元。不办或未办的员工将给予50元/次的处罚。

员工工作服管理

1、根据公司规定,行政人事部统一订制员工工作服,并负责统一发放,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2、按公司规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洁,朴素大方。未穿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3、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颜色。

4、工作服遗失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并交重新订制费50元/件。

补充说明

1、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发生,行政人事部依本制度执行处罚手续。出具处罚通知,并张榜公告。

2、员工罚款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归入公司奖励基金。

3、本制度的批准执行及相关条款的变更均由总经理批准进行。

4、本制度的日常执行管理及解释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上海****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10篇 物业公司行政奖罚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 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 2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下决定的审批。

3. 3人事部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的复核。

3.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点

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依法管理,执法必严;

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 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 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劝退、解雇、自动离职)。

4.3奖罚标准。

4.3.1 嘉奖1次奖1天岗位工资,警告1次扣1天岗位工资。

4.3.2 记小功1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1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 记大功1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1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 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

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1次。

4.3.5 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

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4.3.6 一年累计记大功2次,晋升一级工次,一年累计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着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抗洪、灭火、防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行为。

4.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

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证分数有3次列本部门第一者;

b)工作有突了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要建议给予警告处罚:

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及时效制规定,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 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h)其他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须给予警告处分者。

4.4.4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者;

b)违反标准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d)公司机关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物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g)向他人误传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h)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i)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1次者;

j)旷工1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理处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m)其他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须给予记小过处分者。

4.4.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

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c)管理处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d)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e)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f)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者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2次以上者;

g)旷工2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绝接受公司指定体检、治疗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22元者;

k)服务态度差,遭住户合理投诉者;

l)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须给予记大过处分者。

4.4.6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复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1次,记小过2次者;

d)绩效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劝退。

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一个月工资作补偿后即刻辞退员工(劳动合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a)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b)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c)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d)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

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a)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2次者;

b)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违法活动,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者;

c)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22元以上者;

d)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e)造谣惑从,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f)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h)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i)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k)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l)长期迟到、早退者;

m)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o)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p)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q)其他严惩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 部门负责人向人事部提出,人事部给予《员工奖罚通知单》。

452审核。

部门依据奖罚条件或(及)《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a)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b)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 人事部复核。

人事部经理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人事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a) 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b) 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部门沟通后,由部门重新填写《员工奖罚通知单》。

部门坚持已见的,人事部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员工奖罚通知单》后一齐报总经理审批。

4.5.4 审批。

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决定的审批。

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a)用人部门和人事部意见统一时,总经理发(管理处经理)在1日内给予审批意见,由人事部按正常手续办理;

b)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不统一时,总经理(管理处经理)在2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5.5 资料处理。

a)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

----人事部将审批后的《员工奖罚通知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原件附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后,按《转正/晋升/降职/调薪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

----人事部将审批后的《员工奖罚通知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

内;

----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

后按《员工离职、内部调职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c)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

----人事部将审批后将《员工奖罚通知单》复印两份,原件存入员工本人人事档案记录;

----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56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按《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5.7 记录

a)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员工花名册》及员工人事档案的《员工记录表》内;

b)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事月报的《当月奖罚统计表》内,并于次月初与《奖罚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6本规程作业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劝退、解雇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员工奖罚通知单》。

6. 0相关支持文件

6.1《转正/晋升/降职/调薪标准作业规程》。

6.2《员工离职、调职标准作业规程》。

6.3《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

6.4《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员工奖惩通知

第11篇 运输管理所交通行政执法风纪规定

运输管理所交通行政执法风纪

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风纪,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或虽没有执行公务但着交通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时。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容端庄、风纪严整、举止文明。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干净、整齐。

男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剃光头,不得留大鬓角、长发,不得蓄胡须。

女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长发时应当束发,不得头发披肩。

第五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戴围巾、耳套;

(二)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饰品;(三)化浓妆、纹身、染指甲、染彩发;

(四)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佩戴有色眼镜。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

(一)站立时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迭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身体不得靠墙或桌椅,不得摇摆晃动;

(二)落座时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不得用手托腮,不得翘二郎腿,不得抖动腿。如座椅可旋转,不得随意转动身体;

(三)行走时步幅适当,节奏适宜,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一边走路一边吃食物、看书报、摇风扇;两名以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徒步执行公务时,应当有序,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揽腰。

第七条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

第八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双手抱胸;

(二)用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

(三)打哈欠、伸懒腰等;

(四)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正当防卫除外);

(五)其他不文明或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过激行为的举止。

第九条驾驶车(船)执法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与前车(船)保持安全距离,按规定使用示警灯和扬声器。

第十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语言,出示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可行举手礼。

第十一条保持办公场所、宿舍的整洁。

第十二条对前来咨询或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行政相对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在对外办事窗口以外的办公场所,接待前来联系公务的外来公务人员应主动起身相迎,接洽完毕应起身相送。

在交通行政执法对外办事窗口,应当设有必要的座位、饮水机、办事指南等便民设施。

第十三条升国旗时,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立正。

第十四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举手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并注视受礼者;

(二)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帽檐帽时,微接太阳穴上方帽下沿;未戴制式帽时,微接太阳穴处),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成一线;

(三)精神饱满,表情自然。

第十五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注目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

(二)注视受礼者,并且迎目送(左、右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三)礼毕时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四)精神饱满,表情自然。

第12篇 公司行政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 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7、 开标前泄露标底:

8、 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 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 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 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__ 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 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 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 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 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 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 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 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 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 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 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 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 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 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 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 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 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 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z小学行政工作管理规定5

z小学行政工作管理规定(五 )

为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打造高度团结、高度统一、高效有力的行政团队,营造健康、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提高管理效率,对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建设学习型'班子'。有学习制度,保证时间、自觉学习,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内涵感召力。

二、依法治校: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理性治校,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优化管理: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探索教育规律,对素质教育不断有新思考、新举措。目标明确,思路清楚,以先进理念统帅工作,不断内化为管理行动。学年初,行政成员向学校签定目标任务书;认真研究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分解、落实、计划科学、措施具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实行目标自评自查,坚持周小结、月小结,学期、学年总结,述职,接受考评、监督。经常反馈、调整工作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确保发展。

四、勤政务实:

1、热爱本职,模范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按规定兼课、听课,兼课:副校长每周不少于5节,中层不少于10节;听课:副校长每周不少于3节,中层每周不少于2节。改进工作作风,政令畅通。管理民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严格执行报告和请假制度。校长和副校长一般不同时外出。行政成员外出(含假期外出),需将出发时间、地点、任务向校长报告,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各级会议,行政成员应该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及学校校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得请人代替出席。

3、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拖延,增强角色意识,协助学校支撑一个方面的工作;即有实干能力,又讲科学;积淀软实力,保证领先优势。

4、爱护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因工作失职(失误)给集体带来损失。

五、团结协作:

1、坚持民主集中制,行政成员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团结与威信,中层管理人员、副校长与校长在思想、言行上保持高度统一。会上畅所欲言,开诚布公,坚决执行行政会议决定,不能在执行中有意见、有分歧,不得有任何与行政会议决定相违的言论和行为,学校整体对外。向社会事业局、教育处领导汇报、请示工作,需征得校长授权或向校长通报后方可请示、汇报,便于校长掌握全局,整合工作,更快形成有战斗力的集体。

2、增强全局观念,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不得在行政会议或其它场合闹情绪、耍脾气;不得将行政会议的研究内容在行政决议公布之前泄露出去,也不得将行政会议的研究过程、研究细节泄露出去;不得在公众或私下场合诋毁同事形象。

六、严格考核:实施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德育处、教导处相关管理人员每月28日前将教师工作考核结果(含兼职工作考核结果)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在每月29日将汇总后的考核结果交副校长审核并于当日交校长批准后交财务室造表,经校长批准,每月31日发放月考核奖励工资(若遇小月,需提前3天)。办公室保存所有考核资料。按相关制度实施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行政成员考核,按专项规定实施。值周行政负责统计当周的教师出勤,将统计结果连同相关请假手续交到办公室。凡是在相关人员处请假的要及时将请假手续交到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29日前将本月考勤进行汇总后交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交财务执行奖惩。缺、代课、托管等由教导处负责统计,各类经校长、副校长同意的加班由部门统计,以上统计应在29日前交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实施奖惩(若遇小月需提前3天)。

七、廉洁自律:

1、在财经财产、经费预决算与使用、招生、教师招聘、评优晋级、财产购置等方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公示。

2、不以权谋私。在提干、招聘、职务晋升、购房、奖金分配及其他经济行为中坚持标准、公正无私;招生工作及节假日不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分管工作不吃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评优评先,教师所占名额不低于70%;学生评优,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公开。

3、严格财务制度,使财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实施学校《财务工作管理规定》。

八、奖惩:

1、对学校管理工作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行政成员,实施奖励。

2、对违背相关纪律、规定的行政成员,视其影响力与损失予以批评、扣减奖金。轻者,扣减月奖和学期、学年奖(50-100元、100-300元、300-600元),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重者(影响恶劣或次数增加等),双倍或三倍扣减月奖和学期、学年奖,取消当年晋级、晋职资格,连续三年不得评优,向有关方面做出不予继续聘任干部的建议,同时向行政会议和教师大会做出书面的公开检讨。

第14篇 办公室行政管理规定一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行政管理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腐,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员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请领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项:确认该之职务代理人。

四、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六、七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熟练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门奖金条例,结束教育者必须签名,始即生效。

七、未经部门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到职满三个月以上,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收人贿赂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三、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间,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五、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六、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七、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八、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十、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进计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细则

1、出勤

1.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班时间8: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1.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1.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考勤,8:3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考勤后离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2、请假:

2.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9:00前报给公司,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证明。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2.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3.2迟到:上班开始至30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员工住宿比较远,可能会出现偶尔堵车,因此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超出3次视为迟到处理)迟到考核10元/次。

3.3早退:提前30分钟之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视为旷工,按旷工一天处理。早退考核10元/次。

3.4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4、公休

4.1当月休假、请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当月考勤以实际出勤天数为准。

当月工资计算方法:

(月合计工资―全勤奖)÷当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5、考勤统计

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5.3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考勤签到

第15篇 药业企业行政办公规范管理规定

**药业行政办公规范管理规定

1.目 的:为规范公司办公管理及加强公司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本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4.工作挂牌

4.1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挂牌。

4.2员工应妥善保管挂牌,遗失应立即补办,费用自理。

5.办公室规范

5.1办公桌

5.1.1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5.1.2简易文具应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5.2办公时,应当将所处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夹中,如遇临时有事离开或有客人访问,应当将正在办理文件的文件夹及时合拢。

5.3离开办公室,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或抽屉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座椅推放至办公桌正下方。

5.5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应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5.6电源: 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

6.语言规范

6.1交往语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

6.2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6.3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立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说'不')。

7.行为规范

7.1私人信函自费交寄。

7.2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区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

7.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7.5因公外出时,应事先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外出后,因情况变化而不能按时赶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领导。

7.6发出的传真应注明: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发件人的联系方式等。

7.7接听电话应首先答复'您好,西藏药业',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7.8办公时间内不擅离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同事。

7.9适时调整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或会议中则应取消铃声。

8.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9.附则

9.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行政管理规定范例(15篇范文)

行政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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