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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5 第2篇华大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1篇 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5
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五)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和特点,现对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条例,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员工每月按公司各自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考勤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逐日准时记录,做到清楚、真实,对员工的各种假期做好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报管理处主任。
2.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二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员工因病治疗休假,必须持就医正规医院有效证明,并办理病假申请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不予享受病假待遇。
4.员工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休假制度:
1.法定假期期间,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服从统一按排,否则作旷工处理。
2.保安员实行12小时全月工作制,工资包括加班费及各项福利。
三、劳动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各自明确岗位职责,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情绪,遇到工作难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领导。
2.上班时不准串岗、离岗,不准任意外出,不聚众闲谈,更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3.工作期间不准吃零食,办公室严禁吸烟,外来人员吸烟,员工有权阻止。
4.为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员工上班须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以证明本人身份,便于工作。
5.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工资、奖金等有关收入情况。
6.非必要时不打私人电话,严禁用电话聊天。
7.节约公司办公用品,电话、传真仅用于工作,婉拒客人使用公司电话。
8.工作期间,任何员工不准使用会所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如: 健身、台球、棋牌等。
四、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次,无故旷工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并扣除年终奖金,累计旷工达三次者一律予以辞退。
2.保安员上夜班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3.在公司或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100元。
4.对辱骂或殴打他人,寻畔闹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对影响极坏者予以辞退。
5.对挪用公共财物,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并赔偿窃用的财物,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华大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大华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建立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对遵守劳动纪律的员工或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均按本公司《奖惩条例》实施奖励或处罚。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劳务人员和借用人员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必须准时上班,按公司规定着装,配带胸卡,进入各自岗位开始工作。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做好本职工作,具体做到“八不”:
(1)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谈或闲逛;
(2)不得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乱扔杂物;
(3)不得在工作时间做私事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
(4)不得打磕睡或嬉闹喧;
(5)不得无理取闹、吵骂和打架;
(6)不得在禁烟区或公司公共场所吸烟;
(7)不得怠慢来访的客人;
(8)不得在办公室接待亲友。
三、劳动纪律管理
1、员工的劳动纪律,以各级主管管理为主,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日常事务。
2、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劳动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四、违纪处罚和权限
1、口头警告/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经济处罚
违纪员工受口头警告处分/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经济处罚,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或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填写《惩处建议/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送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2、纪律警告
(1)违纪员工受纪律警告处分/200元以上至1000以下的经济处罚,,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或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填写《惩处建议/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违纪员工须在《惩处建议/审批表》上签名,凡拒签者,由见证人签名,同样有效;
(2)《惩处建议/审批表》一式三联,违纪员工留一联,违纪员工所在部门留一联,公司行政人事部留一联备案,并作扣款依据。
3、辞退
(1)违纪员工的辞退,由部门主管填写《人员异动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署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
(2)公司行政人事部调查审核材料,并听取物业经理意见后,提出处分意见呈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人员异动审批表》,被辞退员工须在《人员异动审批表》上签名,拒签者,由见证人签名,同样有效;
(4)《人员异动审批表》一式三联,一联给违纪员工,一联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一联存入员工档案。
4、安保人员值勤时查到员工违纪,用书面材料将违纪情况送交本部主管后,反馈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按以上程序办理。
5、当值班经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查到员工违纪,可直接填写相应违纪处分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所在部门。
6、凡受到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处罚的员工材料,每月随月度考勤送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凡受到最后警告或辞退处分的员工材料,必须在事发后的两天内,送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手。
7、凡违纪扣款,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在月工资中扣除。
8、凡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处分满一年后,应予撤消。
9、凡受到警告处分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将有关处分资料入该员工档案。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