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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气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乙炔瓶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平躺使用,对已平躺的,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阀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应设置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的平行距离)。
7、乙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8、乙炔瓶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间距不得小于5米。
9、乙炔瓶严禁铜、银、汞等其它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高于70%。
10、乙炔瓶内气压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11、乙炔瓶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乙炔瓶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瓶向位置,头部应朝向上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等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乙炔瓶夏季使用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乙炔瓶现场小库存放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
15、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6、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要有消防器材,醒目的防火标志。
17、氧气瓶在未装减压表前略为打开氧气阀门,把污物吹除干净,以免灰尘垃圾进入减压表而堵塞,造成事故。
18、氧气瓶减压表螺母在氧气瓶嘴上至少要拧上6-8扣,螺丝接头应拧紧减压表调节螺杆应松开。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9、氧气瓶口严禁接触油脂,或用油污扳手拧氧气瓶阀和减压连接螺丝,也不得用戴油污的手套,以免产生燃烧爆炸。
20、氧气瓶开启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 kgf/cm2)的剩余压力。
21、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2、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23、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24、橡胶软管不得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第2篇 电气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 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