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公司油品储存及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无污染。
2 范围:公司各使用油品的车间及储存油品的仓库。
3 职责
3.1公司各使用车间负责现场使用油的管理。
3.2 机配件库负责油品的贮存管理。
3.3 办公室负责检查相关部门油品使用情况。
4 工作要求
4.1采购人员负责按要求采购相应规格数量的油品,不得多量采购,并确保油品入库安全,
4.2装卸人员装卸油品时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装卸时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和磨擦,装卸现场5米内严禁烟火。
4.3储存油品的仓库应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仓库5米内严禁烟火,仓库保管员应定期对油品进行检查,发现泄漏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4.4车辆设备检修或定期保养产生的废油由使用单位交仓库集中交供应商处理。
4.5油品使用单位应将擦油布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位置,确保地面无油污,应采购油污清洗剂清洗干净。油品的废弃包装物处置按《废弃物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废弃物控制程序》
6.记录
《危险化学品、油品清单》
《危险化学品、油品储存使用情况检查表》
第2篇 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目前由于车辆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累次出现打手机、到外面门口抽烟不在作业现场,在油库化验室机密的地方随意地进出等情况。完全漠视本油库安全管理规定,对油库管理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也严重地影响本油库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同时也带来对本油库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避车辆在作业中对本油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及财产的情况下。本油库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凡是车辆进入油库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库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本油库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目的是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
2、所有车辆入库内,司机和押运员必须服从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和听从油库人员的安全指导作业。
3、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4、油车在装卸过程中,不允许检修、给车油箱加油。
5、将要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来打气;违反者将罚款200元,举报者奖励150元。
6、重令油库内禁止使用手机,违反者将罚款500元,举报者奖励300元。
7、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启动车来挪动;特殊情况例外,特别对待。
8、司机和押运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管理,本公司会直接呈递书面函文件给你们公司作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9、辱骂或打骂本库的工作人员,要写保证书或不得入库;违反者打人态度恶劣,一经查实罚款并开除处理,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办理。
另注:
1、罚款者到保安室办理手续,罚金交到中控室,举报者到中控室领取现金。
2、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东长石化有限公司油库部
2023年10月13日拟草
第3篇 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卸油品。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100元/次罚款。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0公里,违者罚款1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磅时,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磅时车辆私自藏人或用其他方式影响称重的,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
5.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品车间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9.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11.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2.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13.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2.发现跑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3.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地段。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4.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静电接地设施的给予罚款200元处罚;破坏
15.在装卸原油时,发生滴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2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5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2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5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
16.在装卸渣油时,发生滴漏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2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5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3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10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所跑冒滴漏的渣油由当事人(司机)负责清理回收,回收渣油过磅由当事人按市场价照价赔偿并带走。
17.在装卸汽柴油时,发生滴漏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3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10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5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10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
18.在安全环保部或监察办公室对违反相关制度责任人进行现场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罚后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对其求情。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