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炸药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易燃易爆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1.炸药库房物品必须按其特性严格分库保管分类摆放,库房内要干净、整齐化一,库房内炸药、雷管不准乱堆乱放。
2.库房必须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尘、防潮。
3.炸药物品必须建立健全物品发放台帐,炸药物品领用时必须要有主管领导及施工负责人的签字委托方可领用。
4.领用炸药时严禁炸药和雷管由一人搬运,严禁电雷管与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
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发放。
6.雷管、炸药应分开存放,使用后剩余的雷管、炸药不准随地存放、私自留用、丢失,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应及时回收入库。
7.库区及周围要严禁烟火,库区内应设置避雷针及消防器材,严禁消防器材挪为他用。
8.爆破物品的堆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库区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9.领用炸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不能摇振,做到谨慎小心,万无一失。
第2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措施
1 炸药库房、雷管库房的建立应在远离施工区,选择安全、僻静的地域建设。
2 炸药、雷管库房必须24小时有专人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和贮存、发放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做到入库数量确实,出库票物相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 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
7 库管人员严禁将变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炸药、过期雷管和受潮的导火索发给使用单位。
8 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按照入库的顺序,执行先入先用的原则。
9 各施工队在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工程部在审批签字时,各工队必须提交爆破设计,爆破设计中应明确孔位、数量、爆破时间、部位等具体要素,否则不予签字;后勤部凭爆破设计开出库单,库房保管人员接出库单进行发放,出库单上应有开票人、领料人、发货人三方签字,开票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模糊,如有疑问,库管人员查清后方可发货。
10 各工队必须设专职领料人员,非专职人员前来领取时,库管员不得发放火工材料;领取炸药的爆破员(炮工)必须持证并携带火工材料领用单,方可领取炸药,进入库房内,所有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喊话器或无线电发射频之类通讯设施,严禁携带气体打火机);火工材料在送往施工现场途中,严禁炸药、雷管和人在同一辆车上,必须分类运输;领料人员专职押送。
第3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1 炸药库房、雷管库房的建立应在远离施工区,选择安全、僻静的地域建设。
2 炸药、雷管库房必须24小时有专人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和贮存、发放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做到入库数量确实,出库票物相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 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
7 库管人员严禁将变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炸药、过期雷管和受潮的导火索发给使用单位。
8 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按照入库的顺序,执行先入先用的原则。
9 各施工队在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工程部在审批签字时,各工队必须提交爆破设计,爆破设计中应明确孔位、数量、爆破时间、部位等具体要素,否则不予签字;
后勤部凭爆破设计开出库单,库房保管人员接出库单进行发放,出库单上应有开票人、领料人、发货人三方签字,开票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模糊,如有疑问,库管人员查清后方可发货。
10 各工队必须设专职领料人员,非专职人员前来领取时,库管员不得发放火工材料;
领取炸药的爆破员(炮工)必须持证并携带火工材料领用单,方可领取炸药,进入库房内,所有人员必须 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喊话器或无线电发射频之类通讯设施,严禁携带气体打火机);
火工材料在送往施工现场途中,严禁炸药、雷管和人在同一辆车上,必须分类运输;
领料人员专职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