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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第2篇地产公司物品购置领用保管管理规定
第1篇 某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物品统一管理,防止公司出现财产损失,合理利用;有效控制物品的流转,规范报废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物品范围
公司除商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外的物品属于本物品管理规定之中。机器设备及与机器设备配套的物品(印刷厂生产设备),由印刷厂负责,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由印刷厂另行规定。
三、职责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本规定,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罚;
2.各部门:负责保管好本部门所管辖物品,并登记造册在《物品登记表》【附表1】,
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3.分管领导:负责监督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工作,并对部门负责人负责的物品负责,
随时掌控公司财产的流转、数据变化,分析和判断,制止浪费,达到本规定目的。
四、物品内容
1.电器设备: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风扇、饮水机等;
2.办公设备(办公用品)
一类: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扫描枪、监控设备、打卡钟、电话、
计算器等
二类:摄像机、照相机、手机、手机号等
三类:办公台、收银台、桌、椅、档案柜、货柜、货架、保险柜、屏风等
3.其他设备:汽车、叉车、拖车、自行车、灭火器等
五、登记注意事项:
1.物品的辅助物品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说明书、保修卡等);
2.做物品清单,清单上写的内容必须要填写,特别是在填写物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是要认识仔细;
3.有些物品在登记时出现疑问时,请询问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4.对于属于本部门内的物品,存放在其他部门的(办公室或印刷厂),未进行移交的必须纳入到本部门物品之列,对于属于本部门的物品,由于历史问题及其他原因现不知道存放何处,必须在查清存放地点并追回的基础上再进行登记。
六、管理方式
1.以各部门为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为部门物品负责人,对本部门物品进行管理,不得委托其他人员负责,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部门的物品负责,部门内人员在申请、领用、使用、存放、转移、移交等方法由部门负责人掌握、负责;
2.印刷厂机器设备及与机器设备配套的物品(生产设备)以外的物品由印刷厂各部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物品负责人,对本部门物品进行管理;
3.物品实行部门负责人制、登记备案制,增减申请变更登记制。
七、管理程序
(一)物品移转
移交部门填写《物品移交表》【附表2】,接收部门接收,移交后《物品移交表》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件必须由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对于长期不用的,闲置物品建议移交给行政人力资源部保管。此表同时可适用于工作交接(调职、辞职、其他),物品移交附表所用;
(二)物品采购
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采购申请,按采购流程操作,采购回的物品可先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再发放给使用部门,或将签字的采购回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登记。
(三)物品领用
各部门将商品变为物品(用品),必须要打印清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便于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核对物品。
(四)物品维修
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首先报告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请示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再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安排公司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需要购买配件的,由维修人员负责,请款及费用报销必须有物品负责人签字作为证明,必要时维修人员可申请采购部门购置。公司安排外部人员进行维修时,公司内专业维修人员必须陪同跟进;
维修程序:以物品价值5000元为界限,5000元以下适用《信息联络单》与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联系,5000元以上适用《物品维修申请表》【附表3】与相关部门联系。
由直接使用人填写《信息联络单》或《物品维修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相关人员,再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相关人员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由报修人签名确认,由维修人将《信息联络单》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归档。
(五)报废处理
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造册在《物品登记表》的物品发现有需要报废的,先开具《物品移交单》移交给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处理,不得擅自作报废处理.
提出报废处理前,必须填写《物品报废申请表》【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专业维修人员检修,提出无法维修意见后再报办公室负责人批注意见,最后报副总经理审批;
同意作报废处理指示后,再利用物品由专业维修人员保管,变卖或丢弃物品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如果是变卖,变卖后的价款交财务作资产处理。
八、处罚方式
1.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开始登记造册,半个月内将物品登记表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发电子表格一份到行政部邮箱中),发现未送交(包括发邮件)及送交的登记表与实际不实,以及欠缺所必须填写的信息、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50-100元的处罚;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每个季度最后一星期对各部门物品管理进行普查,发现未及时造册的登记表(申请采购的物品和领用的物品)及送交的登记表与实际不实时,部门负责人负全责,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10-50元的处罚;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未进行普查及超过普查时间普查的,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有权对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罚款50-100元的处罚。
3.严禁非专业或未经授权的人员,去拆卸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等,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负全责;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50-100元的处罚,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本规定自2023年7月11日施行,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第2篇 地产公司物品购置领用保管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物品购置、领用、保管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物品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用品(含文具、耗材)的管理
1、每季度初5日前各部门将本部门下季度的办公用品申请单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后统一采购。
2、行政部在每季度初十日(如遇休息日顺延一日)统一发放;各部门统一领取。
3、报销发票必须附出库单
二、低值易耗品等日用杂品的管理
1、购买日用杂品、厨房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时,由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部复核,在物业公司商场统一采购。
2、日用杂品的申请额度必须在年度部门费用计划之内,超额部分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日用杂品的领用部门必须做好出入库的帐目登记。
4、行政部做为采购部门不预留库存。
5、报销发票必须附出库单。
三、礼品的管理
1、购买礼品(赠送客人或员工)须写《礼品申请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领用人签收后,行政部存档留查。
3、备用礼品由行政部造册保管。
四、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