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事故调查处置程序管理规定
1. 管控目的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规范安全事故调查标准化作业,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化建设。
2. 管控范围
公司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
3. 管控对象
3.1事故调查的一般程序;
3.2事故调查的特殊程序。
4. 管控内容
4.1一般程序
4.1.1一般程序适用于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轻微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在24小时内将调查处理报告报生产安全部,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对事故性质、伤者受伤害程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纳入公司事故档案。
4.1.3轻伤事故由生产安全部进行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部和生产安全部进行调查处理,轻伤、重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定性分析、事故报告的有效性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审核。
4.1.4主要内容
4.1.4.1现场勘查
生产安全部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a. 封锁现场。在事故发生现场划定警界区,设立警卫人员进行现场封锁。
b. 调查取证。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必要时拍照留存。
c. 检查相关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2人员调查
由生产安全部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相关人员、现场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做好书面记录。
a. 被询问人员范围。包括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目击人、与事故相关联其它人员及管理人员。
b. 询问笔录内容。询问笔录必须包含被询问人详细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
c. 询问笔录上要由被询问人签字,并按食指印。
4.1.4.3伤害程度确定
根据伤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学诊断证明,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表中规定的损失工作日确定受伤害程度。
4.1.4.4定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和事故相关人员调查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询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因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根据相关制度制定事故处理意见。
a. 事故性质。确定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b. 轻伤及其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安全部织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重伤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安全部和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c. 查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主要、次要原因。
d. 针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同因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e. 根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事故处理意见。
4.1.4.5调查报告
在定性分析基础上,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a. 事故经过。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伤害部位、伤害程度、治疗情况等。
b. 事故调查。详细说明事故现场调查和人员调查情况,同时对受伤者伤害程度进行分析、确认,确定事故性质。
c. 原因分析。详细阐明事故调查证据、判断推理定性依据。
c. 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要说明依据公司现行制度具体条款名称。
e. 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在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建设上提出具体对策措施。
f. 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后附上调查组成员签名确认的签名表。
4.1.4.6事故档案
将事故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处理报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材料纳入事故档案。
a. 将每起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汇总、归档。
b. 事故档案中要包含伤者详细信息、事故调查搜集的书面及照片资料、询问笔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2特殊程序
4.2.1特殊程序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介入进行调查的安全事故。
4.2.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以及特种设备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害但未致人身死亡的恶性事故,由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立即报告生产安全部,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最高领导,情况紧急时也可由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直接上报至公司高层领导,由公司最高领导直接或安排其他负责人在1小时内上报县级安监、公安、工业办公室、质监等主管部门。
第2篇 事故调查处置程序管理规定规范
1. 管控目的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规范安全事故调查标准化作业,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化建设。
2. 管控范围
公司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
3. 管控对象
3.1事故调查的一般程序;
3.2事故调查的特殊程序。
4. 管控内容
4.1一般程序
4.1.1一般程序适用于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轻微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在24小时内将调查处理报告报生产安全部,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对事故性质、伤者受伤害程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纳入公司事故档案。
4.1.3轻伤事故由生产安全部进行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生产安全部和生产安全部进行调查处理,轻伤、重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定性分析、事故报告的有效性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审核。
4.1.4主要内容
4.1.4.1现场勘查
生产安全部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a. 封锁现场。在事故发生现场划定警界区,设立警卫人员进行现场封锁。
b. 调查取证。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必要时拍照留存。
c. 检查相关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2人员调查
由生产安全部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相关人员、现场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做好书面记录。
a. 被询问人员范围。包括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目击人、与事故相关联其它人员及管理人员。
b. 询问笔录内容。询问笔录必须包含被询问人详细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
c. 询问笔录上要由被询问人签字,并按食指印。
4.1.4.3伤害程度确定
根据伤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学诊断证明,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表中规定的损失工作日确定受伤害程度。
4.1.4.4定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和事故相关人员调查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询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因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根据相关制度制定事故处理意见。
a. 事故性质。确定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b. 轻伤及其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安全部织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重伤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安全部和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c. 查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主要、次要原因。
d. 针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同因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e. 根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事故处理意见。
4.1.4.5调查报告
在定性分析基础上,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a. 事故经过。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伤害部位、伤害程度、治疗情况等。
b. 事故调查。详细说明事故现场调查和人员调查情况,同时对受伤者伤害程度进行分析、确认,确定事故性质。
c. 原因分析。详细阐明事故调查证据、判断推理定性依据。
c. 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要说明依据公司现行制度具体条款名称。
e. 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在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建设上提出具体对策措施。
f. 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后附上调查组成员签名确认的签名表。
4.1.4.6事故档案
将事故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处理报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材料纳入事故档案。
a. 将每起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汇总、归档。
b. 事故档案中要包含伤者详细信息、事故调查搜集的书面及照片资料、询问笔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2特殊程序
4.2.1特殊程序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介入进行调查的安全事故。
4.2.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以及特种设备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害但未致人身死亡的恶性事故,由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立即报告生产安全部,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最高领导,情况紧急时也可由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直接上报至公司高层领导,由公司最高领导直接或安排其他负责人在1小时内上报县级安监、公安、工业办公室、质监等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