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主运输带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1、主提升皮带、主运输皮带必须根据胶带状况,用专用仪器定期对接头、胶带内部的钢丝绳断绳(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接头必须及时处理,检查结果签字并存档。严格执行钢丝绳芯皮带的硫化工艺,保证接头的质量。
2、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4、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5、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和自动洒水装置。
6、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7、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断带保护。
8、在带式输送机沿线应设紧急联锁停车装置。
9、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11、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2、严禁使用胶带运输机运输人员、易然和爆炸物品。
13、煤仓、溜煤眼必须有防止人员坠入的设施。
14、消防、防尘管路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15、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6、斜井主提升运输机必须由专人每天对制动器和逆止器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查记录签字存档。
17、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和冲洗沉积煤尘。
18、防灭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
19、运输机巷道如需要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要求。
20、尽量避免皮带重载启动,如重载启动时间内过载保护动作,严禁再次强行启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卸煤。
21、要严格控制给煤量,严禁电动机满负荷运行。
22、加强底皮带的跑偏动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