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步行街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辖区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它用,责任部门应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3标识名称及作用:
3.1公共设施的标识
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
其作用:为人们提示所在楼层。
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
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1.3禁止吸烟标识,在辖区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
其作用: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
其作用: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
其作用提示人们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
说明该管是消防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3.2.2消防栓的标识,在辖区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防栓字样。
其作用:提示人们该处设置有消防栓。
3.2.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3.2.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内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
其作用: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3.2.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
其作用: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3消防机房的标识
3.3.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3.3.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3.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辖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3.3.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3.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3.4.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3.4.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3.4.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4.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3.4.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3.4.6灭火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3.4.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