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商品出入货门管理规定
商品出入货门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商品出、入货门手续,保障商品有序、安全的出、入货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门保安员对商品的出、入管理。
3.职责
3.1 护管队负责制定本规定。
3.2 所有货门护管队员负责对商品出、入货时单据与商品对照检查。
3.3 各部门人员应遵守商品出、入货门规定,按本规定执行。
3.4 审计部负责货门出入商品单据的审核。
4. 管理规程
4.1 各部门人员在商品出、入货门时应提供的单据:商品调拨单、商品出库单、供应商退货单或商品出门证。
4.2 各种单据出、入货门审核标准:
商品调拨单或商品出库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
供应商退货单应有:制单人、各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收货部人员签字。
商品出门证应有:制单人、各部门商品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签字。
4.3 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商品出库单、调拨单或商品出门证(均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数量认真清点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注名收到单据时间,留存一份保管,其余单据交制表人。
4.4 货门护管队员在收到供应商退货单(电脑列印一式三联),与所出、入商品核实,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字,并要求供应商在退货单上签字,留存二份保管,一份交供应商。
4.5 货门护管队员员每日将收到的各种单据,接收到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在交接班时全部交护管队员内勤统一保存;
4.6 护管队部内勤将收到的单据分类整理,在日常工作日将供应商退货单的第一联送财务部做帐处理,第二联留存。
4.7 各种单据保存期限:
调拨单和商品出库单,保存期限为六个月。
退货单保存期限为一年半。
商品出门证保存期为一周。
4.8 保存期限满的单据,由内勤做销毁登记表,经部门主任审核,报审计部批准销毁。凡经批准需要销毁的单据,在审计部的监督下进行。
4.9 各部门商品出、入货时必须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从正门出货,不准在地上拖拉商品,不准乘坐客梯运货。
5. 记录:
《销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