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京发电厂油区消防管理规定
一、油区防火管理制度
(一) 切实加强对油区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的思想教育,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油区安全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监视油系统运行情况,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油系统安全运行。
(二)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制订消防规章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依靠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制订灭火方案,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员的训练,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合理分布消防器材,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启动校验,保证设备完好,随时保持在三分钟内喷出泡沫。
(三) 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
(四) 严格油区出入制度,进入油区应主动出示油区通行证并应交出火种,并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不准穿订有铁掌的鞋子。
(五) 油区和油系统设备的动火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六) 严格禁止未经批准在燃油系统的各种管道、设备、油库上动火作业。在设有“禁止烟火”标志的地区内,不允许携带火种、吸烟,使用喷灯、火炉、电炉,明火照明、装卸和存放危险物品、焚烧垃圾废纸。擦拭使用的汽油、煤油应有专人负责集中保管,污油棉纱头放置在专用铁箱内。油区系统的设备、管道、地沟、地面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污油及时清除干净。
(七) 做好预防电气设备失火的工作。
1.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燃油系统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和经常地对电气运行设备进行维护、检查、校验,及时消除缺陷,防止油泵马达、开关线路等各种设备 发生电气失火事故。
2.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失火的设备都有要装置良好的异除静电接地
的装置并做到经常检查,确保完好,防止发生静电引起火灾。
3.燃油设备的避雷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防止雷击引起火灾。
4.油泵房和卸油作业线的电气设备均应采取防爆措施,油库和沟道内不
允许装置照明和其它电气设备。
5.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油区以内拉设临时电源和增设其它用电设备。
二、油区出入制度
(一) 进入油区人员必须交出火种,严禁穿带铁钉的鞋。
(二) 做好出入油区人员的登记工作。
(三) 进入油区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油区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四) 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安监部、运行值长同意后,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