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 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分别独立操作。
2、 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hse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4、 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使用吊车吊运工件。
5、 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6、 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7、 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行。 地 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牢固性
8、 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
9、 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0、吊运重物时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他人头顶通过,吊物上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11、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
12、起重机作业结束或停止作业时, 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
安全位置。
十不吊
a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b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c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引起吊物滑动不吊吊
d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时,或散碎物料装得太满不吊;
e 构件有缺陷和损伤影响安全或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不吊;
f 埋在地下的物件,水中不明情况的物体不吊
g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h 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吊物指挥信号,周围场境时不吊
i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捆绑钢绳与重物梭角间应加衬垫) ;
j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