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子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登高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作为《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补充,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使用梯子的作业活动。
三、梯子的使用要求:
1.梯子分竹梯和人字梯。
2.使用梯子前应自检:竹梯无裂纹无松动,捆扎处应牢固,梯脚必须有防滑皮;人字梯螺丝等无松动,无变形,保险装置可靠,梯脚防滑皮完好,人字梯不得翻开单面使用。
3.在每次工作前选用合适的梯子,竹梯的最高三档不得站人,工作时不得一只脚站在竹梯上,一只脚站在它处;使用人字梯时,操作人不得站在人字梯最上面二层,不得双脚跨在人子梯的两侧,只允许站在一侧工作;无论竹梯还是人字梯,不得有两人同时在一张梯子上工作。
4.上、下梯子应面部朝内,严禁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严禁携带重物登梯,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
5.使用梯子作业均须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上,监护人不得离开监护位置。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6.在梯上作业不论高度均必须戴安全帽,系牢下颚带,有安全带着力点的场所须系安全带,若确实没有系安全带的着力点,在采取其它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安全带应正确穿戴。
7.梯子在使用的时候梯脚与地面应接触平稳,梯身稳定可靠,不得有晃动。
8.竹梯在使用中与地面的夹角应在65-70度左右,人字梯在使用拉开时应明显听到保险发出的声音,检查核实后,方可使用。
9.梯子放在门前使用应有防止门被突然开启的措施,梯子放在旋转机械附近使用,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四、在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或其它危险因素存在的情况下,禁止露天登梯作业。
五、坠落高度2米以上的登梯作业必须办理登高手续,相关要求见《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六、梯子的日常管理
1.各工段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区域各种梯子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本部门梯子的状况,并做好记录,对有安全隐患的梯子应予控制,在排除隐患前禁止使用,对确实无修复价值的梯子在部门有关人员鉴定后予以销毁。安全员有义务制止登高作业的违章行为。
2.梯子应定点摆放并上锁(拟集中摆放,位置另定)。竹梯不得雨淋、暴晒、烧烤,不得摆放在潮湿场所,不得将有安全隐患的梯子放在会被别人误拿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