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商场车辆存放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车辆存放的管理规定
为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规范院内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对有关车辆存放问题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企业内部员工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不许停放院内,按要求自觉停放在商场东侧指定内部停车场,遇有特殊情况时(如盘点、加班、活动占用、施工等)经公管部批准后,方可在院内指定位置停放,未经公管部批准而擅自将本人车辆推进院内者,由公管部执行上锁并分别给予当班警卫及当事人每人5元罚款,到公管部交款后开锁取车(时间按天计算,每天5元)。
二、部长、组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出差时,为保证车辆安全可将本人车辆在会议室门口北侧整齐摆放,返回单位后将车辆推出院门并存入内部停车场。无外出或无其它原因时,均应按规定将所属个人车辆在指定内部停车场存放。
三、公管部每天将当日出差人员登统后,将出差人员名单通知到大门警卫,根据出差人数拟定允许存入车辆,如在检查中超出拟定存入车辆数字,一经发现每超出一辆对警卫人员罚款5元。
四、晚上下班后,个别员工因个人原因不需要骑车回家时,可向警卫申请将车辆暂存院内,警卫同意后方可将个人车辆暂存院内指定地点,次日早晨开门之前必须全部推出院外。
五、公司领导及洽谈业务供货商的机动车辆,在公管部西墙外,依次停放。
六、所有进院车辆警卫人员及时作好登记,对未经经理批准的非送货车及与业务无关的外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院内。
七、供货商送货车要求在仓库前按顺序在停车位停车等待卸货。卸货完毕后立即将车开出院外,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八、职工在对指定内部停车场存放车辆时,本人车辆必须上锁,无锁车辆严禁进入停车场,否则后果自负。
九、负责存车人员为公司专门委托为员工看护车辆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借看车之便,让外部人员及车辆进入停车场,并擅自收取存车费,如因此造成职工车辆丢失,由存车人员负责失主的全部经济赔偿,同时,公司还将给予其50元罚款,没收全部非法所保存车费,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十、本规定自20**年10月**日正式执行,望广大职工积极配合,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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