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住宅区电梯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确保乘梯安全,保证电梯运行正常及延长使用期,制定本规定。
1、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2、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声响时,最后上梯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可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3、禁止儿童在电梯内嬉戏玩耍;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
4、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乘梯须征得医生的许可,专人陪同乘梯。
5、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6、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
7、不允许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如特别需要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不得装运超长、超重物品。
8、乘客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
9、乘客切忌将液体状物品遗留在梯内,清洁走廊和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10、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乘客不要紧张,应立即通过轿厢内警铃或监视器通知监控人员,电梯维修人员会立即前来救援。乘客不得采取拍打按钮、厢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11、电梯维修、保养时,乘客严禁登梯,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开启和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12、发生火警时,乘客请勿使用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途停顿,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13、乘客发现电梯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1)门的开与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14、不得用电梯运输流质和超长、超大、超重装修材料和物品,水泥沙石等必须袋装密封后方可使用电梯运输,同时要保证电梯受力均匀,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