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物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一、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的原则;
2、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肯定员工工作,体现奖勤罚懒原则;
3、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层面:
分为中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一般员工三个层面,分别使用不同的考核表。
1、中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管理项目第一负责人;
2、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管理项目主管以上人员(含一级物业管理员、一级文员);
3、一般员工(含领班、行管人员)。
三、考核类别和程序:
1、月度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一般员工,月度考核工作由各部门、管理中心(处)组织,使用《员工绩效考核表》,于每月月底由领班初评主管复评部门负责人审核,(领班由主管初评部门负责人审核),在考核时认真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并注明各项考核等级。重视绩效面谈。次月5日前《员工绩效考核表》(r-04-3)、考核前10%和后10%人员的考核表复印件、原件由各部门存入员工档案,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季度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管理人员,使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于每季季度末由部门负责人考评考核小组复评
经营班子审核。
3、半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中级管理人员,于每年7月初进行,
中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项目指标考核相结合,由公司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出综合分加上项目指标考核得分被考核人半年绩效考核分。
4、年终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全体员工,于次年元月进行,见年终绩效考核提要。
四、考核办法:
(一)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分为四级,为:
评语等级评语含义评分
a级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b级良好80-89分(含80分)
c级合格65-79分(含65分)
d级不合格65分以下
(二)员工月绩效考核
1、考评等级为优秀者,考评分超过90分,且名列前10%(总人数的10%)以内的,每超过1分以内的,奖励绩效工资10元。
2、考评分低于79分的,且名列后10%(总人数的10%)以内的,每低于1分以内的,扣减绩效工资10元。
3、考核为不合格的(65分以下),扣减绩效工资50%,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合格予以辞退。
4、每月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员工行为档案中,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5、各部门将考核为90分以上和79分以下的员工绩效考核表、员工考核汇总表于次月5日前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6、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诉。
(三)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1、对于绩效考核中评选出的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记入后备人员储备档案中,作为提拔、加薪、年终考核依据。
2、对于绩效考核中评选出的最后2名,给予一次性处罚,作为留岗培训、转岗、年终考核依据,考核不合格的(65分以下)予以转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
五、绩效考核注意事项:
1、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每位员工须认真对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绩效考核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必须做到有始有终,切忌走过场。
4、绩效考核结果,要告知员工,并进行绩效面谈。
附:1、《员工绩效考核表》(含领班)
2、《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主管以上人员(含一级物业管理员、一级文员)
3、《物管公司部门/管理处员工行为档案》
4、年终绩效考核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