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辖区空置房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空置房管理规定
为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保证房间设施的完好和清洁,特制定本办法。
1、空置房指开发商未售出和业主办理空置手续的房屋;服务中心客服部为空置房管理的总负责部门。
2、对管辖区域的空置房,客服部应进行登记汇总《空置房登记表》,并于每月5日前进行更新。
3、空置房的钥匙由客服部经理统一管理,因各种原因需进入房间时如工程维修、客户看房、清洁等,须经客服主管以上签字,在《钥匙借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同时经办人员应督促使用人及时归还。
4、对空置房内配套设施,客服部和工程部应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确保水电等无跑、冒、滴、漏现象,门窗关闭完好,认真详细做好《空置房检查记录表》,客服部主管需于每月12日前将相关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业主。
5、对于发现的问题,如为水电门窗等一般问题,由客服主任直接派发客户质量投诉处理单进行维修;如为墙面、地面、天花裂缝等较重大问题,需由客服部经理请示服务中心总经理后再行处理。
6、根据季节变化,客服部应负责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以及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必要时进行烘干处理,避免墙面、天花发霉。
7、区域客服主任应密切关注空置房的情况,以及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8、对空置房内的卫生,保洁部应每月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清扫。
9、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到空置房内拆换任何设施和零配件,违者重罚。
支持文件:
1、《空置房登记表》
2、《钥匙借用登记表》
3、《空置房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