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步行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目的
使公司的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公司开支。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3固定资产的界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3.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3.2购价在500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为低值消耗品,不必编号造卡,只登记造册列入管理。
4固定资产的添置
4.1由各部、室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由财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员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4.2固定资产购置时,由财务部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部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5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
公司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填写《设备登记表》,并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6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及工作职责:
6.1总经理为组长,财务主管和各部门主管为成员。
6.2小组工作职责:
6.2.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由财务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6.2.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实物折价的实际金额。
6.2.3公司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7.1 《设备设施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