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机关大院文印室管理规定
机关大院文印室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印室管理,提高公文打印效率和质量,保证按时圆满地完成文印工作任务,特制订管理规定:
一、文印室负责承担全局的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凡打印的正式文件和复印重要材料,须经局领导签批。一般性的材料打印、复印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要进行认真的登记。
二、按时完成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任务。文件材料打印须分轻重缓急,特急随到随打;急件当天完成;一般性文件不超过二天,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需加班加点,保证文件材料不误时、不误事。
三、提高文印工作质量。文稿打印要认真准确,尽量减少错误;公文格式应按规定统一规范,文件印刷要保持版面整洁、文字清晰。
四、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废纸应及时收集、销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打印、复印机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六、文印室原则上不为外单位打印、复印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需要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七、要保持文印室的卫生整洁,自觉维护文印室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