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酸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酸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酸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接触酸碱或从事酸碱作业的操作、检修、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酸碱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1)掌握本岗位酸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5.安全防护和救护
5.1从事酸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用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口罩、有机面罩等)。
5.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清水。
5.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布轻轻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的酸碱,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5.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开上下眼睑,立即用清水和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5.6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松解衣服、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5.7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送医院治疗。
6.操作安全规定
6.1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完好。
6.2酸碱装置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6.3操作人员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4严格按照操作堆积启动酸碱泵,启动酸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
6.5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7输送酸碱的管道应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防止酸碱喷溅伤人。
7.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7.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7.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7.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水洗至中性方可检修。
7.4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漏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或用干布擦干净。
7.5禁止带压拆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洗干净,拆卸是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面部要躲开酸碱可能喷溅的方向。
8.储运安全规定
8.1储存酸碱的容器应符合耐腐蚀材质要求,严密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剂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
8.2酸槽除设侧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酸碱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8.3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应有明显的标志。
9.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