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指挥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指挥手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操作证,使用统一《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并带好指挥工具,指挥信号准确到位。
2.工前应认真检查起货设备及吊货索具,卸下的大梁和舱盖板必须堆放整齐,加固扎牢舱盖,堆放甲板的高度必须低于舱弦和船舷,并应留出走道。未开的要扎紧钳牢,堆放二、三层柜的必须离舱口边沿一米以上。
3.指挥站位要安全易见,不准坐在船舷或舱口边上指挥。
4.集中注意力,不与人闲聊,喊钩先喊人,做到手势清楚,声音响亮,人随关行,船方起松吊杆时,要招呼甲板、舱内、码头和驳船上作业人员让开,防止吊杆坠落伤人。关手或司机虽能看到舱内情况,仍应坚守岗位进行指挥。
5.做到“五了解”,即了解机械的性能;了解货物的重量和货种特点;了解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动向;了解关手或司机的情绪和配合情况;了解吊货工索具是否适当,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6.严格执行“五不吊”,即超负荷不吊;关下及关路有人不吊;关不正不吊;安全网未扣不吊;灯光不明、视线不清不吊。
7.驳船电线和上、下船舶的绳梯应与关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查安全网,随着潮水的涨落和关路的变化,要随时与码头或驳船人员一起调整安全网。
9.不准开自动舱盖,半自动舱盖和小油舱盖。开舱吊梁必须使用船方的专用工具,舱底有人不准开关大梁和舱盖。
10.长型货物摆头时,不得过高,以防激荡、滑脱。在重关起升或一头提高后,严防有人站入栏下或用手、脚伸入关下,掏拉索具。
10.1.舱内做关(包括机械下舱作业)应选择在适当的位置,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或危险的山头下做关,随时注意关的动向、主动让关。
10.2.分层分票装卸货物,不准挖井留山,不准只做一边货物,造成船舶倾斜。
10.3.摘挂钩时,人不准站在关路方向,相互之间与指挥手之间均应加强联系,空钩头不准随手乱扔。
10.4.舱内稳关要等货物降到人的胸部以下,方可上前稳关,并应站在关路的两侧。
10.5.做关应问明货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超负荷。
10.6.上、下船舱扶梯时,应手抓牢脚踏实、按档上下、不准披衣带物、不准与他人谈话且需有专人监控。
10.7.舱内灯光不明,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或在货物上行走。
10.8.吊关在舱口起落时,不准在舱口的明扶梯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