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路途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自驾汽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1、 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且车辆牌照、保险、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自驾车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清洁。
3、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要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4、 上班后,按公司规定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5、自驾汽车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必须戴好头盔。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
7、 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报警,并向本单位行政人事处报告。
8、无证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一概不接受工伤认定。
二、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驶安全。
2、 自行车、电动车状况要求:
(1)刹车功能有效,便于操作。
(2车尾红色反光器光亮。
(3)脚踏黄色反光器光亮。
(4)车链松紧适宜,车链虚位不得超过2cm。
(5)车铃位置适合,使用有效,声音响亮,
(6)轮胎花纹清晰,气压适合。
(7) 车撑坚固、稳定。
(8)链盒状况良好,无损坏。
3、行驶要求
(1) 行车前将车座调到适当高度,尽量穿颜色鲜明或浅色衣服;天黑后行驶应穿带有反光条纹的衣服。
(2)任何有可能影响驾驶控制或会缠住车轮、车链的衣物均不应穿用。宽阔的裤脚、松散的鞋带等有可能缠夹车链,使骑车人摔倒。
(3)行驶途中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行驶。
(4)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减速避让。
(5)横过公路时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过。
(6)骑车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息。
(7) 遵守公司院内车辆行驶、停放规定。
(8)骑电动车员工必须佩戴头盔。
(9)大雨、大雾、下雪、6级以上风力等特别天气时,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
(10)不准带人行驶。
三、员工步行上下班的安全管理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上下班路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 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分车道的应靠右行走。
3、 横穿公路时应走斑马线,按交通信号指示行走。无斑马线的路段,应左右观察,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4、 横过公路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信,不准嬉闹追逐。
四、员工乘公共交通车辆上下班安全管理
1、 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步行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员工上下班必须乘坐有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得乘坐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不接受工伤认定
3、 员工在等候停车时,要站在站台上或车道以外,不准站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候车。
4、等候下车的员工一定抓好扶手,以保持身体平衡。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先下后上。
5、 行车中,要对紧急刹车有预防,避免摔倒、碰伤。
6、 乘车时,不准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受伤。不准向车外扔物品、垃圾。
五、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1、行政人事处对本公司使用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上下班的员工进行登记建档,并发放通行证。无通行证的员工不得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进入厂区。
2、门卫要加强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的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对违规者每次罚款50元/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