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己烷安全管理规定
正己烷(溶剂)属甲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为加强正己烷日常安全管理,使用安全,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人体健康伤害,预防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溶剂车进厂前,采购负责人提前通知使用部门和值班安检人员,做好接卸准备工作;运罐车到达卸车处时,安检员要以运输车为中心,用拉绳设置半径为15米的临时禁区,做好安全警卫;仓储、使用部门速派懂管理、会操作的人员到场,做好各项安全措施;配设足量灭火器材,并准备好就近地下消防栓的开启工作。
二、禁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禁区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火柴、烟、穿带钉鞋、化纤衣裤,开启手机、非防爆电器等火源、火种,安检员在禁区附近的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禁止机动车辆通过禁区。
三、运罐车必须必须佩带防火罩,卸溶剂的软管必须是防静电软管,采取自流式卸罐法,作业时使用防爆工具和防爆手电,接好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大风、雷雨、高温天气禁止接卸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