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某集团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一、发票、非经营性票据由财务经理编号(本数)盖财务专用章。
二、票据由出纳在登记本中签字领取。
三、会计负责开票。上班时间中商家交款出纳才将票据交予会计开票。出纳需复核票据中各栏和金额无误才收款签字,留下记帐联。
四、当日下午4点钟会计与出纳相互监督清点已开票份数、号码、金额,如实存入银行。到银行存款必须保证现金安全,由会计、出纳同行。若有其它原因会计不能同行,出纳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同行到银行存款。
五、下班前会计将票据交予出纳存放保险柜中。
六、票据开完需领取,由财务经理审核存根联,份数、号码、经手人,经查无漏洞、无差错才能重新领用。
七、公司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以上规定办理。若违规操作则上报公司总部给予重罚除名。
八、各商场财务室按月将银行存款对帐单交公司总部财务部,每周三、五报银行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