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代表企业形象的标志,是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印章的使用管理,确保用章安全,根据z党政办字[2022]14号关于印发《北京z大学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此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管理处印章、北京z大学绿化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北京z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印章。
(二)后勤集团印章:指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工会委员会印章、*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
(三)机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印章。
(四)业务印章:指财务专用章、北京z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总经理名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使用范围
1.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上报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的各类公文、材料等;
).,文示天大学提高管理水平,2.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的名义签订的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向校外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
5.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开具的用于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处理公务的相关文件、认证材料以及各类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等;
6.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行政章的文件及材料。
(二)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使用范围
1.以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
3.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的各类文件、资料等;
4.签署党委、工会、团工委意见的报表、推荐表;
5.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6.其它事由需用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1.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上报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签订本单位员工合同书、本单位员工证明等。
4.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行政用章。
(四)专用印章使用范围
指业务经营范围中所涉及的业务来往合同、票据及按有关规定应使用的范围等。
三、印章的管理
1.集团刻制所有公章须经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再上报学校,由校党政办审核后统一刻制。刻制后的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印模存档,各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由专人妥善保管。
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2.集团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正确使用印章,严禁超范围使用。
3.凡以集团名义签发的各种文件、报表、协议、合同等需使用印章时,按照使用管理办法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联系领导(集团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审批,方可办理。
4. 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党委书记或联系领导不在),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5.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6.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印章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7.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名章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北京z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
8.集团及各单位需选用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印章管理。所有印章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其责任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和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9.印章作废或停止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集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交予学校销毁。同时以原印章出据的证明信、介绍信等停止使用。
四、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