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教工俱乐部管理规定
中学教工俱乐部管理规定
为丰富和活跃全校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有效地合理利用学校工会现有活动场所,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特制定以下开放管理制度:
一、工会俱乐部面向全校工会会员开放。
二、开放时间:
高中校区:周一、三、五
初中校区:周二、四、五
三、教工俱乐部不对学生开放。各处、组借用俱乐部活动场所举办活动,须由举办活动的负责人事先登记,说明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经同意并办妥有关手续后方能使用。活动完毕,认真清扫场内卫生,关好门窗、电源,与俱乐部管理人员进行交接后方可离场。
四、遵守规则,服从管理,讲文明,讲礼貌,不得大声喧哗。
五、注意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吸烟。雨雪天,雨具不得带入场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爱护公物,不得随便变动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七、俱乐部各种器材、设备登记在案,由专人保管。活动室设施一律不外借。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