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风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每台主扇风机每5年必须进行一次技术测定,设备性能指标符合标准化标准要求。不合要求的,立即安排检修处理。
2、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试验,反风时风量不应小于矿井正常供风量的40%.主通风机系统必须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3、每一季度必须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蛆织拉术人员对主扇风机房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施完好,通风正常。
4、如需对矿井主通风机系统进行改造,矿必须提出可行的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自行进行改造.
5、主扇风机单台运转时间超过32000小时后必须进行大修。检修施工应由集团公司指定的专业队伍进行。各矿不准自行安排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