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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公司出勤考核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19 20:50:02 查看人数:41

工程监理公司出勤考核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公司出勤考核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公司出勤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所有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酗酒、赌博、吵嘴、打架。

第三条 考勤形式

采取机关集体统一考勤和各监理项目组考勤相结合,以各职能部门考勤为主的考勤办法。对外聘人员的考勤,以机关集体统一考勤为主。

(一)机关集体统一考勤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员将考勤表张贴表填上,按时统一考勤。

(二)项目考勤由项目内负责,且各项目必需确定专人进行本项目的考勤工作。

第四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成立考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由公司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考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司考勤员负责每天考勤登记。

(二)考勤范围: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公司考勤员应严格按照每天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表。考勤员和各项目组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考勤统计情况(包括请假单等)送办公室。凡未报项目组缓发当月工资及出勤补贴。

(四)凡因旷工、考勤不负责任等需扣除的费用,由考勤办公室核对后,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批假权限

(一)职工请假累计每月在4天以内或连续假期不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假期累计4天以上或连续假期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所有工作人员在市内办事,须按上述批假权限履行口头报告手续。市内办事,一般应先签到后办事,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市内办事,凡未履行口头报告手续,视为脱岗,达4小时的,视为旷工。

(四)请假时间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第六条 缺勤管理

(一)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不得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经有关负责人批示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如不补假,视为旷工。禁止委托他人代请假。

(二)根据上级通知和领导指示,外出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视作出勤,但应有文字依据。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成人高校学习、职称培训等,凡占用工作时间的,经请假后,一律视为事假处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未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一般工作人员省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省外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由公司其他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省内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省外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各种假期的有关规定

(一)病假

1.职工请病假须持有病假条和市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并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如遇急症病休,必须在两天内补办手续。

2.病假超过7天的,相关部门要把该职工名单报考勤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职工所在部门要上门看望。

3.职工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二)事假

1.职工请事假须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2.职工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分别按《劳动法》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请工伤假一般伤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考勤领导小组批准;损害性工伤,职工所在部门三天之内依据事故发生经过提出报告,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附病历和证明,报考勤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上级处理,同时呈劳动部门审批。

第八条假期待遇、违纪处罚

(一)病假

工作人员病假时间内不发出勤费。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岗位工资。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事假

一年内累计事假达3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在法定假期范围内,工资和福利按月足额计发,但不发出勤费。超过规定的假期,请假者,按事假处理;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有关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年休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疗养期间,视作出勤。

(五)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按规定的上、下午上班时间,迟到20分钟为迟到;按规定的上、下午下班时间,早退20分钟为早退;在上班时间,撤离岗位为中途脱岗。当日迟到或早退或路途脱岗达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抓紧工作,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带小孩上班。旷工工作人员未办任何请假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缺勤为旷工。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旷工3天的,责令检查。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检查和考核办法

公司考勤建立随时随地的抽查制度,由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实施。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外出办事的时间与地点,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可以随时进行核查。

第十条奖惩

(一)各考勤员必须认真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实际出勤与考勤记录不符的,查到一次,分别扣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100元,以此类推。

(二)年终进行考勤评比,对认真考勤、严格管理、报表规范的机关考勤、项目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 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等工作挂钩。凡出勤率达不到95%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考勤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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