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后备人才管理规定
企业(集团公司)后备人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后备人才库建设规范化、系统化的进行,并及时发现、培养、使用好人才,为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建立后备人才库,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后备人才库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后备人才库的管理工作,并且负责集团后备人才建设方面制度、规定及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后备人才库建设的考核指导。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的后备人才管理工作。各部门、分(子)公司应依据本规定精神拟定本公司相应的后备人才管理制度。
二、后备人才入库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后备人才库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原则,即后备人才库分为总经理级、科长级和技术类三个级别,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淘汰、出库等管理,包括人才库管理维护。
(二)动态管理原则,对后备人才实行优胜劣汰,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时地选拔入库进行培养,对业绩欠佳、表现不好的后备人才及时地淘汰出库,保证人才库数量与质量稳定。
(三)晋升通路原则,后备人才库建成以后,集团所有待任命的干部,将全部从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人才库容量根据现有各级干部编制情况,按2:1比例进行确定。
第五条 后备人才库的基本运行模式为'选拔入库-培养-考评-出库'的程序进行,流程图如下:
三、后备人才选拔基本原则与标准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员工均有权利参加后备人才入库选拔:
基本要求:
(一)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
(二)忠诚于公司,为人正直,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四)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六)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工作与平时生活中能关心同事。
(七)有很好的学习意识,在平时能够主动学习充实自已,能够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
学历及工龄条件:
(一)本、专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且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二)中专或高中学历,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标准,但须经分管人力资源的总裁助理书面审批。
第七条 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各级干部,有责任向集团公司后备人才库推荐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后备人才。
第八条 选拔入库程序
第一,推荐与自荐: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推荐,员工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员工所在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入库。
(二)员工自荐,并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员工所在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入库。
第二,资格审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联合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后备人才人员的资格。
第三,择优确定后备人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及各部门、分(子)公司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后备培养对象,并就其培养方向提出具建议意见。
第四,审批: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报集团公司高层领导书面审批。
(二)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报人力资源中心书面审批。
第五,正式入库:
经审批确定的后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后备人才库。
第六,公示: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分(子)公司应将后备人才选拔结果在集团内部向所有人予以公告。
四、后备干部轮岗培训标准
第九条 后备人才的培养主要在于管理理论培训与各项实际能力的训练、强化,同时关注其个人品格和道德修养。
第十条 理论培训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理论知识培训体系,参照mba核心课程,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进行培训,并进行严格考试。
(二)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基本管理知识及涉及专业的理论知识培训,具体课程由各部门、分(子)公司选择,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第十一条 实践培训
其一,实践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分(子)公司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实践培训
必须熟悉工程、监理、采购、审计、规划设计、房地产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的所有工作流程及实际操作。培养期间,后备人才在每个相关部门轮换担任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务,全面参与该部门管理事务。
(二)职能部门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实践培训必须熟悉本部门各科室的基本流程,并基本了解其他接口部门的相关情况。
(三)科长级后备人才实践培训应根据各科级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科室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及业务技能,由部门自行安排。
其二,实践培训计划制定程序与管理
(一)培训部门应根据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向,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后备人才的个人具体培训计划,并经培训部门人事负责人、后备人才共同签字确认。
(二)培训计划包括责任科室、培训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人。
(三)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三份,培训部门、后备人才、人力资源中心各执一份。
科级后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三份,培训科室、后备人才、后备人才所属部门各执一份;
(四)培训部门及后备人才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作好培训工作,并记录存入后备人才个人档案。
其三,实践培训各阶段的要求
(一)第一阶段:熟悉所在培训部门的职能、内部分工及主要工作流程,重点关注其组织结构的特色、优缺点等,并提出个人的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措施。
(二)第二阶段:参与所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深入了解该部门或分(子)公司的各项工作,提出问题并有效建议,侧重于流程方面的改进。
(三)第三阶段:后备人才独立操作所在部门或分(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及日常管理,侧重于实践操作能力的检验。
(四)后备人才在培养过程中的第二、三阶段:所在部门或分(子)公司须与其签订绩效指标责任书,纳入所在部门或分(子)公司的绩效考评体系。
(五)后备人才培训期间根据培训阶段要求进行相应工作总结,经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每月30日前,后备人才工作总结要上
交人力资源中心。
其四,总经理级后备人才轮岗实践培训条件
(一)在本岗位连续12个月目标责任书完成率在本公司、部门相同级别的干部中排名前2位,平均完成率达到80%以上,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二)上年度被评为集团优秀员工,或集团优秀干部的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三)要求总经理级后备人才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连续12个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四)对于表现非常突出,在本岗位工作已达2年以上,在工作中非常注意对下级的培养,自己轮岗以后,下级能够胜任本岗位,并且直接领导同意其轮岗时,可以申请轮岗实践培训。
第十二条 后备人才培养期间的管理考评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各部门与分、子公司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二)培训部门负责人负责培养期间的日常考评工作,并在培训结束后,对后备人才按评价表格要求进行如实评价。
(三)后备人才培养期间的人事关系转入培训部门,其薪资由培训部门核算发放,按《管理人员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培训部门负责人负责与后备人才签订指标责任书,并跟踪考评结果。
(四)后备人才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人事考评指标列入培训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由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进行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与所在培训部门负责人的奖金挂钩。
(五)后备人才必须服从人力资源中心及培训部门的管理,如有违反,人力资源中心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政处分直到取消其后备人才资格。
五、后备人才淘汰出库标准
实行后备人才淘汰机制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优胜劣汰;(三)再给机会。
第十三条 后备人才淘汰机制的适应范围与基本制度汇编中《末位淘汰制度》淘汰考评范围相同: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淘汰以集团公司为评比单位实施考评、排名。
(二)科级后备人才及关键技术岗位的淘汰以各部门、分(子)公司为评比单位实施考评、排名。
各部门、分(子)公司的二级后备人才库中的后备人才,同样在基层管理人员末位淘汰考评范围内。
第十四条 淘汰考评部门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淘汰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考评。
(二)科级后备人才的淘汰考核由各部门、分(子)公司组织考评,送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淘汰审批权限: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淘汰,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讨论核准后,报总裁审批执行。
(二)科级后备人才的淘汰,由所在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六条 评比淘汰期限及比例:
每隔3个月衡量评比一次。评比范围内人数在3名(含)以内的,不参与淘汰评比。
(一)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居于末位5% 的,予以淘汰出库。
(二)科级后备人才:科级后备人才人数在15人(含)以上的,居于末位10%以内的予以淘汰出库;14人(含)以下、4名(含)以上的,最末名予以淘汰。
第十七条 末位淘汰决策中出现并列情况时可采取对比法选出予以淘汰的人选。
第十八条 按规定淘汰的人员,3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再给重新入库的机会。
第十九条 后备人才在库培养期间,如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均将淘汰出库:
(一)在本部门、分(子)公司内部相同岗位、级别的管理干部中月目标责任书完成率排名中,连续2个月排在倒数5%,必须淘汰出库。
(二)月目标责任书连续2个月完成率低于60%,坚决予以淘汰出库。
(三)所有后备人才的培养,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即无论业绩多好,只要个人的品德方面一旦有问题,坚决予以淘汰出库。
(四)连续6个月没有创新项目的后备人才坚决淘汰出库。
六、后备人才晋升标准
第二十条 基本原则
(一)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各部门、分(子)公司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在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否则,公司将不予承认,并不给予相应级别的待遇。
(二)在见习内的干部,除非特别优秀,并在同期内没有其他合适人选,否则不予考虑晋升。
(三)所有总经理级干部的提拔,必须先经过推荐或竞聘,并公示后,无任何不良投诉,方可正式任命。
(四)刚晋升任命的干部,必须有6个月的见习期,在见习期内的干部享受低一级的基础工资,考核工资以基本制度汇编中《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五)干部见习期满后转正参照《见习干部转正规定》执行。
七、后备人才考核与出库
第二十一条 对后备人才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培训评价;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的培训评价由后备人才所属公司、部门组织评价,报送人力资源中心。
(二)评价依据:理论培训成绩(15%)、指标责任书绩效考评结果(40%)、个人工作报告(15%)、培训部门负责人评价(10%)、培训责任人评价(10%)、民意评价(10%)的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后备人才在培养期间的综合评分。
(三)总经理级后备人才的所有评价结果均由相关考评人签字后转集团人力资源部,记入个人档案。科长级及技术类后备人才的评价结果由部门负责收集、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