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通讯设备的统一管理,减少通讯费用开支,公司对办公电话、传呼机、手提电话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1、员工使用办公电话时本着'办公不办私'的原则,但确有急事时,必须简明扼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2、员工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办理私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3、公司办公电话不得用来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一旦发现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处理。
4、各部门电话费用计入各使用部门办公费;营销部通话费,计入销售费用。
二、移动电话
1、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通话费实报实销,由财务部代缴;
2、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公司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电话,一律自费购买,并且不报销通话费(月薪中包括通讯费用)。
三、传呼机
1、员工因工作需要配备传呼机时,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购置。
2、按规定配备的传呼机服务费由公司交费,每年一次。
3、在离开公司时须交回传呼机,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4、由公司交纳服务费的,个人购置的传呼机,在本人调离公司时须退回传呼机服务费的余额。
四、通讯费用管理及台帐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