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接待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接待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
1、本规范所指'接待'是指全体员工对公司、公司领导、各部门和员工的来访客人客户的礼仪性接待。
2、本规范所指'管理'是指对来访客人客户的文明通话、文明对话、客人导引、礼仪服务、食宿安排、车辆接送以及公司领导要求的其它特殊服务。
二、管理责任
1、董事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引领、由其秘书负责礼仪接待和食宿安排、由其专车驾驶员或总经办负责车辆接送。
2、总经理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引领、由其秘书负责礼仪接待和食宿安排、由其专车驾驶员或总经办负责车辆接送。
3、公司总助、总监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引领和礼仪接待。
4、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通知,受访人员自行礼仪接待。
5、联系业务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询问、分流通知或引领接待,受访部门自行礼仪接待。
6、公司总机电话的接听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
7、应聘人员的接待,由总经办负责。
8、总经办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组织礼仪培训。
三、管理要求
1、接听电话要讲普通话,文明、客气、主动介绍。
2、对来访、办事、应聘等的客人客户要主动起身、微笑询问、客气回答、热情引领、端茶到水、文明有礼。不可坐视不理、旁若无人、让人坐'冷板凳'。
3、接待客人要主动自我介绍并相互介绍,递接名片用双手,以示尊重。
4、来客告辞,应起身微笑相送,送至电梯口。
5、对已到午餐时间尚未离去的客人客户,要主动征询、安排工作餐。
6、对需安排食宿行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服务、周到细致。
7、对态度不好甚至无礼的客人客户,要微笑忍让、冷静对待、不卑不亢,不可公开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