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避免电机烧毁事故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管理,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各级责任制,避免电机烧毁事故的发生,现制定防止电机烧毁如下措施。
1.加强司机的责任心。设备运转中,岗位司机必须做到:勤看、勤摸、勤听、勤闻,巡回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情况,现场有电流表的必须经常观察电流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严禁电动机超额定电流长期运行。
2.皮带、锚链司机要合理调节、分配运输设备煤量;密度员要精心操作,避免大量跑介,造成负荷突然增加。当皮带、锚链压住时,在煤量不是太大的情况下,现场司机可以间断数分钟启动1~2 次;如果仍开不起来,必须卸掉负荷。设备正常运转时,严禁重负荷停车。
3.设备压住时,副主任、队长、班长要及时组织人力卸掉负荷,减少影响生产的时间。处理各类事故时,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否则按“三违”严肃处理。对正常开车设备在无法停车的情况下,岗位司机要灵活处理,现场有急停按钮的应按下急停按钮。
4.皮带、锚链、水泵等设备无法启车时,必须清除负荷、清除槽箱、泵体内的积煤、积介、异物,泵必须盘车灵活方可启动,以上原因排除后仍无法启车的,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5.凡停止运转一周以上的设备再启车时,必须通知机电科检查电机绝缘,采用就地开车方式,同时在开车前要检查设备中有无积煤、积介,泵类能否盘动,经确认无误后方能开车。
6.若发现水、介、气漏到电器设备上,岗位司机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电器设备进水,并向副主任、队长汇报,对司机责任心不强,造成电机受潮烧毁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7.打扫卫生时,严禁向电器设备冲水,检查发现电器设备上有水的,给予当班岗位司机50 元扣工资处理。
8.备用设备应定期换开,让备用设备起到作用,换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完好状况,低洼处、潮湿处设备开车前必须通知机电科检查电机绝缘。
9.电机间断启动不得超过3 次,多次启动致使电机过负荷烧毁的,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厂安检科给予处罚外,车间还给予相应处罚,并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