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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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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第1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

施工队/施工段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

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

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基层单位(项目部)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

1.批量购置:施工项目部编制需求计划,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分公司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

2.零星材料购置:由分公司材料员根据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到已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处购置,索取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四、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3.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第3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 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持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某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在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 警卫室、 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

9本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塔吊安拆、施工用电、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第5篇 刮板输送机及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管理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采掘工作面各型号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及其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

二、刮板输送机安装完好标准

(一)机头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头架安装必须采用稳固的压柱(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除外)进行固定。

2、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垂直(角度不小于80°)支设在刮板输送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采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

3、驱动装置连接牢靠,转动灵活,无卡阻和杂音;各传动部位按要求加注润滑油脂,减速器齿轮箱用润滑油标号及容量符合设计标准,保持润滑良好。

4、液力偶合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液位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完好齐全。

5、机头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二)机尾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尾架安装可采用地锚或压柱固定;地锚采用φ20的高强锚杆,全长锚固;用规格为6×19-φ15.5的钢丝绳或φ18×64链条拉紧,每根钢丝绳上至少上4个绳卡子,绳卡子间距100mm;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或采用可调方式的压柱,垂直支设在刮板输送机底座两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采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

机尾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三)中间部分安装

1、整机安装达到平、直、稳、牢标准:

1.1平:刮板输送机整机铺设要平,坡度变化平缓。机头架下底板平整硬实,必要时必须用道木垫平、垫实、牢固。中部槽搭接端头靠紧,过渡平缓无台阶。相邻两节中部槽接口处在垂直方向的弯曲度不大于3°。机道底板应平整,无积煤等杂物,中部槽槽帮整体暴露在巷道地板上。

1.2直:输送机整机铺设呈直线,无严重扭曲,直线变化平缓。相邻中部槽水平弯曲度不大于3°(综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

水平弯曲度不大于1.5°)。

1.3稳:刮板输送机铺设稳固,落地坚实,运行平稳、无晃动。

1.4牢:机头架、机尾架安装稳固的压柱。

2、sgw-40t系列刮板输送机的刮板和链条的连接螺栓头朝着刮板链运行方向的一侧。

3、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用标准e型螺栓和防松螺母连接,螺栓头长度统一,不高出刮板平面。

4、刮板链松紧适度,链条在机头链轮下部有2~3个松弛环为宜。

5、刮板运行平稳,无刮卡、飘链现象,刮板无明显歪斜,链条、刮板在机头、机尾链轮上无卡阻、跳链现象。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节距小于或等于64mm时不大于6mm;节距大于或等于86mm时不大于8mm。

6、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抱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厚度磨损不大于10mm。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7、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

8、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组现象。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

9、零部件外观完好,几何形状正常,无严重变形、开裂、锈蚀、磨损现象,各部位连接螺栓符合技术要求,连接紧固可靠。

(四)电气部分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设置配电点,电气设备要集中放置。

2、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架、上板,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

3、电气开关、电缆选型符合设计要求,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4、控制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头硐室段巷道安装防爆照明灯具。

5、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五)其它要求

1、驱动装置电机、减速机等周围环境保持清洁,无积煤、

无积水、无淋水。有足够的行人或检修空间,行人侧有不小于700mm的空间。

2、根据生产需要,机头部位要加装挡煤板和缓冲装置,槽帮安装的挡煤板高度不小于250mm,且固定牢靠,不洒煤不漏矸。刮板输送机靠巷道一侧布置时,靠巷帮侧可以不安装档煤板。

3、刮板输送机与另外一台刮板输送机或皮带机前后搭接时,搭接重合长度不小于500mm,搭接高度(卸载链轮下沿至下部设备机架表面)不小于300mm,不大于500mm。

第6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安全防护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分区、分层、或分类型,落实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应经常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随手可纠正的应立时纠正,必须经作业班组进行整改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整改。

2、分包施工单位作业区,在分包队伍施工前,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书面移交手续。

3、在向分包单位作进埸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时,应说明分包单位对现埸有关的安全设施负有维护责任,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安全设施时(如洞口盖板、围栏等),分包单位应在作业完后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至原有状态。

4、现埸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履行总包的安全管理责任。

5、现埸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须经项目技术负责批准同意方可拆除。

第7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规定

1、为了使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得到有效使用和布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标志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安全设施和标志。

3、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设施、标志产品的采购、收存、保管、使用,对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环保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当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要求。

5、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设置及维护管理,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

6、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

7、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

8、.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上报安全环保批准后实施。施工完毕或停工后时,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恢复。

10、配合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队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施工队应该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完好的应交安全环保部收藏备用。

11、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使用安全标志的标准,提出安全标志的制作委托计划或采购计划,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有触电风险的场所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安全标志牌。

12、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的要求,不得在安全标志牌上加企业标志或其它文字、图案、符号。发放时要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13、安全标志应重点考虑在风险场所及风险作业区域的使用(包括生活区)如道口作业、特殊风险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带电区、带电或运转设备处等。

14、安全标志应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它所表示的内容。

15、如发现安全标志变形、破损或图案脱落、变色,使用单位负责修整或更换。

1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指导。

第8篇 刮板输送机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管理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采掘工作面各型号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及其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

二、刮板输送机安装完好标准

(一)机头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头架安装必须采用稳固的压柱(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除外)进行固定。

2、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垂直(角度不小于80°)支设在刮板输送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采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

3、驱动装置连接牢靠,转动灵活,无卡阻和杂音;各传动部位按要求加注润滑油脂,减速器齿轮箱用润滑油标号及容量符合设计标准,保持润滑良好。

4、液力偶合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液位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完好齐全。

5、机头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二)机尾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尾架安装可采用地锚或压柱固定;地锚采用φ20的高强锚杆,全长锚固;用规格为6×19-φ15.5的钢丝绳或φ18×64链条拉紧,每根钢丝绳上至少上4个绳卡子,绳卡子间距100mm;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或采用可调方式的压柱,垂直支设在刮板输送机底座两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采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

机尾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三)中间部分安装

1、整机安装达到平、直、稳、牢标准:

1.1平:刮板输送机整机铺设要平,坡度变化平缓。机头架下底板平整硬实,必要时必须用道木垫平、垫实、牢固。中部槽搭接端头靠紧,过渡平缓无台阶。相邻两节中部槽接口处在垂直方向的弯曲度不大于3°。机道底板应平整,无积煤等杂物,中部槽槽帮整体暴露在巷道地板上。

1.2直:输送机整机铺设呈直线,无严重扭曲,直线变化平缓。相邻中部槽水平弯曲度不大于3°(综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

水平弯曲度不大于1.5°)。

1.3稳:刮板输送机铺设稳固,落地坚实,运行平稳、无晃动。

1.4牢:机头架、机尾架安装稳固的压柱。

2、sgw-40t系列刮板输送机的刮板和链条的连接螺栓头朝着刮板链运行方向的一侧。

3、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用标准e型螺栓和防松螺母连接,螺栓头长度统一,不高出刮板平面。

4、刮板链松紧适度,链条在机头链轮下部有2~3个松弛环为宜。

5、刮板运行平稳,无刮卡、飘链现象,刮板无明显歪斜,链条、刮板在机头、机尾链轮上无卡阻、跳链现象。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节距小于或等于64mm时不大于6mm;节距大于或等于86mm时不大于8mm。

6、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抱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厚度磨损不大于10mm。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7、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

8、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组现象。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

9、零部件外观完好,几何形状正常,无严重变形、开裂、锈蚀、磨损现象,各部位连接螺栓符合技术要求,连接紧固可靠。

(四)电气部分安装

1、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设置配电点,电气设备要集中放置。

2、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架、上板,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

3、电气开关、电缆选型符合设计要求,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4、控制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头硐室段巷道安装防爆照明灯具。

5、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五)其它要求

1、驱动装置电机、减速机等周围环境保持清洁,无积煤、

无积水、无淋水。有足够的行人或检修空间,行人侧有不小于700mm的空间。

2、根据生产需要,机头部位要加装挡煤板和缓冲装置,槽帮安装的挡煤板高度不小于250mm,且固定牢靠,不洒煤不漏矸。刮板输送机靠巷道一侧布置时,靠巷帮侧可以不安装档煤板。

3、刮板输送机与另外一台刮板输送机或皮带机前后搭接时,搭接重合长度不小于500mm,搭接高度(卸载链轮下沿至下部设备机架表面)不小于300mm,不大于500mm。

4、按规范要求安装各种护罩、护栏和行人过桥。

5、喷雾洒水装置安装位置、数量符合相关要求。

6、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齐全,集中规范悬挂。

7、设备及巷道内环境卫生清洁,无漏油、无漏水、无污垢,机头、机尾前后20m内无淤泥、杂物,备品、备件及材料码放整齐。

三、机尾护罩制作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安设的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装机尾护罩。炮掘

工作面迎头刮板输送机无法安装机尾护罩的必须采取确保安全

的防护措施并编写到《作业规程》中,严格执行。

2、机尾护罩框架采用∠30×3角铁、中间采用厚度不小于8 mm的钢板制作或采用φ10 mm圆钢焊接,间距为50 mm×50mm,其规格为:750 mm×500 mm×650mm。

3、机尾护罩安装后距机尾架上部不小于200mm,两侧距机尾槽帮不大于100mm,后端距刮板输送机机尾架不小于200mm。

4、机尾护罩要刷防锈漆,颜色与刮板输送机机身一致。

四、过桥制作安设标准

(一)过桥制作标准

1.各单位使用的过桥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加工制作,具体标准见

附图2-1和附图2-2。

2、过桥制作完毕后要求统一刷天蓝色防锈漆。

(二)过桥安装标准

1、刮板输送机搭接在带式输送机上时,在搭接点后15m范围内设置设1个过桥,在刮板输送机头向后不大于15米处设1个过桥。

2、带式输送机搭接刮板输送机上时,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前方15m范围内设置1个过桥。

3、刮板输送机与刮板输送机搭接时(综采工作面输送机除外),在搭接点5m范围内设置1个过桥。

五、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刮板输送机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完工并调试合格后,3天内安装单位必须提交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

2、相关科室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24h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设备验收时,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4、设备验收时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严禁运行设备。

5、设备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要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发至使用单位,设备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二)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使用单位要制订刮板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刮板输送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刮板输送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刮板输送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压柱、护罩等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刮板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1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刮板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机尾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三)设备操作、运行管理制度

1、操作司机必须人员固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2、刮板输送机机头应悬挂《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等管理牌板。

3、每部设备应设置有交接班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

4、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设备运转情况、现场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交接清楚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交接班记录。

5、刮板输送机运转期间出现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异常问题时,应立即停机,及时将情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6、驱动装置的电机、减速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减速机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7、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液体代替传动介质。易熔塞和防爆片严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

8、刮板输送机启动前司机必须发出信号,向工作人员示警,然后点动或预警两次,如果转动方向正确,又无其它情况,方可正式启动。

9、刮板输送机应尽可能在空载状态下停机,在生产过程中,要控制好煤量,避免因堆煤压死刮板输送机,若刮板输送机发生死车时,正倒车均不得超过2次。

10、严禁在溜槽内行走或乘坐刮板输送机。禁止用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特殊情况必须运输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1、推溜时要平稳推进,若发现推移困难时,应停止作业,检查原因并处理,不得强行推移。推溜时避免刮板输送机推移后出现急弯,防止溜槽错口而发生断链事故。

12、工作面过断层期间,打眼数量、间距、装药量、爆破次数严格执行过断层措施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爆破时,必须对设备、管路、电缆等采取保护措施。

13、工作面出矸期间,严禁大块矸石从采煤机底部强行通过。

14、当班司机应负责设备及环境卫生的清理,做到动态达标。

第9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10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与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控制。

2.相关术语

2.1 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包括垃圾口)

2.2 五临边:指深度超过2米的槽、坑、沟和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的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的梯段边,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和上下跑道、斜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斜台、挑平台的周边。

2.3 建筑行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

3. 职责

3.1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3.2 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审核、审批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提供并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所需的合格料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负责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安全防护设施的种类及设置标准

4.1.1基槽、坑、沟及人工挖扩桩孔的防护设施,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2条。

4.1.2脚手架作业防护设施,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3条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1.3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设施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4条。

4.1.4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5条。

4.1.5悬挑、移动式卸料平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第五章第一节5.1.1-5.1-4条。

4.1.6“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6条。

4.1.7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参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4.1.8大模板的安全防护设施参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1.9临电及机械管理参见相关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9及1.10条

4.2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4.2.1 在编制施组方案时,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结构与装修施工用的防护架子工程、基坑支护、模板、施工用电、起重机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均应编制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会签。

4.3 物资的落实和供应

4.3.1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4.3.2 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进场后,应由材料员、质检员联合进行验收,填写相关的验收记录。

4.4 防护设施的设置

4.4.1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进行设置,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4.2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应对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包括外协队作业人员)进行防护设施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4.3 从事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4.4 项目施工员负责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的组织、指导和检查。

4.5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4.5.l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牵头,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使用班组负责人共同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由施工员按照规范标准填写验收表格,并当场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手续一式三份,分别由安全员、施工员、搭设班组进行保管存档。

4.5.2对于分段分步搭设的防护设施,检查验收也应分段分步进行,每次验收都应遵循上述手续。

4.5.5 拆改、变动安全防护技术设备、设施,要重新验收。

4.6 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4.6.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成后,均应经过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班组应设专人在每次使用前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6.2搭设班组应设专人对防护设施进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当防护设施出现重大隐患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汇报。

4.6.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员都应随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参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4.6.4当防护设施出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止危险部位施工人员的作业,组织人员撤离现场。生产副经理应立即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和搭设班组长等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进行整改。

4.6.5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任何人随意拆改防护设施。当个别防护设施对施工生产造成影响时,施工班组应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经同意后方可拆改防护设施。

4.6.6在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拆改防护设施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严禁私自作业。

4.6.7对于工程分包单位使用的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成后的验收程序中,工程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场,履行完验收手续后,由项目经理部向工程分包单位以书面形式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完成后,所涉及的安全防护设施交由分包单位管理。

4.6.8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负责人每月对工程进行两次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6.9公司安全质量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7 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

4.7.1 在施工过程中,防护设施的维护由搭设班组派专人负责。

4.7.2施工结束后,由专业人员按照拆除方案的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拆除。拆除后的零部件由项目经理部材料组进行清点、保存。其余周转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组进行清理、退场。

5. 相关文件

5.1 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2 建设部(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5.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5.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5.5《qeo 管理手册》

6.记录

6.1 各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表

注:在外省市施工的项目,如当地有规定,记录表格按当地要求执行。

第11篇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范本

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

施工队/施工段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

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

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第12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13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安全防护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分区、分层、或分类型,落实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应经常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随手可纠正的应立时纠正,必须经作业班组进行整改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整改。

2、分包施工单位作业区,在分包队伍施工前,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书面移交手续。

3、在向分包单位作进埸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时,应说明分包单位对现埸有关的安全设施负有维护责任,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安全设施时(如洞口盖板、围栏等),分包单位应在作业完后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至原有状态。

4、现埸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履行总包的安全管理责任。

5、现埸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须经项目技术负责批准同意方可拆除。

第14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管理规定

1、为了使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得到有效使用和布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标志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安全设施和标志。

3、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设施、标志产品的采购、收存、保管、使用,对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环保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当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要求。

5、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设置及维护管理,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

6、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

7、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

8、.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上报安全环保批准后实施。施工完毕或停工后时,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恢复。

10、配合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队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施工队应该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完好的应交安全环保部收藏备用。

11、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使用安全标志的标准,提出安全标志的制作委托计划或采购计划,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有触电风险的场所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安全标志牌。

12、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的要求,不得在安全标志牌上加企业标志或其它文字、图案、符号。发放时要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13、安全标志应重点考虑在风险场所及风险作业区域的使用(包括生活区)如道口作业、特殊风险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带电区、带电或运转设备处等。

14、安全标志应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它所表示的内容。

15、如发现安全标志变形、破损或图案脱落、变色,使用单位负责修整或更换。

1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指导。

第15篇 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术语、管理分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与拆除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的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2.1 凡配置在机械、设备上,用于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

2.2 凡为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事故而设置的所有设施,称为安全防护设施。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分类

a、检测装置(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b、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易熔塞、放空管等) ;

c、防止火灾蔓延措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提、防火墙、防爆墙、隔断 墙、蒸汽幕、水幕等);

d、紧急处理装置(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除液体、紧急冷却、紧 急通惰性气体装置);

e、组份控制装置(气体、液体、组份控制装置、混合比例控制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 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f、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 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电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排风除尘排毒装置以 及防辐射装置、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装置等);

g、灭火装置(自动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空 气泡沫装置及化学泡沫装置、高压水枪等。)

3.2 管理与使用

3.2.1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以下分工进行管理:

3.2.1.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 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3.2.1.2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等由电气部门 负责管理。

3.2.1.3 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 部门负责管理。

3.2.1.4 凡生产区域中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 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lm〗

3.2.2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 负责管理。

3.2.3 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装置及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

3.2.4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故障,主管部门应立刻组织 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3.3 安装与拆除

3.3.1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2 新设计或经过改造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进行技术鉴 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3.3.3 选用新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及主管部门同意,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

3.3.4 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3.3.5 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及主管部门审 定同意后方准拆除。

3.4 维修和校验

3.4.1 主管单位及部门要指定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校验(检验)与维修。

3.4.2 主管部门、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安全防护装置均要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纳入设备 升级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3.4.3 破坏性、消耗性安全措施(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 正常状态。

3.4.4 安全防护装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3.4.5 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将安全防护装置作相 应调整,并经安全部门审定认可。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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