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
(2)、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或持私证的人驾驶;
(3)、严禁相互转驾车辆。更换车辆和驾驶员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原车驾驶员应向接车人交代车辆技术状况;
(4)、严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严禁私拉乱跑,出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车辆,属矿区的须持有经矿区主要领导签字的派车单,属煤矿行政办公室的须持有经相关领导签字的派车单。
(6)、对车辆所用油料、配件、随车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馈赠他人或盗卖;
(7)、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8)、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9)、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10)、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11)、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3)、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驶车辆时使用移动电话、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驾驶煤矿生产辅助和后勤车辆。
第2篇 棉圃小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
棉圃小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
为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车辆驾驶员要本着“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 精神,认真履行学校关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方面的责任,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2、车辆驾驶员要按公安、交通部门要求办齐各类证照后,方可接送学生。
3、关心、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沿途路桥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严格执行交通规则,不违章、不超载、不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5、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延误接送时间,影响学生到校及回家。
6、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禁止学生在车内打闹和将头、手伸出窗外,及时关好车门,上下车不得拥挤,做到有秩序上下车。
7、禁止雨、雾、雪天无灯开车,在停靠点,车未停稳不得上下车。
8、接送学生必须做到三点清:即上学时点清人数;放学时点清教师交接的人数;回家下车时,点清学生数交给家长。
9、在接送过程中,必须做到礼貌行车,主动与过往行人、车辆谦让,限时行驶,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10、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管理的做法,改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接受学校安全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