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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客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14 07:00:03 查看人数:10

大学学院客房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客房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客房管理规定

客房是学院用来服务于教学和对外交流等接待住宿的场所。为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对外接待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入住规定

(一)旅客入住时,院办相关负责人须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凭客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登记时应认真验证并填写《客房接待登记表》以备查。

(二)境外人员入住,必须凭学院国际交流办及保卫处出具的证明,以及旅客的护照或回乡证等证件方能登记入住。

(三)因公事需入住,必须由部门填报《客房接待登记表》,待审批同意后,再到院办进行登记入住,办理手续办法参照上述(一或二)。

(四)学生家长入住,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同意后,再到院办进行登记入住,办理手续办法参照上述(一或二)。

(五)办理入住手续时间为正常办公时间。

二、入住费用规定

参见《z大学z学院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三、退房规定

(一)退房时,院办负责人电话通知保洁员及时查房,

房间公共设施及器具完好无缺,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二)查房时如遇房间设施及器具损坏或丢失情况,应查明原因并立据,按价向旅客索赔。

(三)旅客办理退房手续时,须收回门卡,结清款项。

四、卫生保洁规定

(一)保洁员须每天搞好客房内的卫生和客房外门窗、走廊等卫生,按常规整理房间,更换床上用品和卫生用具,保证客房卫生、整洁。

(二)对床笠、被套、枕巾等床上用品必须一人一天一换(长住旅客可2至3天一换),及时清洗,消毒。

(三)保洁员在对客房保洁过程中,应对房间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院办相关负责人查明原因。如属自然损坏,应联系工程管理部及时修复。

五、备用物资、固定资产及仓库管理规定

(一)备用物资必须分类保管,分柜存放;洗涤后的床上用品应整理存放于柜中备用。

(二)保洁员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如发现备用量不足,应及时报告并办理采购手续。

(三)对客房固定资产应建帐管理,定期对空调、电视、 热水器等进行清洗及维护,并建立物资的定期淘汰制度。

六、消防安全规定

(一)保洁员对消防器材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发现失效、损坏,应及时上报补充。

(二)保洁员应经常注意客房情况,严禁在招待所乱拉乱接电线、使用额外电器设备、生火煮食等。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不听制止的应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八、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九、本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6日起开始施行。

大学学院客房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客房管理规定客房是学院用来服务于教学和对外交流等接待住宿的场所。为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对外接待工作,现作如下规定:一、入住规定(一)旅客入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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