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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7 20:52:01 查看人数:88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第1篇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总公司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见附件1)和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见附件2)。

第四条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总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三)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四)职工举报并经总公司职能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 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三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 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分ⅰ类、ⅱ类、ⅲ类违章。检查出一次ⅰ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6000-10000元;检查出一次ⅱ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6000元;检查出一次ⅲ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1000-3000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八条 对一个季度内查出一次以上(含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三级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  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罚款,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十条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行,月度进行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  罚款作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建设和奖励。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11月25日起实施。

附件:1.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2.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附件1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一、管理行为

(一)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无“现场作业指导卡”作业。

(二)安排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三)安排无证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四)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六)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七)工程项目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八)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九)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入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十一)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操作行为

(一)电力专业

1.无人监护作业。

2.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置。

3.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

4.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5.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

6.工作负责人未确认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现场,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8.约时停送电。

9.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操作。

10.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11.在安全距离不足的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12.跨越架搭设时无专人监护,宽度不足,承重不够,安全距离不足。

13.进入sf6开关室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1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15.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等工器具。

(二)交通专业

1.逆向行驶、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档滑行。

2.驾驶机动车辆时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

4.未按规定执行“两交一定”制度。

5.穿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

6.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

7.车辆带病行驶或驾驶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8.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

9.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吊车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0.装载机、抓管机、挖掘机斗臂下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

(三)地面工程施工

1.在限定的非安全区域内作业或停留。

2.地下情况不明进行破土作业。

3.高处作业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措施。

4.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进行吊装作业。

5.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防腐施工。

6.违反规程进行容器和管道试压。

7.使用未经注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8.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设施。

10.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电气设施。

(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

1.未办理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5.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校验期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五)油气充装作业

1.对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和对液化气储罐(含汽车罐车)、钢瓶过量充装。

2.未按规定擅自排放液化气残液。

3.在未清除周围火源的情况下,进行机动车装卸和加油加气作业。

4.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

5.进行瓶对瓶或罐对瓶充装。

6.在车辆载人或接地不合格的情况下充装。

7.为塑料桶等非导体容器加油。

8.未经许可对油、气容器施焊。

9.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10.施工现场,使用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用电设备。

附件2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一、ⅰ类违章行为

(一)不按规定填写、审核票证。

(二)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交底或工作班成员未履行确认手续。

(三)工作完毕,未验收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四)电力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五)电力调度员下达错误的调度命令未造成后果的。

(六)倒闸操作前未进行模拟操作。

(七)操作前未核对运行方式及设备状态。

(八)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

(九)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或拆除拉线。

(十)在不稳固的杆塔上作业。

(十一)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双保险”保护措施。

(十二)高处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十三)放紧线时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

(十四)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未放倒搬运,与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足。

(十五)登梯作业时无人扶持或移动梯子。

(十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十七)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

(十八)低压直接带电作业。

(十九)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ⅰ类违章行为的。

二、ⅱ类违章行为

(一)倒闸操作不执行唱票复诵制。

(二)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三)电力调度员下令前未填写调度操作票,或下令时不按规定录音。

(四)未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五)非工作班成员参与现场作业。

(六)专责监护人从事其他工作。

(七)无关人员进入高压试验区。

(八)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试验后不充分放电。

(九)工作结束后,电气设备上遗留工具、材料等物件。

(十)驾驶室内装载或悬挂影响安全驾驶的物品。

(十一)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施工未设置遮栏(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未挂红灯警示。

(十二)临时用电设备未装设保护接地。

(十三)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ⅱ类违章行为的。

三、ⅲ类违章行为

(一)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在现场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

(二)在票证上代人签名。

(三)电力调度值班员和接令人不互通姓名,不使用规范术语,不复诵命令。

(四)倒闸操作时,操作完一项未做“√”记号。

(五)接地线编号不对应。

(六)不按规定悬挂标示牌。

(七)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等放置杂物。

(八)允许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

(九)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十一)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不呼唱。

(十二)使用无防护罩、无过压保护装置、无压力监视或管线不合格等缺陷的空气压缩机。

(十三)低压用电接线不规范。

(十四)用铝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十五)使用无绝缘罩的低压刀闸、拉线开关。

(十六)使用无防滑措施单梯,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不规范(约为60度)。

(十七)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材料等。

(十八)使用无防护罩的电焊机,或接地线、焊线、电源线不符合要求。

(十九)电气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二十)戴手套在旋转设备上工作。

(二十一)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

(二十二)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ⅲ类违章行为的。

第2篇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现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在操作、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等现场作业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不包括特种作业专门工器具和设施。

电力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围栏(安全网),详见附表1。

1.3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2 定义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系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有一定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2.2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2.3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 <>,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

2.4 安全围栏(安全网),系指用于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管理;定期汇总、发布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

(4)对可能存在缺陷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鉴定;

(5)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因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直接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在公司系统停止使用该产品;

(6)组织或参加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使用的鉴定,审批新产品的试用。

3.2 各分子公司应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制定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3)履行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管理职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允许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目录;每种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得少于五个独立生产厂商,少于五个生产厂商的须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

(4)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进行总结、评估;

(5)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试点使用的总结、分析和评价;

(6)对因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造成的事故、障碍或异常,组织调查分析,对相关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技术鉴定。

3.3 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规定;

(2)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资金、购置、更新等计划,从上级公布的准入目录中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

(3)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采购、试验和报废进行统一管理;

(4)根据生产场所、运行设备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适用、足量、节约”的原则,配备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5)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进行抽查。

3.4 各基层单位所属生产单位、部所、车间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和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更新计划,确保所属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情况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对本单位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回收后交指定部门统一处置;

(3)建立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台帐,全面掌握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试验等情况;

(4)组织班组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工作;

(5)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6)总结、分析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3.5 各变电站、检修班、供电所等生产班组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的规程规定;

(2)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外观、组件、附件、关键部件和试验标签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逾期未试验或安全、质量性能存在问题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确保班组现场工作人员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4)建立本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包括配置台帐、使用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等),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置管理;

(5)定期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情况,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6)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及时回收、上缴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

(7)及时报告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4 选用条件

4.1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同时满足公司颁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4.2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在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中,选择有较为丰富使用经验的产品。

未列入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范围的其他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应从取得国家或行业生产许可的合格产品中选择。

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公司安全监察部或各分子公司组织专家评价并确认合格,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方可推广选用。

4.3 严禁选择、购买和使用“三无”(无厂家标志、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4.4 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必要时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分子公司准入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应留档备查。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材质、样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岗位工种操作、使用的安全要求。

5 准入

5.1 公司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实行准入管理。

5.2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公布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名称、型号、厂家名单等)准入目录,并及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5.3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总结、评估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若发现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安全、质量、性能、服务等问题,应认真核实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准入目录。

5.4 因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性能等原因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各分子公司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安全监察部将协调各单位及时调整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 购置

6.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满足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

6.2各基层单位应从上级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单位或公司系统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成熟产品。

6.3 签订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合同时,至少应明确生产厂家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1)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保证和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相应备品、备件;

(5)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

(6)对被强制要求退出使用的产品,未使用过的应全数全额退款;已使用的应根据使用年限按适当比例全数退款;

(7)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内容、项目符合要求并属实;新型产品应有机械、电气、安全检测试验的数据报告;

7 验收

7.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应满足物资验收的管理规定。

7.2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货验收时,应同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集中存档备查。

7.3 电力安全工器具验收时应进行抽样检验。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验收抽样制度,明确抽样比例和验收标准。

8 试验

8.1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经出厂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国家和行业规定应进行型式试验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

8.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dl408-91、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下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5009.2-2004,下同)以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及规范,进行周期性预防试验,试验周期、电压等级、静拉力等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未规定周期性预防试验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或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可靠,做好检查记录。

8.3 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承担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的部门或单位;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其他单位承担试验工作。

8.4 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后,试验报告应至少保存一个使用周期,直至出具下次试验报告为止。

8.5 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试验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自行设计、制造、组装的;

(2)更换关键零部件的;

(3)绝缘、机械性能存在疑问或发现缺陷的;

(4)发生质量问题的同批次产品;

(5)超出定期检验周期的。

8.6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或检验单位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合格电力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使用方便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无法在电力安全工器具本体上粘贴标签的,应在其保管存放盒醒目位置粘贴。

9 保管

9.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有关要求。

9.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列册登记,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试验检验情况等内容,帐、卡、物一致。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9.3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置摆放图。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9.4 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和相对湿度(50%~80%)适宜、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9.5安全带、安全绳、升降板、脚扣、梯子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或柜内。

9.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9.7 遮栏(围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室内或柜内。

9.8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场所,应设置专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室,与其他生产工器具、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等分开存放。

10 使用

10.1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应熟悉、正确掌握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技术规范使用,不得超出铭牌限值和技术规范。严禁拆卸电力安全工器具上安全保险装置。

10.2电力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和试验的、检查或试验不合格的、超期未检查或未试验的不得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严禁挪作它用。

10.3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1)试验合格证是否有效;

(2)外观观察和检查是否正常;

(3)零部件是否缺失;

(4)连接部位是否松脱;

(5)绝缘工器具是否潮湿、污浊;

(6)承力部件是否存在断裂前兆;

(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10.4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气操作导则》、《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等规程规定的要求。

10.5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应放置在专用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受损和弄脏。

11 报废

11.1电力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1)经试验、检验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外观检查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

11.2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得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继续使用。

11.3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回收处置部门,建立报废、销毁、处置管理制度,确保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再继续使用。

11.4 严禁将已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任何形式转借、转租、转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电力生产作业。

12 附则

12.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电力工程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健康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尊重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作为一家电力工程建设企业,面对着电力建设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必须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这两个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一方面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中得到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还必须在各电力工程项目中有效实施。而后者往往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根据电力工程建设企业中两个体系的实施情况,就如何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具体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探讨。

电力工程项目中,包括土建项目、电气安装项目、线路架设项目等不同种类的工程。而且各工程项目又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和条件。因此,体系的运行不可能简单的采取“拿来主义”——按照公司总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必须是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方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的“建立”起符合该工程的管理体系,才能使体系运行行之有效。

1 初始状态输入阶段

1.1 了解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要求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就必须全面了解顾客的要求。合同、协议以及各种附加协议中,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的要求,往往会遭到施工人员的忽视。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规范,而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再停留在简单的工程量、造价等方面,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特别是外资企业作为建设方时,其对安全、健康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详细。这方面的附加协议内容往往比主合同还要丰富得多。这些协议中,不乏科学、系统的工作方法。施工单位对建设方有关要求的关注,不但可以实现将各方面的要求事先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管理水平。

1.2 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在体系中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了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管理方案进行有效控制。但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还应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从中确定与工程息息相关的重大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识别,一方面淘汰与工程无关的因素,另一方面,还可能增加个别因素。这都是由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时,也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保证各因素在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控制。

1.3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理由与1.2基本相同。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更加注重对有关的技术规范的收集。使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 策划阶段

2.1 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灵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章节,溶入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例如在安全管理及安全保证措施的章节中,体现出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章节中,同样体现出环境保护的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管理制度,如果需要进一步的阐述,还可以编制单独的文件作为指引。

2.2 针对管理方案的策划

在1.2中,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还可以将管理方案引伸到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来。例如,策划对施工场地的消防器材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工地临时用电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和条件的管理方案等。对每个管理方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使管理方案实实在在的服务于工程项目。

2.3 针对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策划

针对工程自身的特点和具体的条件,除了策划《工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和《职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常规的应急预案,针对南方沿海地区的气候条件策划《恶劣气候条件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突发群众性疾病策划《非典型肺炎事件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策划《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六氟化硫气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各种应急预案。使工程项目施工中对各种事故均能得到控制。

2.4 针对能源资源管理的策划

在工程项目中,对能源资源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对水、电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的特点,以及以往工程积累的数据,可以制定月度的水、电控制值。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度,每月的控制值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水表、电表应进行相应的配置,至少生活区、施工区的水表、电表应该分开。每月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与控制值进行对比,不断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浪费程度。

2.5 针对员工健康的策划

影响员工健康的主要因素来自于施工环境、生活条件和餐饮设施。施工环境除了配备“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之外,还必须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静电的安全措施。员工的生活条件除了摒弃黑暗潮湿的石棉瓦房,换成宽敞明亮的砖房之外,还应该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使生活污水和垃圾远离生活区。对垃圾的处理可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定期的清理和回收,减少污染的同时,也节约了资源。餐饮设施的配置,一方面可以要求员工饭堂申请卫生许可证,另一方面对日常供给的饮用水卫生给予保证,避免员工饮用卫生情况不明的山泉水;对放置在工地上的大水壶应该上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6 针对三级安全教育的策划

以上各项策划的贯彻和落实,都需要通过对员工的教育进行传达和学习。因此,三级安全教育不仅包括对员工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还应该包括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教育。在项目部中设立专门的教育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的电教器材。为每一位参加培训教育的进场员工建立安全教育记录卡,并发给进场工作证,在证件的背后记录有关的急救应急电话。

3 运行阶段

按照以上六个策划,以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项目经理应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合理安排人力和资金。各有关负责人应确保运行中各项记录的及时性,并真实反映体系运行的情况,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在工程项目中可以开展《安全技术作业票》的工作。使每一项工作在开工前都进行了安全交底,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审批。

4 监督和考核阶段

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运行控制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等几个方面,对工程项目日常的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对于施工环境的监测,可以委托环保监测部门进行。在施工的高峰期,委托进行有关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的监测,通过监测报告进行绩效考核。

5 小结

虽然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很好的把体系与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有机的进行结合,抓住两者的结合点,把工程项目的管理逐步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科学、系统的方向转变,便能逐渐体会到体系的优势和促进作用。

第4篇 电力体制改革中如何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管理

王小川

(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 成都 610061)

〔摘 要〕 介绍了电力体制改革后安全管理体系发生的变化以及出现的新问题,并结合四川电网实际情况对在电网统一调度的前提下,如何加强厂、网协调,共保系统安全运行,提出了应该做好的5项工作。

〔关键词〕 电力体制改革;安全管理;思考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已拉开帷幕,国家电力公司资产重组为11家公司,其中包括2家电网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及4家辅业集团公司。现各网、省电力公司已按国务院资产划分方案向各发电集团公司移交发电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完成了厂网分开。四川省电力公司也已经从以发供电为主要业务的电力企业,变为以供电为主要业务的电网经营企业(指狭义的电网)。

1 电力体制改革后,四川电力安全管理体系的变化情况

厂网分开后,四川电力的格局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厂网分开前,一部分电厂为省公司直管(全资或代管),是省公司的下属单位;一部分电厂为独立发电厂,和省公司是平等的市场主体。省公司既管电网安全,又管电厂安全,实际是管四川电力系统的安全。厂网分开后,省公司直管的这一部分电厂成为发电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这样,几乎所有的发电厂和省公司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分别是电能的生产方和买方。

厂网分开后,电厂和电网的物理连接并没有任何变化,电能的生产流程并没有变化,电力生产运行的客观规律也不会改变。并网电厂和电网运行是电力发输供的前后两个环节,在安全上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电力系统的安全必须统一管理,已经成为电网和电厂有关人员的共识。只有网厂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但厂网分开以后,在新的形势下,电力安全管理发生了新的变化,安全责任的主体及安全管理体系都发生了变化,电厂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各发电集团公司或电厂自身。

2 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

厂网分开前,电力系统一贯强调的是'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而'保电网'有时需要以拼设备为代价。比如在高峰负荷时段,火电厂锅炉过热器泄漏需要停炉处理时,由于电网负荷高,一时难以马上安排停炉,往往使1根管子的泄漏发展为几十根管子被蒸汽和灰的混合物冲刷磨损而需要大面积更换的情况。而厂网分开后,发电企业将'保设备'放在'保电网'之前是很自然的,保证向用户供电的压力主要在四川省电力公司,但四川省电力公司实际上已经从以发供电为主要业务的电力企业变为以供电为主要业务的电网经营企业,而作为电网经营企业,四川省电力公司已经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再单独承担保证四川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满足四川省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的责任,这个责任只有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协调下,靠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广大并网电厂共同来承担。

由于目前新的监管机制和市场运行规则还没有完全到位,只能维持原有的机制运行,在很大程度上仅仅靠电网和并网电厂的'自觉性'和相互信任,这是十分脆弱和极不稳定的。由于电能具有生产和销售同时完成的特点,因此发电和输配电需要高度的协调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电能生产产生影响。一方发生事故,往往会给另一方或几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 在统一调度的前提下,加强厂网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确保四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在新的监管机制到位前的过渡时期内,加强电网和发电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省和全国很多省一样,出现了季节性缺电的局面,因此更有必要加强省公司与并网电厂的安全协调与信息沟通,严肃调度纪律,建立省公司和各发电厂之间的新的责任关系。通过协议的、合同的形式,明确省公司和发电厂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电网和并网电厂双方的行为。在强调电网统一调度管理的前提下各负其责,建立起一个相互协调、约束的机制,共同保证四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此外,还可以通过电机工程学会安全技术专委会牵头,由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在川的发电企业参加,定期就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以及反事故措施等进行交流,共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在新的监管机制和市场运行规则到位前,全国人大颁布的《电力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由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方法》、《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是目前唯一可依的法规,电网企业和所有并网电厂都必须遵守。这些法规和规章是根据电力生产运行的客观规律而制定,为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而发布的,对搞好电力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制定、起草这些法规时,充分考虑了发电、供电、用电三方的利益。电力体制改革使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些针对原体制基础做出的条文规定已明显滞后,上述法规中有的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但基本的精神仍然完全适用。在新的法规和规章到位之前,电网企业和所有并网电厂必须共同遵守,才能保证四川电网和并网电厂的安全运行。而且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所有并入四川主电网系统的并网电厂和电网,不论其产权归属和管理形式,也不论其所在地域或接入何级电网,必须遵守《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执行有关的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电网调度机构在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形成并运转前,应按发电机组设计能力,同时体现公平、公正、经济、合理的原则以及电网运行的需要,统一安排并网电厂的调峰、调频、调压和事故备用。在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形成后再按市场规则调度,即使竞价上网后也要首先考虑满足电网的安全约束条件。

(2) 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包括计划的大、中、小修和临时性检修等,应当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发电厂值班长、变电站值班长在电网调度业务方面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挥,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发电厂、变电所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或不执行调度计划,对不按调度命令开停机等违反调度命令的情况应由省电力公司负责统计,抄送有关发电集团公司。

(3) 由于电网发生事故(含一类障碍等不安全

情况,以下相同)波及到发电厂,造成设备事故,或者因发电厂事故引发或扩大到电网,造成电网事故,由省电力公司牵头,有关发电厂参加;对于3大发电集团公司在四川的发电厂,还应请其四川分公司派人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查明事故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和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形成调查结论意见,并以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形式,送相关各方备案。如果参加调查的各方意见不一致,则分别汇报各自的上级,由其进行协调(电监会完全正常运转后,由电监会或其分支机构裁决)。而且一方进行事故调查,需要对方提供相关自动装置记录的,对方应该提供。各类事故的定义按原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10月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4) 各供电企业和并网发电厂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对设在发电厂端的与电网安全相关的安全自动装置和发电厂主设备自动装置的维护、定检和技术监督由电厂负责。设在电网端的与发电厂安全相关的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定检和技术监督由电网负责。

(5) 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的补偿问题。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是电力生产中难以避免的一种现象,非计划停运对电网(电厂)和对用户的影响与停运设备的容量、在系统中所处的电气位置以及非计划停运发生的季节、负荷时段有关,对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程度不一。例如,当系统备用容量充足时,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对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供电影响程度较小,而在系统备用容量不足时,对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供电影响程度较大,甚至造成大面积停电。因此,有必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对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考核办法,对发生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负荷时段的非计划停运,进行考核。当发电设备非计划停运,对电网造成影响时,发电厂对电网要给予必要的补偿。反之,当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限制了发电厂的出力时,电网对发电厂同样要给予必要的补偿。对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率,可以根据历年来的统计数据,对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指标做出规定,超过非计划停运指标的,给对方的补偿加倍;属于强迫停运的,给对方的补偿再加倍。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让电网方和发电企业各自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以减少非计划停运。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次数,由四川省电力公司负责统计,抄送有关发电企业和电网备案,并每月公布,待发、供电设备非计划停运考核办法出台后,再进行补偿。

第5篇 电力公司计划预算管理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

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6篇 电力体制改革中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

目前,国家正在加大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实现打破垄断,提高效率,优化资源的配置。这次改革自上而下,力度很大,将打破原有的“发、供、用”的格局,作为供电企业,沿袭原先的安全管理思路和手段,将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是管理者所面临的一个严肃课题。

1必须明确利益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随着改革浪潮的推进,一些人难以适应改革中的阵痛,特别是在电力体制改革的优胜劣汰中被迫要下岗的人员,这些人在浪潮来前无动于衷,在浪潮来时束手无策,思想情绪波动很大,形成了潜在的安全薄弱点。在企业的改制或改组过程中,其组织机构、人员的一些观念都会发生相应转变,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转变中和转变后安全管理上的盲点。克服上述问题,首先要加大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让职工充分了解其面临的形势,使其在知识上、思想上、心理上作好应变的准备;其次,对过去科学合理的成分不应抛弃,要继承和发展,在完善安全保证机制、强化安全监察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机制的同时,注意及时、准确地明确新增减岗位后的各方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

2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四个转变”,即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变粗放型管理为严细型管理,变管事为主为管人为主。

采取现代安全管理手段,以可靠性管理和状态评估技术对设备进行安全预控,以安全性评价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预控,以安全责任制管理对各级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安全预控。

3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城网改造、综合自动化改造力度的加大,无人值守变电站逐步增多,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广泛。目前,济宁电业局所有变电站已全部实行无人值守,继电保护微机化率、断路器无油化率逐年提高,对于这种变化,采用何种安全管理模式,要认真加以研究。对无人值守变电站,必须确定合理的操作半径、管理半径,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管理模式。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步制定检修规程和巡视、操作、监护、改定值的有关规定,同步加强检修运行人员的培训。

4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上

从安全工作的主体看,人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的计划者、执行者、控制者,但也往往是事故的引发者、责任的承担者、后果的受害者。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在人,在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其中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分析多种事故可以看出,各种严格的监督、科学的制度,如果没有安全意识做保证,其作用是相当有限的。一个部门,在安全形势比较好时,往往会过于夸大监督和制度的作用,忽视安全意识的作用,因为这是管理者做出或制定的,是看得到、便于总结的工作成绩。在安全形势不好时,分析事故中才真正体会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所以管理者应高度认识到,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提前补牢而不亡羊,抓安全意识,就要实实在在,好大喜功、摆花架子,难保不发生事故。

增强安全意识仅靠灌输式的安全教育是不够的,必须造就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要建立严密的安全网络,执行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进行“安全我一个,幸福我一家”情理教育。除此以外,还要大力开展“抓好一个活动,开好两个会,落实三个不”的“增强”系列活动。即抓好安全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措施。

5坚持实事求是,要居安思危

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不安全因素,出现不安全隐患,即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再好,考核再细,制度再严,只要人员的安全意识稍有麻痹,就可能酿成新的事故。同时,今天在安全生产上所取得的好成绩也只能说明过去,不能反映现在,更不能代替将来。如果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自以为是,极易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自满情绪,造成安全管理上的“混乱”局面。

第7篇 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电力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映了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的,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2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 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 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 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平的途径

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3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项目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要求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设备是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只要掌握其规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应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适应环境(时间、空间和技术)条件: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加夜班、节假日、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节。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3.4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从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 项目管理层如何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4.1 抓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确的项目安全文化

项目管理人员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项目管理人员要把项目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4.2 树立科学的战略思想

我们坚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项目效益的前提。

4.3 加强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 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项目效益就无从谈起。

4.4.2 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4.4.3 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五大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是这几个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都要不断地给予完善。

4.4.4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近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4.5 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

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4.6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健全制度管理体系 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5 结论

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而项目经理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项目经理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第8篇 电力安全管理十个紧与松

(华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 瑞安 325200)

安全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搞好电力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那为什么天天讲安全、日日讲管理,效果还是不尽人意呢?笔者通过分析,认为目前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问题,具体表现为10个“紧与松”。

1 在会议上紧,生产现场松

某些领导往往在会上强调安全,会后就不去管生产现场如何,而基层工作人员认为既然领导不够重视,我们为何管那么多,所以现场工作也是马马虎虎,得过且过。

2 政策来时紧,风头过后松

政策来的时候大家认真学习文件,努力贯彻精神,并成立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小组,对生产领域进行一些检查。 但风头一过去,未整改的工作也就算了,已经着手整改的也拖拖拉拉,不了了之。

3 出事故后紧,没事故时松

一旦真出了事故, 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也知道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努力改变现状, 采取亡羊补牢的补救方法,并想方设法回避责任,尽量减少上级主管部门对自己的处罚。随着时间的流逝,就慢慢淡化了上次事故的教训,一切又恢复原样。

4 形式上很紧,实际上很松

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从形式上看是抓得比较紧的。 例如,一些安全标语四处张贴,还做安全活动形式记录以应付上级检查等。但实际怎么样呢?虽然严格按“两票三制”“三不放过”执行是《安全简报》上常写的口号语,无论在大会、小会上都强调过,可是还有些人竟然不知道“两票三制”、“三不放过”代表什么?如果对其两者内涵都不懂,又何谈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呢?

5 领导来时紧,领导走后松

一般上级领导到下级单位检查都预先通知、安排,这无疑是给对方提个醒,让他们有了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 把该管的事管一管,该做的事做一做。而领导走后呢,问题依然存在,习惯性违章、管理不到位现象屡见不鲜。这叫“检查来了一阵风,检查过后又是松”。

6 奖励看得紧,惩罚做得松

奖励与惩罚最重要的是严明,该奖即奖,该罚则罚,只有这样才能使奖金与罚款真正成为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但有时严重失去平衡。通常,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人,把奖金看成是自己应得报酬,要求按时全额发放,而一旦违章、违纪造成事故,就强调客观因素,找理由推卸责任,而主管人碍于人情关系,不敢真抓实管,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象征性地处罚一点,图个形式就算了事。其实这种做法会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更不利于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7 条件差时紧,条件好时松

工作环境不好,条件差时能引起领导的关心,职工的警惕,安全专职的重视,能扎实稳妥地过难关。相反,条件改善时,较好的生产环境,往往会导致领导的疏忽,安全专职的轻视,职工的大意而痛失“荆州”。

8 心情好时紧,心情差时松

每个人都会有情绪波动的时候,但情绪的好坏不应影响工作。但有的人高兴时责任心很强,安全工作也抓得紧,而一旦情绪低落时,工作效率不佳,责任心也差,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很容易出差错。

9 效益抓得紧,安全意识松

一个企业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个别领导(承包者)一贯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管理的投入。在一些水电企业竟然认为每年的电气预防性试验可以不做,或者2~3年做1次,有的连必备的安全用具也省去,还有现场早该淘汰的设备还在继续运行,这些现象加大了安全隐患。

10 个别抓得紧,总体抓得松

往往是主管安全的抓得紧,大多数人抓得松,甚至对安全生产不闻不问。

安全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它贯穿于电力生产的全过程,光靠个别人去抓,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只有通过大家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9篇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安全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管理网络。每个单位300人以上设有安全监察机构、30人以上设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编写工程安全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2、各单位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做到新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有详细记录、造册归档。

3、强调各施工承包单位要把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决不能以包代管。安全考核仍归咎于承包单位。并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不合格或管不了的分包队伍坚决清理出工地现场。

4、项目开工时必须审查施工中各工序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如: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开挖、支护等都应有详细布置、要求、验收、记录。监理必须审核、旁站、验收、签字。

5、施工用电统一规划,合理布置。埋设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准乱拖乱拉。电缆、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6000伏电源开关室由电厂负责管理。

6、编制了工程总平面管理规定。总平面及道路统一规划管理,各单位的平面布置图需得到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7、编制划分文明生产区域,落实文明生产责任。开展安全文明生产竞赛活动,每月按标准检查评分一次,每季评比一次,评为先进的挂流动红旗,并有适当奖金,鼓励先进。

8、根据季节及安全情况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大检查中始终以查人身安全为主要内容,如:'三宝'执行、安全用电、脚手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网等。专项安全大检查以设备为主,如:起重设备、机动车辆、用电设施、机械设备等。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台防汛、防暑降温等为主。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等为主。通过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

9、成立现场安全督察队,统一服饰。不定期在现场活动。活动内容是:纠正工作人员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检查现场安全设施、督促现场文明生产,按安全标准纠违章现象。

对一些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进行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

第10篇 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在现代社会中,电能是工业、农业、交通和国防等各行各业不可缺少的动力,也是人们日常生活须臾不可离开的能源。电能已像粮食、空气和水一样,成为支撑现代社会文明的物质基础之一,社会文明愈发达,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就愈离不开电。因此,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一项基础产业。而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要生存、发展必然要讲效益,安全生产是实现企业最大效益的基础,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必然减少对外供电,增加各种费用支出,其结果造成企业成本上升、效益下降,同时职工的的生命和健康也得不到保证,家庭幸福收到威胁。所以搞好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实现企业和职工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础。

安全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离开安全就无法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载体,更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基础和关键。当前由于大环境、大形势的改变以及人、机、环境安全生产三要素的动态性,安全管理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在传统、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基础上,对安全管理的思路、手段、方式和方法进行不断的更新,以应对各种因素带来的问题。结合本人几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班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责任传递机制不到位

自2002年12月29日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以后,就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理念。提出“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相应的出台了“三大安全工作规定”、“行业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刚性规章制度、指标。遗憾的是在我们电力班组施工中往往违背决策者、管理者的初衷,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正在表明某些班组的安全责任不到位。记得电力企业某班组在一次10kv变压器上更换避雷器,由于操作人孙某停完两相跌落开关后,便以为“电已停完”,将操作杆竖在墙上。作业工作负责人张某说了一声:“注意扎好安全带”,并自行去干其他工作,孙某立即登上变压器台,结果只听一声巨响,孙某触电后坠落地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作业人员漏停变压器的a相高压跌落开关,变压器仍然带电;2.作业人员、负责人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不负责任;3.违犯规定作业程序未按标准执行;4.典型的思想意识淡薄未做工作前的危险点分析。当前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崭新执政理念,对国有企业的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等提出了具体标准。因此每个企业相应都主动承担起安全责任,在安全面前企业负责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其实,最应该懂得珍惜生命的应该是员工自己,可是一些员工切竟然认为安全责任有领导扛着,从而放弃了自己的安全责任让责任上移,安全责任得不到有效的传梯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致使隐患不断,事故频发。

(二)、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

大部分电力班组的地理位置因供电需要分布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乡镇,但偏离乡镇行政中心。如变电站、供电所是电力企业人员最多,力量最大,综合素质要求强的基础单位,因为它的重要性凸现了它有待解决诸多问题,有些变电站、供电所地理位置偏僻造成以下诸多不良因素1.远离周围竞争氛围,给班组成员的意志力保持的考验相对明显;2.上级部门直接管理不便;3.上级下达文件精神的执行效果明显下降等。使得班组的整个管理直接与班组长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压力更大,尤其造成班组执行力管理率不高。在我工作的经历中有一次,秋季来临,按上级要求,变电站要开展防小动物专项检查工作,当时站长按上级要求安排当值相关人员检查,检查到仓库时,一为值班员发现有老鼠屎,报告值班长,值班长勘察现场后说了一声“打扫干净就是了,说不定老鼠已没在站上”,什么措施都没有采取。并在记录本中轻描淡写“检查正常”。公司开展检查时未发现问题,但过后几天,由于老鼠这一安全隐患未消除对一条10kv专用配电线路中断供电,现场呈现烧焦的老鼠,原因是老鼠造成短路。客户的抱怨、公司的严厉处罚接踵而来,变电站炸开了锅,推诿、埋怨等一系列的不和谐氛围笼罩站上上空。究其原因班组长思想麻痹、得过且过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视而不见或熟视无睹。变电站工作是一项长期循规蹈矩的生产活动,本身较为枯燥乏味,再加之无责任心,工作中会出现马虎、凑合不在乎和应付现象。

(三)、安全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不到位

电力企业的安全,每个人都有否决权,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给企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1998年3月27日下午,某公司油务班员王某在新建的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安装出现构架支柱绝缘子钢底过程中(构架距地面约7.5米高),王某焊完a相移至b相焊接时,所系安全带正好托滑至焊接处,造成安全带烫断,(安全带为化纤材料,绳内无钢丝),作业人员王某失去安全带保护,从距地面高度6米的站用变高压跌落熔断器构架上跌落,恰好坠落在工作现场的石块上死亡。通过这个案例暴露出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组织混乱,作业人员无人监护。且使用的安全带不合格,作业现场未对作业进行危险源分析及预控,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纵观电力企业安全事故种种目前电力企业班组现场管理依然还存在很多漏洞1.人员的安全思想不到位;2.现场的工作环境混乱;3.组织开展某项工作时无计划、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4.施工过程中缺乏现场安全检查,考核不到位;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6.经常性的违章作业。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及我对班组安全管理的经验结合新形势下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就如何搞好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谈自己的对策及建议与大家共勉。

二、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班组岗位责任制

有一句老话“一个和尚挑水吃,二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问题的症结因为责任不明确。现在又有三个和尚新说:有三个庙,这三个庙离河边都比较远。怎么解决吃水问题第一个庙,和尚挑水的路比较长,一个人一天挑满一缸水就累了,不干了。于是三个和尚商量,咱们接力赛吧,每人挑一段路。第一个和尚从河边挑到半路停下休息,第二个和尚继续挑,又转给第三个和尚,挑到缸边灌进去,空桶回来再接着挑。大家都不累,水很快就挑满了。这是协作的办法,也叫“机制创新”。第二个庙,老和尚把三个徒弟叫来,说我们立下新庙规,要引进竞争机制。三个和尚都去挑水,谁挑的多,晚上吃饭加一道菜;谁挑的少,吃白饭,没菜。三个和尚都去拼命挑,一会儿水就挑满。这个方法叫“管理创新”。第三个庙,三个和尚商量,天天挑水太累,咱们想想办法。山上有竹子,把竹子砍下来连在一起,打通所有竹节,然后买了一个辘轳。第一个和尚把一桶水摇上去,第二个和尚专管倒水,第三个和尚在地上休息。三个人轮流换班,一会儿水就灌满了,这叫“技术创新”。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新局面,是工作方法的创新,但有一条最关键“让每个人都承担起责任”这是根本。电力企业是一张纵横交错的安全责任网,安全责任“不能挂空档”,班组岗位作为承担安全责任的最小单位需要班组长系统的分析决定各个岗位的责任、权利边界。

1.明确规定班组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以便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班组安全之魂,执行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班组安全的基本保证。

第11篇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电力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中的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依据《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电力施工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1.3本办法适用于新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的电力施工单位和个人。

1.4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工作同时进行,使现场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5电力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预控。

2、 管理机构

2.1电力施工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公司主要领导为全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公司、安监科及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电力施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并负责指导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2电力施工实行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各施工单位现场必须确定并落实好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3、 责任制

3.1施工项目负责人职责:

1. 施工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工地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

6.按时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7.指导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8.负责本工地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9.负责组织不定期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 工地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10.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2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工地负责人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工地负责人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3.3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5.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4、安全施工措施

4.1所有电力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并有施工文字记录,否则不得开工。

4.2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生产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

4.3施工负责人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 考核与奖惩

5.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不履行施工安全管理,依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不按时提前上报施工信息的班组,作每次200元处罚。

5.2 同类习惯性违章行为从重处罚原则,对同类安全违章行为在上次处罚金额的基础上按双倍进行处罚。一年内同一班组发生三起及以上习惯性违章行为,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审议,将对责任人进行下岗1-3个处理,对班组负责人作降职处理。

5.3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到位,无违反安全规程、无违章行为发生,通过安全督查核实,公司将对施工班组给予200-500元奖励。同一班组一年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6、 附则

7.1本办法若与上级颁发的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办法由公司安监科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铁矿电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查及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保管;

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负责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批准与监督、检查;

6、负责单位员工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

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十二篇)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总公司的承包商。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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