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资金管理规定范例
资金管理规定
一、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三、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四、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五、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六、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七、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八、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九、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2篇 酒店资金管理规定
某酒店资金管理规定
(一)流动资金管理规定:
1、管理原则为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严格控制库存商品,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2、加快流动资金周转,扩大经营。收款和应收款结算要及时,防止烂帐出现。
(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控制固定资产渠道,增加固定资产要经董事审批;
2、酒店增建、改造、维修或重新装修,由行政办作预算上报董事会审批决定后执行。
(三)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1、现金管理规定每天备用金额度,超额部分现金当天存入银行;
2、执行酒店有关现金收付手续和规定;
3、各部门当天收入现金,应当天交回酒店有关人员保管;
4、银行存款按酒店规定手续办理送存,填制记帐凭证入帐。银行提款按酒店规定手续办理提款,填制记帐凭证入帐。银行存款帐户,不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出纳不准发出全空白支票。
(四)费用管理规定:
1、酒店必须给各部门规定每月、季度、年度费用控制金额,各部门必须严格按酒店规定费用额运作;
2、酒店要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范围、审批权限和报销制度。(旅差费、误餐费、手提电话费、司机补助等);
3、其它津贴要有规定,如外出人员津贴、加班工资;
4、宣传广告费每年规定金额,作使用计划安排报董事会批准;
5、办公用品应坚持以节约为原则,各部门按月领用,容易比较。
6、财务部协助各部门对每月之客人用品、消耗品及印刷品等根据各营业点之收入情况,出租房数、消费人数作分析比较,有效地控制开支。对各部门人力资源之编制与收入、出租房数、消费人数作出分析比较,因应生意之变化作出相对之调整。
(五)成本管理规定:
1、酒店要给各营业部门定出合理的成本百分率;
2、各营业部门要按酒店要求严格控制经营成本;
3、成本部经理每月向财务总监交酒店营业部门的经营成本报表,报表制定必须准确、真实;
4、成本部经理每月要对酒店的经营成本作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议;
5、严格控制各部门的报损报废率,提倡损坏或报废物资转其它部门使用。
(六)物资采购程序和急需物资采购程序的规定:
1、物资采购程序规定:
定型物资及计划内请购程序,应由仓管部根据物料库存的最低储备量情况,用书面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请购。采购部经理接到向财务总监报告,财务总监审批后再报总经理审批。采购经理接到总经理审批后,一份交部门存查,一份交仓管存查,一份交采购员采购,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购进度。
2、急需物资采购程序:
非定型及计划外物资的请购程序,应由使用部门根据营业上的需要,提出急需购买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说明此物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今后长期使用情况。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报财务总监审批,再送总经理审批。采购部经理接到总经理审批后,发回一份使用部门存查,一份交仓管作为货到验收依据,一份财务总监存查,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购进度。
第3篇 某某公司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4篇 资金管理规定实例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
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
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
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
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
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
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
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
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
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
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
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
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
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
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
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
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
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
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
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
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
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
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
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
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
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
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
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
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
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资金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及副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第5篇 某某房地产公司资金使用支出管理规定
某房地产公司资金使用支出的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分配资金,规范资金的支出拨付手续,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经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系属划拨、支付资金的依据。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的情况,调剂分配资金的使用及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对计划外的资金支出(工程款壹万元以上,费用支出壹仟元以上的)须总经理审批。
二、有关资金支出、拨付的报批程序和要求:
1、工程项目付款
a、申请首次付款的工程项目,需将有关合同转交财务部门,并根据合同内容填写付款申请单。在合同执行中发生内容变更时,须及时将变更的合同转交财务部。对未签署的合同及未经财务部确认变更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不予以支付合同款项。
b、申请支付计划内工程项目进度款时,由工程部经办人员根据对方单位申请理由和合同签定依据,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部长根据合同审核进度并签署意见;预算部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造价进行审定;对较大数额的工程付款同时还需工程监理和总工程师进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审核确认,报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
c、申请结算工程尾款时,工程部经办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付款申请外,应有相关联部门签署意见(如涉及到由物业公司接手的工程项目应经物业公司签署),同时财务部门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程款项结清证明。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付款。
d、支付每笔工程款时,收款单位应同时出具与签署工程合同单位名称相同,内容相符的工程款发票。
e、支付首笔购销合同订货款时,对方单位须出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收款收据或销货发票;当购进材料或物品到场时,对方单位应根据到货清单验收情况出具符合要求的购销发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支付后续款项。
f、申请付款经办人员原则上不代领对方单位款项,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员持付款手续直接签字办理领款。
g、对于已签合同的工程付款和购货付款,财务部门需按合同单位签署支票的收款单位,原则不予以签署空白收款单位的支票。
2、广告费及经营费用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支付广告费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或有关文件规定,提供双方确认无误的广告发布明细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同时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广告专业发票。
b、申请支付经营相关费用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和有关文件规定,确认对方履行相关义务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并及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c、在相关合同内容的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的合同或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部,同时将原合同收回废止。在相关合同终止时,应及时与对方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转交财务部门,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3、行政费用等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部门经办人员根据部门资金计划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申请计划外付款应报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付款。
b、申请购置公司资产付款时,应同时出具经办部门汇同资产部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调拨入库后填写的入库单,方可办理结清余款。
c、申请批量购置日用物品时,应同时出具填写齐全、金额相符的出库领用单;申请支付公司签单挂帐支出时,须同时出具经审核收回的签单挂帐明细。
d、申请旅差费需出差人持已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办理领款。
e、申请报销招待费需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报销。
f、请款经办人员应取得正规的业务发票,并在5日内将按规定签署后的发票返回财务部,否则将不予办理再次付款。
三、财务部门付款时,原则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或应对方要求随意更改支票的收款人。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员申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
四、财务部门应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根据业务内容及情况对超出现金规定(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以支票支付。对外资金往来、结算,原则上本地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异地采用汇票结算方式,若需现金结算须经总经理批准和财务部的审核。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支付。
五、对任何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其它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
六、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化工安全投入资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确保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包括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公司财产及在修产品保险、劳保福利费等所有的投入。
3、 公司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原则为投入充足、使用合理、效果明显。
4、 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投入资金的种类及来源
5、 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分为以下五种
5.1、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措费);
5.2、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措施费(以下简称劳保费);
5.3、消防设施及器材费(以下简称消防费);
5.4、劳保福利费。
5.5、环保排污费。
6、 公司的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预算,提交企划部和财务部。公司将根据预算的数额预备相应的资金投入。
三、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7、 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的专项使用审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8、 安措费的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整改项目的申请,开出材料领用单,经安全管理部审批后,所使用的材料费用即可从安措费工号出帐。
9、 劳保费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请并向全公司员工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护具,物资部劳护用品仓库和采购员根据实际申请购买的数量、种类办理相关手续。
10、 消防费的使用项目包括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添置、更新、修理的费用,统一由安全管理部使用。相关部门如需进行消防设施及器材添置、更新、修理,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办理。
11、 劳保福利的发放根据《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营养保健费发放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12、 环保排污费的使用项目包括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或修理的费用;环境污染的清理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未达标排污费等。环保排污费的使用由安全管理部归口管理。
四、附则
13、 所有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公司财务制度的前提下进行。
14、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5、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7篇 房地产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房地产财务部控制准则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通过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货币资金业务工作的合理开展。
二、适用范围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规定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
★本规定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四、内容
(一)现金管理
1.本规定所称的现金是指存于公司财务部门,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钞。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动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支出。
2.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3.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应在当日送存银行。
4.公司的现金收支业务由财务部门的现金出纳办理。
5.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收入,支出业务,要取得或填制合理、合法的凭据,单证。出纳人员每日应及时地登记现金日记帐。
6.会计人员应根据出纳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收款、付款凭证,并据以登记现金总帐。
7.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取款凭证上写明具体用途,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交开户银行审核。
8.出纳人员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所得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9.财务部门应由会计主管检查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并核对是否相符。
10.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
11.内部审计人员可以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突击盘点。
12.现金盘点后,应及时编制现金盘点报表,列明现金账面余额、现金实际余额,差异额及其原因。对无法确定原因的差异,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本规定所称的银行存款是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2.公司的一切款项,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都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3.支票、汇票:出纳依据付款凭证开出支票和汇票,支票必须填全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及用途,收款单位必须与签定合同及提供发票单位相一致。原则上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代转支票,外单位人员领取支票时,必须携带单位章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盖于支票头背面或于支票头签名。
4.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份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本规定所称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2.外埠存款,是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将多余的款项及时转回当地银行。
3.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4.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版次:A/02/2KHREC/CW-017
第8篇 装饰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资金管理部门
第一条 公司由资金管理部门(财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流动资金。
第二条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公司有关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编制公司资金计划;办理项目借款手续,计算资金占用费,催收到期借款及资金占用费,根据核算部门提供的内部单位应上缴款项资料,催收、扣交应上交公司的各种款项,做好借款、资金占用费、应上交款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办理银行和现金的收付,及时编制日报表。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条 货币资金审批支付程序
一、支付申请。内部单位或个人用款时,提前向公司总经理递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申请人签字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申请先由主办会计负责初审,而后递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批,最后由公司总经理进行终审。(总经理不在公司,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终审,但对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财务部门有权提出质疑并予以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资金管理部门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五、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四条 现金管理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规定,现金只准用于发放工资、支付差旅费等费用、职工集资款本息和支付转账支票起点以下零星开支,其它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转账。
二、加强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备用金1000-5000元,备用金余额放在保险箱,项目部财务备用金10000元,项目经理1000-2000元,材料员500元。
三、出纳应对领导签字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再办理现金支付。
四、出纳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库存数必须与账面相符,不得私自挪用、移用或转借他人,不准“白条子”抵库。
第五条 银行存款结算管理
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执行。支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二、统一在施工所在地银行开立账户,所属项目部不准另开银行账户。但对施工地点与分公司不在同一城市,且业务量较大,确需设立账户的,由分公司申请,经财务部批准后,再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设立。账户设立后由分公司管理,未经批准的账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同时对该项目部罚款10万元。
三、支付货款应在货物验收入库后用转账支票或信汇、电汇支付,严禁使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四、各种预付款原则上不予支付,不准在经济往来中用空白支票抵押。确需支付必须凭合同或有关凭证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五、各项目部汇入的工程款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票向建设单位办理。按照经济承包合同规定,留足应交费用。税金和规费按照工程进度掌握支付,不准超支。项目部不得擅自使用建设单位支票或向其领用现金。
六、加强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七、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同银行对账,每月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八、严格控制其他货币资金交付,确实需要须有审批手续。汇入异地的外埠存款,应及时做好报账手续,及时对账,责任到人。建立网上银行系统,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办理银行收付业务,实现往来资金实时划拨。
九、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 由主办会计保管,个人名章 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
十、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或盖章 手续
第三章 工程款项管理
第六条 公司及内部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注明工程款项首先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第七条 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外地项目由公司通过银行将应付给项目的工程款及时支付到内部单位银行账户,公司直管项目根据工程情况按计划安排支付。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发票,如果在公司划拨工程款时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发票的,应由项目经理写借条 ,借条 传真给公司财务处,原件留委派会计处,到时用材料发票兑换借条 。如果到工程完工还有发票未提供的,公司按2%的比例收取税费。
第八条 项目从建设单位收取的所有款项(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为工程款收入,应及时交纳税金及公司管理费。
第九条 项目资金必须确保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每月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款收入及其他资金往来。
第十一条 对个别负责人为逃避公司管理,私自从建设单位取款的,公司除向建设单位追诉工程款外,一律按挪用公款论处,并由其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项目资金借贷与担保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资金借贷与担保的管理,杜绝或减少资金在投放上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调动归还借款积极性,经研究,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资金投放的对象及要求
一、投放对象必须具备一定施工能力和经济实力,本公司范围内的素质好、守信用的在职项目经理。
二、分公司要向公司申请借贷的,年上缴管理费原则上掌握在20万元以上,市场前景看好,工程项目回报率高、回报快,对上交管理费比较及时的优先。
三、项目经理向公司借贷款的,其项目工程总造价原则上掌握在500万元以上或上交管理费20万元以上。
第十三条 额度的控制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因业务需要,向公司借款或贷款要求担保的,其额度原则上控制在该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特殊情况报董事会研究后另定。
第十四条 借款利率的确定及担保的相应规定
一、借款和担保贷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月资金占用费率为18‰,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展期的,按月20‰计算,但展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临时借款(如投票保证金)资金占用费率为25‰。
二、本着节约资金使用的原则,鼓励各项目经理在支付履约保证金时使用“保函”的形式,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向公司借款时,如使用的形式且项目履约正常,可以按保函金额的30%作为借款本金按相应档次计算。
三、公司对借款单位的上交管理费实行浮动提升,提升依据按借款额度占工程造价的比例计算,每借款1%,增加上交管理费0.2%--0.3%。
四、借款单位向公司借款或要求提供贷款担保的,首先要确认一到二名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项目经理、董事会或大股东成员为担保人,并提供担保协议及有关资料报公司认可(注:公司给予货款担保视同借贷款处理)。
五、凡是向公司借款的工程项目,按月交清借款期限内的资金占用费,凡是由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的同样要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贷款利息,由公司财务处代收、代交给银行,特殊情况另定。
第十五条 操作程序
一、首先由要求借款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向公司提出借款或要求出具担保的申请(申请书中注明用款工程项目,用款时间,借款或贷款担保金额及归还期限),同时提供工程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及有关资料交公司财务处。
二、经审核上报资料达到规定要求,公司派出经营处和财务处各一名到该工程项目考察核实,重大项目由公司领导带队考察。考察后由考察负责人将核实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批准书后办理有关担保或抵押贷款手续,并提交分公司或项目部经理出具借款承诺书,以保证借款的专款专用。
四、所有手续完备后,由财务处发放借款,并实行财务监管。借款发放后财务处要做好贷后检查,及时掌握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做好催收工作。
第五章 应交款项管理
第十六条 内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与公司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及时上交各种应交款项及公司垫付费用。
第十七条 各种应交款项平时按照工程收入的相应比例上交,收入工程款而未上交应交款项,次月起按未上交部分计算利息,月资金占用费率18%。第十八条 各种应交款项年中预结一次,年末结算,结算后的差额部分在三个月内上交,逾期未上交转作借款,按月18‰计算费用。
第十九条 财务处根据会计核算的内部单位应上交款项资料,书面通知该单位后,可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划拨。
第二十条 各项目部要加强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处,财务处按计划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
第二十一条 成立资金管理中心,统筹协调使用资金。
第六章 公司直管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一、收取的每笔工程款项必须汇入总公司银行账户,由派出项目的财务人员办理,限制非财务人员接触货币资金的收付;杜绝项目管理人员私打白条 从甲方收取工程款;杜绝项目人员从甲方直接支付任何款项(特殊情况报批总公司同意方可);杜绝项目私购内部收据,私盖项目技术专用章 收款,搞体外循环。
二、甲方供应的各种材料必须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列入公司账户统一核算,定期由公司财务处会同项目部与甲方核对工程款项收付账目。
三、各项目部要制订成本控制目标,实施成本控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工程项目预算书及与外部签订的各种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分包等必须报公司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订立,合同原件必须存公司档案室,财务处根据预算、控制与监督工程费用支付。
四、现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的范围执行,项目部人工费应按照工程进度控制发放,由项目部指定人员编制工资表。工人工资要附相应的结算依据,管理人员工资附出勤记录,其他人员要有工资计算依据,要按工种登记好工资发放备查账,不得虚增工资套取现金,工资必须确保发放到个人。工资总额必须控制在预算之内,超出预算部分产生的有关税费由项目部承担。
五、严格执行国家银行结算制度,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日期、金额,不得开具空白、空头及远期支票,特殊情况报公司审批同意方可办理。
六、工程需要采购材料、设备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详细填写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单位等要素,凭发票、入库单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项目会计应对材料单价、数量以及发票的真伪进行审核,并建立健全材料明细账,主要材料的支出必须结合预算书中的材料数据加以控制。
七、因工程需要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和周围材料必须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和周围材料必须建立明细账、备查台账。工程结束之前,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和大批周围材料。工程竣工后,剩余材料由工地负责人同项目部经理共同研究解决,材料出售收入必须汇入分公司(办事处)或公司财务入账。
第9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资金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及副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说明:
一、审批权限分三类: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个别重大事项,还需经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二、审批顺序:
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标准;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财务线(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核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三、董事会各“委“主任在其业务范围内行使副总权限。
第10篇 地产置业资金余额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日常资金保有量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及日常运作需要,资金余额量能够平衡公司安全性、效率性的资金综合管理需求,确保资金在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得以统一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管理。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部门对涉及到的有关规定亦应遵照执行。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预算编制流程文件 fm-bm-05
3.2内部资金融通与调度程序 fm-tm-07
3.3对外融资管理程序fm-tm-08
4、工作程序
4.1资金余额管理的目标与意义
1)公司进行资金余额管理的目标是确立公司整体的最佳资金日常保有水平,并在日常运营资金的管理中,贯彻该最佳保有水平的基本管理原则,监控资金流量,控制资金余额,在此基础上统一调配公司内的资金。
2)资金余额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3)资金最佳日常保有水平体现为一个合理的流动性区间,该区间的低限为资金的最低安全保有量,资金余额在该低限之上,确保公司避免支付性危机;高限为资金的经济保有量,资金余额限制在该高限之下,确保公司不会造成资金浪费。
4)资金余额的管理目标区间每年由母公司统一确定一次,年度运营中资金的余额水平以该目标区间为管理指标。在年度管理目标的确定之外,也可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特点,对该区间指标进行调整和修订。
5)资金余额的管理目标区间的确定、调整和执行有严格的控制程序,最高审定权限为母公司财务总监和总裁。
4.2资金余额管理的方法
1)确定资金余额的管理目标区间。该管理决策涉及经验数据分析、行业水平、资金预算参照等多因素的综合分析。
分析因素
分析权重
明细项
1.经验数据分析(过往3年)
20%
1.1资金平均余额
1.2资金平均余额/总资产
1.3资金平均余额/平均土地开发面积
1.4资金平均余额/平均新建筑面积
1.5资金平均余额/平均租售面积
1.6短缺资金发生次数,金额;
1.7闲置资金在库时间,金额;
2.行业水平
(行业一般水平和标杆企业水平)
10%
2.1行业资金平均余额
2.2标杆企业资金平均余额
2.3资金平均余额/总资产
2.4资金平均余额/平均土地开发面积
2.5资金平均余额/平均新建筑面积
2.6资金平均余额/平均租售面积
3.预算期资金状况
40%
3.1预算年度资金总需求量
3.2预算年度资金周转周期
4.预算期资金收支项基本分析
30%
4.1日常运营资金支出分析
44.2新项目投资资金支出分析
2)目标余额区间的资金管理。日常经营中,母公司每周汇总子公司资金余额情况,监控各公司的资金余额变动情况,并得到加总的资金余额,与目标余额区间对比,对差异进行分析和说明。
4.3资金余额管理的关键程序
步骤
工作内容
涉及岗位
岗位岗
步骤说明
1
制定目标余额管理区间
财务部经理
每年预算制定期间,财务部经理总结资金余额的历史经验数据、历史财务分析数据、当期行业数据,并获得预算期的资金收支数据,制定日常资金的目标余额管理区间,并附说明。
2
目标余额管理区间审批
财务总监
总裁
该区间指标及说明呈交财务总监和总裁,经审定后作为预算年度公司的资金余额管理基本指标执行。
3
日常资金余额监控
财务总监
母公司财务总监日常巡检各子公司的帐户余额,及时掌握资金余额动态的整体情况,检查资金余额的管理状况。
4
财务分析岗
每周,财务部财务分析岗根据对各子公司帐户余额及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的查询结果,填制《资金余额周报表》,列明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以及与资金余额管理指标的差额。
5
财务部
母公司财务部根据《资金余额周报表》检查整体的资金余额情况,资金实际余额与管理指标差额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资金调剂或调整资金余额管理指标。
6
目标余额管理区间的修订
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根据日常资金余额的管理现状,提出是否需要修订目标余额管理区间。
7
财务部经理
财务总监
总裁
资金余额指标的调整指标由财务部经理制定,附修正说明,得到财务总监和总裁的审定后执。
5、单据与记录
《资金目标余额管理区间审批表》(见附件一)
6、流程图
第11篇 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总公司、分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防止不合理的资金占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分公司资金的收支、保管、记录、盘点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账实相符。
分公司各种的支出单据,均需先由经办人上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再报送给主办会计审核,然后上报给有审批权限的分公司领导审批。
一、一般规定
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2、分公司开立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作为货款户,卡及u盾寄回总公司,作为分公司存入营业款账户,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货款必须送存货款户,不准坐支(即不能用收取的销售款直接支付费用);另一张作为费用户,卡及u盾留在分公司出纳保管,作为总公司汇入分公司备用金及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
3、分公司不得另开立的各种资金账户,特殊情况需开立资金账户均需上报给总公司总裁审批,同意后再开立,并将开立情况报送给总公司财务中心存档备案,严禁先开立后审批。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4、分公司的启动资金,应根据审批后的开店计划、租赁合同等资料填写付款申请书,上报总公司审批、拨款;
5、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公款私存,严禁收款不入账。
二、备用金的管理:
1、分公司备用金额度为每半年核定一次。核定依据为分公司规模、业务开展状况等,备用金专项用于公公司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电费、电话费、招待费及其它零星支出;
2、备用金申请程序: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营销总监→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裁;
3、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按申请程序经批准后由总公司拨款;
4、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分公司提出申请,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负责人复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5、各分公司应遵守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随时接受总公司检查,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负监督责任;
三、现金的管理
1、出纳收到款项,均需开具收款收据,注明款项来源,并加盖收讫章。
2、出纳支付各种款项,均需根据并复核审批手续完整的单据办理,如有疑问的,还应及时向审批人反馈和核实;
3、分公司出纳的日备用金额度为5000元,若次日无较大金额支出,出纳应将超出额度的部分当日下班前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4、出纳人员必须序时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
5、分公司财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6、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要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7、库存现金不得挪用或公私混用,并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和审计的抽查、核对,如有差错由责任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8、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银行存款管理
1、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空白结算凭证和预留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2、使用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均需请示公司负责人并做好登记工作;
3、银行预留印鉴需要外借出去,保管人应要求借用人提供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的外借单,并记录借用人、用途、归还日期等,并要及时跟踪印鉴的归还情况;
4、出纳应根据审批手续完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的单据办理银行存款支付手续;
5、根据客户的汇款通知,及时核查公司账户的到账情况,取回银行汇款单,并向公司相关人员反馈;
6、次月5日前要将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第12篇 地产置业资金管理权限规定
1、目的
本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授权,以使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根据既定的权限及有关职责执行各项资金业务。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资金管理的业务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管理权限
3.1银行账户管理权限
3.1.1银行账户的管理由公司总部财务部统一规划、集中控制、分类管理。
3.1.2公司总部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及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规划、审批、检查及考核工作;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总部财务部的安排,对本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日常管理,并接受公司总部财务部的统一调度、检查和考核。
3.1.3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
3.2对外融资管理权限
3.2.1**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对外融资,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3.2.2公司《资本性筹资计划报告》的最终审批权人为股东大会。
3.2.3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贷款总额由总裁办公会核定批准。
3.2.4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申请书》、《贷款展期申请书》均需通过财务总监的审批,上述文件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2.5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所有银行贷款申请报告以及贷款展期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3.2.6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展期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3担保抵押管理权限
3.3.1**置业统一安排对外担保。
3.3.2公司财务部是担保批准的办理机构。
3.3.3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应由财务部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双签批准。对非控股公司的担保申请,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3.3.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可出具贷款金额的全额担保;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原则上出具贷款金额的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对系统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3.3.5《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经签发,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保证期间,申请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应在事先征得**置业书面同意。
3.4内部资金融通管理权限
3.4.1**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3.4.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3.4.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5对外付款结算管理权限
3.51**置业对外付款结算按业务类、非业务类付款结算以及各业务类别进行资金付款的权限控制。
3.52母公司对外付款结算的最高审批权人为总裁,计划外付款申请必须经过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3.52子公司对外付款结算的最高审批权人为母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的业务类对外付款,单笔金额在50万以上的,以及计划外付款申请,必须经母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53预算管理员以月度资金计划为依据审核各类付款申请,严格控制计划外付款,申请付款部门对计划外付款必须提交《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
3.6现金借款及报销管理权限
3.61现金借款经各借款经办人部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审批,可办理现金借款。
3.62 费用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批。
3.7备用金管理权限
3.71**置业各业务部门是否采用备用金形式进行管理,须经财务总监核定。
3.72使用备用金的业务部门或项目,业务部经理或项目经理为备用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统一管理备用金的日常使用。
3.73备用金费用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批。
3.8票据管理权限
3.81支票的管理由财务部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任何借款性质的支票领用必须经申领部门的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分别审批。
3.82领用支票的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