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由于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较多,危险性较大,要做好高空防护措施规定, 避免人员从高处摔落造成生命伤害,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规定。
3. 一般程序
施工管理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适当的工作程序和条例,降低潜在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作业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考虑以下因素。高空作业存在潜在后果,例如:
a) 人员从工作平台坠落下来。
b) 材料及工具从工作平台上掉落下来。
c) 工作平台倒塌。
d) 攀爬不小心坠落。
e) 带电高处作业。
评估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 选择最合适的工作平台。
2)保护在高空执行任务和进行作业的人员。
3)防止工具、材料和设备从工作平台上意外坠落。
4)工作平台的承重限制在设计范围内。
5)保护工作平台免受车辆、施工机器或设备的碰撞而损坏。
6)在高温或低温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4作业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个人职责
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 只使用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并报告该个人保护用品存在的缺陷
2) 报告任何不安全的出入方法
3) 使用提供的脚手架或采用其他经过批准的出入方法
4) 仅使用经过测试且适合使用的设备
5) 向现场监督人员报告任何事故或有缺陷的设备
6)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适合执行工作
第2篇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范例
1.目的
由于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较多,危险性较大,要做好高空防护措施规定, 避免人员从高处摔落造成生命伤害,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规定。
3. 一般程序
施工管理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适当的工作程序和条例,降低潜在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作业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考虑以下因素。高空作业存在潜在后果,例如:
a) 人员从工作平台坠落下来。
b) 材料及工具从工作平台上掉落下来。
c) 工作平台倒塌。
d) 攀爬不小心坠落。
e) 带电高处作业。
评估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选择最合适的工作平台。
2)保护在高空执行任务和进行作业的人员。
3)防止工具、材料和设备从工作平台上意外坠落。
4)工作平台的承重限制在设计范围内。
5)保护工作平台免受车辆、施工机器或设备的碰撞而损坏。
6)在高温或低温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4作业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个人职责
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 只使用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并报告该个人保护用品存在的缺陷
2) 报告任何不安全的出入方法
3) 使用提供的脚手架或采用其他经过批准的出入方法
4) 仅使用经过测试且适合使用的设备
5) 向现场监督人员报告任何事故或有缺陷的设备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适合执行工作
6.人员要求
a)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身体检查,凡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或听力严重障碍、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凡发现班前喝酒、思想情绪波动大、精神不振的人员,严禁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人员应穿着合格的个人ppe。
c)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扎好安全带,必要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其高度不得低于腰部。安全带和自控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完整无损后方可使用;
d) 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个人手持工具应系防坠保险绳。工具、器具及其他小型材料不准乱放或乱掷,传递时要手持传递或用保险绳传递;
e) 高处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控制和保持自身平衡,对于可能发生的外力和自身用力过度造的危险均有预防和控制措施;
f) 高处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集中精力施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同岗位和岗位相关的作业人员,要互相关照,互相提醒,共同控制每道工序中的动态危险;
7.作业环境要求
a)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踏脚板、临时爬梯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制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
b) 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或警告牌,禁止行人、车辆通行或在起吊物下停留,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c) 高处作业地点和各层平台、走道不应堆放过多的物料,施工用料应随叫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夜间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照明;
d) 高处作业操作地点的通道、栏杆和其他安全设备未完善前,人员不得上去施工。施工中出现缺陷时应整改可靠后方可重新使用;
e) 高处作业时,点焊的构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应放置在牢靠的地点或用铁丝绑牢固定,同时要有防止已割下的边角料和废料坠落;
f) 上下层的工序应尽量错开进行,避免垂直方向的同时作业,确认无法克服时,应装置防护隔板、安全网或其他隔离设施;
g) 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雾及雷爆雨等恶劣天气时,就停止高空作业,并作好吊装构件和吊装机械的加固工作;
h) 风暴雨过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缆风绳等所有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倾斜、变形、松动等现象,必须及时修整、加固,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i) 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g)在吊篮内作业时,应事先支吊篮拉绳进行检查,吊篮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要挂在主绳的扣件上,并有专人监护。吊架所用钢丝绳的粗细应根据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负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制动闸必须灵敏可靠。
第3篇 学校园林保洁部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部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高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具备熟练掌握高空作业常识、操作规程等要求。
2.高空作业机械和登高装置应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
4.凡身体患病(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畏高症患者),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5.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时,要有防滑措施,并由专人协助。
6.凡离地面进行高空操作时,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和脚踏板是否牢固,高度超过三米以上的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扎端一定要扎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登高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防止坠落伤人。
7.在对行道树修剪时,要将施工现场用安全绳圈出,同时要有专人维护现场,防止锯落得大枝砸伤行人与车辆。
8.进行高空作业时,事前必须检查各类工具的手柄是否牢固可靠,有否破裂损坏,如有破损现象绝对禁止带往高处使用。
9.爬竿登高时严禁穿塑料底鞋和硬底皮鞋。
10.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11.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与安全帽、安全绳、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许作业。
13.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14.雷雨及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禁止在架空线上作业。
第4篇 某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第5篇 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第6篇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本公司员工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1994-4)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在架空线路杆搭上工作时,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3.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视力或听觉严重障碍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3 高空作业人员的衣着应轻便,衣袖、裤脚管应扎紧,应穿布底鞋或胶底鞋,不得穿硬底或打上铁掌的鞋。
3.4 高空作业应检查脚手架、脚手板、临时爬梯是否绑扎牢靠;吊装作业所用的钢丝绳、卡环、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制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
3.5 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水塔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3.6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7 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禁止行人、车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落物可能击到的地方,必须有明显围栏,警告牌或其他保护设施,防止落物伤人。
3.8 高空作业地区周围的沟道、孔洞等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3.9 高空作业地点和各层平台、通道不应堆放过多过重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
3.10 在平台、楼梯、孔洞和升降口上工作,应检查四周围栏和护板是否完整牢固,如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并加装20厘米高的护板。
3.11 锅炉检修时,栏杆应装设铅丝网,临空的工作面应装设安全网。
3.12 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的钢丝绳上,其高度不得低于腰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3.13 安全带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是否完整、是否有磨损、腐蚀、连接端和挂钩是否牢固、6个月定期试验是否超期,严禁凑合使用。
3.14 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工具和零件装入工具袋中。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3.15 上下传递器材、工具等物件时,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不准上下抛掷,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等设施或其他物件。
3.16 高处施工拆下的碎砖块、保温泥等,应入在箩筐内;割下的钢板、管道、阀门等部件,要先摆放整齐,并捆绑牢固,然后吊运至地面上,并在下班前清理干净。
3.17 高处施工更换管道、支吊架、阀门等,应有人扶持或先用铅丝或钢线绳将其绑牢,然后再进行气割或对口焊接等工作。
3.18 高空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3.19 对于在带电区域作业,以及大型构件的吊装、在易燃易爆设备附近工作等特殊环境下进行高空作业,应另制定安全措施,方得进行工作。
3.20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高空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和吊装机械的加固工作。
3.21 对危险性较大和复杂的高空作业,必须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工作,并明确分工,统一指挥。部门安全员、技术人员应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3.22 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等)进行高空工作。
3.23 高空作业使用脚手架,应严格遵守《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按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双文明综合承包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7篇 z实业公司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高空禁忌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如没有保护装置时,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建筑的牢固部分。
3、高空作业时严禁穿拖鞋、塑料鞋、硬底鞋,登高时要做到三准,即;眼看准、脚踏准、手抓准。
4、高空作业区域必须与架空线保持规定安全等距离(2米以上),严禁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靠近电线作业。
5、各种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在缺乏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6、为避免工具坠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工具袋或工具用绳系牢。
7、登高使用的竹梯、底脚应有包扎的防滑橡皮,架梯时应放置牢固防止上下左右滑动,不能太平或太陡,人字梯的两横档之间应有牢固的安全绳,登高作业时,地面直有人扶梯监护。
8、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注意自己站立的位置是否安全,在休息时应尽量到地面休息,严禁作在高空边缘或无遮栏的地方休息,防止高空坠落。
9、高空作业,要注意气候变化,风力在六级以上应停止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的场地过道如有泥水、积雪需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