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区管理处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规定
1.0目的
科学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确保紧急状态下,管理处、小区能够实施自救,保证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使用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是小区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理处安全主管是小区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管理的具体落实者、管理者、检查者。
3.3各岗位的消防器材由当值保安员负责日常的养护、保管工作。
4.0内容:
4.1消防器材配置时间要求:小区物业接管验收到业主入伙期,管理处主任及安全主管应视小区实际情况将消防器材配置到位。
4.2消防器材配置场所
4.2.1消防监控中心。
4.2.2公共场所类:小区保安岗厅、停车场出入岗厅。管理处办公室、员工宿舍、厨房、仓库、停车场(库)。
4.2.3设施设备房类: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水泵房、泳池机房、其它强弱电房。
4.3消防器材配置数量及存放位置。
4.3.1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头盔2顶,防毒面具6个,口罩6个,消防服2套,消防鞋2双,消防腰带2条,救生绳1套,安全绳2套,消防板手1把,消防斧1把,消防钩1根,铁撬杆1支,消防应急灯4盏,备用水枪,水带2套,铁铲3把,消防桶2只。
4.3.1.1存放位置:干粉灭火器,易取,悬挂墙壁(或专用灭火器箱置放)其它用专用的消防器材柜存放。
4.3.2小区消防监控中心、保安岗厅、停车场出入岗厅,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各2罐/间,共6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3电梯机房7间: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各2罐/间,共14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4发电机房: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罐/间。共2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5高、低压配电室: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4罐/间,共4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6水泵房2间: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各2罐/间,共4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7管理处办公室: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罐/间,共2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8员工宿舍6间: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1罐/间,共6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9厨房、仓库: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罐/间,共2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10地下车库: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共10个;存放位置:易取,悬挂墙壁。
4.3.11管理处需购置以下消防器材:
4公斤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总共50个。消防头盔2顶,防毒面具6个,口罩6个,消防服2套,消防鞋2双,消防腰带2条,救生绳1套,安全绳2套,消防板手1把,消防斧1把,长消防钩1根,铁撬杆1支,消防应急灯4盏,备用水枪,水带2套,铁铲3把,消防桶2只。
4.4日常管理
4.4.1消防器材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4.4.2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是消防应急使用,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使用或挪作他用。
4.4.3特殊情况需使用消防器材的须由管理处主任审批方可使用。
4.4.4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存放地点的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4.4.5公共场地、楼层、停车场(库)消防器材由安全主管(或专职消防员)每月全面巡视检查一遍,相关记录记在消防器材检查记录上。
4.4.6检查发现有损耗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及时上报更换。
4.4.7消防工程维修员每月至少一次对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2篇 小区内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内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管理规定
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zz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
《**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细则》、《**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在**zz园住宅小区内开展商业促销活动作如下规定:
1、凡是厂家和商户拟进本小区开展活动,无论是公益性还是商业性,均须以书面申请方式交业委会审核批准,待业委会书面批准后,交予物业,物业方可允许厂家及商户进入小区开展活动,物业须积极进行现场管理。
2、公益性活动是指政府、慈善团体、小区内群众社团组织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性活动,商业性活动是指由厂家或商户组织的商品或服务的宣传促销活动。由厂家或商户以赞助或冠名的活动原则上也属于商业性促销活动。
3、商业性促销活动需收取进场费,收取金额由业委会和物业一起和商家商定。收取的进场费按照《《**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4、本规定如与《**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及修订后的《**zz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相冲突,则本规定将作相应修订。
**zz园住宅小区业主大会
20**年11月28日
第3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 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 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 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 凡违反《 》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 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 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
第4篇 景仙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仙景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业主自身利益,保持小区的美德、统一并保证住户的安全,住户应雇用可靠的装修公司。《装修审批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并发给业主,请各业主与装修公司认真填妥后连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方案报管理处,经管理处管理员及责任工程师核定装修内容等事项之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同时请各住户及住户所雇用的装修公司,在进行工作时,无论搬运材料、工具或开展工程,均应特别小心,如公共场地、设施或楼宇安全等受到损害,一切责任及修理费用概由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1、楼宇外墙、阳台
为保持楼宇外瞻美观,禁止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包括加设檐蓬、支撑、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出屋外之广告及标志等,空调须安装在管理处统一指定的位置并需采用统一色泽的支撑架。阳台封闭、加装防盗网须遵从管理处有关规定。
2、室内装修
室内部分墙壁为钢筋结构或受力墙,绝对不能拆除或更改,否则将损坏整座楼宇结构。允许住户对房屋内墙、地面的表面装修,但楼上住户应注意地板的打凿及不宜使用大理石、花岗石铺地板,且其地砖的厚度亦不宜超过10毫米。
3、厨房、卫生间
请勿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私自移接煤气管线,如确需改动,报管理处并联系管道燃气公司施工;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24小时灌水实验,合格后方可铺设地砖。
4、电气方面
住户在装修中如欲电焊或加设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请务必先到管理处申请,经批准后请雇用有证电焊工或电工,以免发生意外。施工中应特别注意防止电焊渣掉落楼下,以免引起火灾、灼伤他人及烧坏楼下地面、外墙、物品等。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板或楼板上打孔,需防打坏暗配线路。
5、装修垃圾清运
为保持本小区面貌整洁,方便管理处及时清运,请装修住户在每天下午 5:00以后将装修垃圾统一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好后运送到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堆放处,并请注意楼梯及公共卫生。
6、装修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装修期限最长不宜超过90天。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在住户入住率不到30%时 ,经责任管理员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7、装修期间管理规定
(1)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堆于管理处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抛下垃圾和任何物品。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的、道路及绿化的,管理处将对装修单位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装修期间,每户至少配备2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一支,任何人请勿私自增加电路负荷,严禁在装修期间用电炉做饭等,不点燃明火施工。
(3)装修施工用电、用水,请勿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按相关部门规定处罚。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4)在楼道搬运材料时,请注意不要碰坏楼到及设施,如有损害须照价赔偿。
(5)装修公司须与管理处签定装修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好装修人员出入证和交纳相关费用。
8、装修验收
①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负责人向管理处申请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并将水电改造竣工图送交管理处以便日后维修。
②验收合格后,管理处验收负责人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字,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进行验收。
③装修队违反本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9、违章装修处理
①管理处对违反本规定的装修队,可根据情况和后果,作如下处理:责令停工;
②责令恢复原状;
③暂扣工具;
④赔偿经济损失及为违约金;
⑤不接受处理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第5篇 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业户的物品若入、出标厂应遵守以下规定:
办理时间:
办理对象:入住标厂的所有业户(不包括装修期间的业户)。
1、业户应填写《携物出入门证》一式两联,注明单位名称,携物人、携物时间、物品名称、数量,携物出门时应加盖公章。
2、若业户因特殊情况没有公章,请公司出具证明并注明有权签署《携物出入门证》负责人的亲笔签字供客务部备案。
3、业户搬运物品须经过客户服务部盖章确认方可出、入标厂。
4、客务部有权制止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物品进入标厂。
5、客务部应根据情况,安排物品搬运时间并维持好秩序。
第6篇 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和人员、车辆安全,根据小区业主大会与河北__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物业公司”)签订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框架合同》以及《业主公约》,参照《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相关收费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登记验证、有偿服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每户业主停放的第一辆机动车收费单价为4元/日/辆。
2) 、每户业主停放的第二辆机动车收费单价为150元/月/辆,趸缴1600元/辆/年收取;
3) 、每户业主停放的第三辆以上(包括第三辆)机动车收费单价为300元/月/辆;
2、 临时外来车辆,按照《北京市机动车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收取临时停车费。
3、 地下停车位,按照《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框架合同》约定收取。
第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停放人、业主大会、__物业公司以及利益相关人均有权要求其纠正,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停放人违反本规定或《物业管理规约》或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损失的,该机动车驾驶人或停放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__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友好协商、补充修订。
第四条 本规定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生效。于开始试行。
第7篇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奖惩机制规定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与奖惩机制
员工培训: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平时自学为主和定期培训为辅的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全员培训合格。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一个月业务学习,考试合格者留用。
2、保安员每日进行常规训练,增强安全责任心。
3、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有关业务文件、报刊、书籍,兴行管理经验座谈会。
4、每季举行一次全员消防训练,学习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小区消防设施分布状况以及学习有关救生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人人达标。
5、定期培训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熟练掌握在发生火警,治安案件等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从从达标。
6、每年组织现市内外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
7、有计划的安排维修,绿化等各工种员工分批进行培训学习和深造,以确保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
8、定期进行电脑培训和智能化管理的培训,引进现代高科技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目标:
1、确保员工年度培训在150课时以上;
2、新员工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年度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培训方式:
自学;自办培训班;外派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或专题讨论;参观学习;岗位轮训。除上述培训项目外,我们还将针对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员工进行下述紧急事件处理培训:
火警应变;电力故障,上、下水管道爆破;雷暴和台风;百法聚集滋事,处理可服物体与恐吓电话;处理本小区客户投诉;违例或遗弃车辆;收获财物。
员工考核与奖惩:
1、录用与考核
(1)录用:根据我公司的人员编制、用工条件,经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考核、面试择优录用。录用后经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考核,试用3个月。
(2)考核:考核检验工作成效、业绩以及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我公司制订了一系列的考核制度和实施办法:
a、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整体目标完成情况。
b、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考核,根据考核业绩实施奖惩。考核率100%,年淘汰率5%,岗位轮换率10%。
c、对新员工在录用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面试,经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率100%。
d、培训项目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e、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两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和调换。
2、淘汰机制
在实施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我公司的员工考核和淘汰机制程序运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贯彻实施淘汰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8篇 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
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
第一条为确保zz园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和人员、车辆安全,根据zz园小区业主大会与河北**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签订的《zz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zz园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框架合同》以及《zz园业主公约》,参照《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相关收费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登记验证、有偿服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的全体机动车停放人、驾驶人以及**物业公司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公司提供统一的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
第四条本小区内的业主、机动车停放人及驾驶人,应遵守以下规定,服从物业公司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小区安全、交通秩序。
1、停车位仅限本小区业主(包括房屋实际使用人)登记车辆使用,其他单位或人员的车辆不得长期使用。
2、业主、机动车停放人应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业主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到**物业公司办理停车服务手续。
3、车辆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小区内全程路段限速5公里以下。机动车辆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小区内不得试刹车,练开车。
3、进出本小区的机动车辆均须接受电子管理系统或车辆管理人员的检查。
4、凡住户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停放在非指定的位置,任何违章停放车辆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除需按时间支付保管费外,另应交拖车费,被拖移的车辆停留与扣留车场超过24小时未领回者,需另加超时费。
5、停放时,车主必须锁好车辆门窗,所有行车证件及贵重物品禁止放在车内,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车主自负。
6、临时进小区的车辆,须进入临时车位上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停放,更不能停于车道上。不服从指挥、乱停车辆的按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凡进入小区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车场内不得随地扔烟头、杂物。漏油、漏水车辆不许进入小区内。
8、车主如需停止使用停车位,应及时到物业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停车费继续收取。
9、车辆进出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请妥善保管好您的出入卡;出入卡不得私自外借,不得复制,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10、车辆存放责任,有保险的车辆按保险规定执行,无明显损伤,如:划、刮伤,物业公司不负责,明显损伤物业公司负责看管。
11、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除访客和业主临时停车,业主、机动车停放人应按年、季、月预缴停车费;**物业公司向业主单独收取制作相关证件(ic出入卡)费用。
第六条地面长期停放机动车的收费标准按照zz园业主委员会与河北**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zz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zz园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框架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地面长期停放机动车的收费单价如下:
1)、每户业主停放的第一辆机动车且使用固定停车位的收费单价为120元/月/辆,趸缴1300元/年/辆收取;每户业主停的放第一辆机动车且使用非固定停车位的,缴费单价为110元/月/辆,趸缴1150元/年/辆,日交4元/日/辆。
2)、每户业主停放的第二辆机动车收费单价为150元/月/辆,趸缴1600元/辆/年收取;
3)、每户业主停放的第三辆以上(包括第三辆)机动车收费单价为300元/月/辆;
2、临时外来车辆,按照《北京市机动车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收取临时停车费。
3、地下停车位,按照《zz园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框架合同》约定收取。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停放人、zz园业主大会、**物业公司以及利益相关人均有权要求其纠正,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停放人违反本规定或《zz园物业管理规约》或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损失的,该机动车驾驶人或停放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物业公司与zz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友好协商、补充修订。
第九条本规定经zz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生效。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试行。
河北**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zz园项目部
二
第9篇 仁园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供水、供电、用气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然气公司统一管理。
(二)小区水、电、气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切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装的需书面申请相关单位并雇请专业人士完成,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三)每单元均设立独立水表、电表,有关费用以抄表数计量收取,请按月及时缴交费用。住户不得有意破坏计量仪表,严禁偷水、偷电。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消防栓盖取水;未经服务中心批准,小区内主供水阀门及梯位供水不得私自关闭。
(五)下水道严禁倒剩菜或其它废物,如造成堵塞,物业服务中心可派人疏通维修;住户室内疏通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户共同分担。
(六)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七)若遇临时断电,请将有关电器的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电流量过大烧坏电器。
(八)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维修,户内线路维修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
(九)然气具有相当危险,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安全使用。
(十)遵照然气公司'安全用气守则'的规定使用然气。请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质量合格的燃具,严禁设置第二火源。教育儿童不要玩燃气开关。
(十一)不准擅自迁移、拆改、另接然气管道、计量表、阀门。
(十二)使用然气过后应及时关闭然气及各用气点阀门。长时间外出时应关闭户内总阀门。
(十三)发现然气泄漏、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须立即向燃气管理站报告,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发现漏气、堵塞等故障时,不得自行修理或用明火试漏,应立即关闭表前阀门,开启窗户通风,并通知燃气管理站检查修理。
第10篇 某世家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世家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须使业主明白其产权内容不是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财产份额的毗连关系所构成。所以对于业主的物业装修,为确保全体业主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物业装修的申请
1、在业主进行物业装修前,到客服中心领取《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委托书》。
2、将业主填写完毕的《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及装修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如: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交于客户服务部。
3、如业主委托代理人办理物业装修手续,还须递交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承租人及其他用人申请物业装修,除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房屋租赁契约,及业主同意其进行装修的承诺书。
(二) 物业装修的审批
1、业主装修需报物业公司审批的装修项目:
①土建方面:地面打凿、隔墙改动;
②电线路改造用电负荷加大;
③非设计指定位置的空调安装;
④管道系统的改造,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
⑤弱电线路的改造;
2、需按小区整体设计风格统一款式制作的项目:防盗门、防护窗花、拉闸门、标识牌等。
3、不能改动的项目:
①承重墙、外墙、梁、柱、天花等打凿;
②进户门、外窗、公共通道等;
4、业主装修项目经物业公司审核、批准后,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分别与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6、缴纳完相关费用后,向业主发放《室内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由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7、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凭《室内装修许可证》、《装修图纸审核意见》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凭《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出施工现场。
(三) 物业装修施工现场注意事项
1、如装修施工过程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如防水部位改动后,需按标准作存水试验,经工程维护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为不影响邻近业主和整个小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装修施工单位需按照管理处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放置在装修所属单元内,并按物业公司指定时间、路线和位置堆放。
5、物业公司依法对物业装修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管理,对不符合装修审批范围的项目有权责令停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规定行处罚。
(四)物业装修验收
1、装修项目完工后,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填写《房屋装修验收表》。
2、符合验收标准的,收回《室内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等相关证件;装修保证金的返还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予以退还。
3、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按《违章装修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五)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1、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装修施工场地必须佩带《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公司治安消防等相关管理规定,不准在装修施工现场做饭、酗酒、打麻将及赌博。
(六)违规处罚
遵守小区的装修有关规定。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向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发出《装修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和处理,视情节采取停电、没收工具等处理。
1、自行动火作业,导致发生火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承担;
2、因物业装修引起的漏水造成他人受损,除及时修复外,承担一切后果;
3、凿打不能改动的项目及末按装修审批范围进行装修施工等;
4、在规定的施工时间之外进行噪音施工;
5、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位置堆放装修垃圾;
6、未向物业公司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物业装修,由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装修过程中引起的任何后果;
7、擅自占用公共通道等;
8、未按统一款式制作的项目;
9、如违规情节严重的,物业公司将移送至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七) 其他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物业公司负责与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解释。
第11篇 新粤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新城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管理规定:
1、屋主出租房屋,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2、出租屋主需到管理处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3、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的本地人或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并需出具承租人的单位证明。
4、出租屋须注明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6、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7、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a、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b、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2、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3、暂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
4、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从严处罚。
第12篇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花园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请住户将垃圾用袋装好,扎紧袋口,每日上午八时前置于各户门前,由保洁员收集清运。
二、教育您的家人,小孩爱护绿化带、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切勿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不要将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责任人住户需负全部维修费用。
四、严禁在公共地方乱涂乱画乱贴,违者需负清洁、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公共场所严禁张贴广告、标语,乱竖广告牌。
六、住户饲养宠物,须到政府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看管好宠物,宠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主人需清扫现场并恢复清洁。
七、住户装修垃圾在清洁队指令地点堆放,装修施工时需负责门前公共区域清洁,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严禁将废弃物弃于走廊及公共场所。
八、清洁队会尽力为住户提供干净的生活环境,请住户保护、爱惜。如违反本规定,经劝告不听,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