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1-13 17:00:02 查看人数:21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范本

第1篇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范本

0 目的

为明确检修管理部门职责及检修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2 引用文件

2.1原中石化(89)生字26号《工业企业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2.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质量体系程序文件》【cx/shcz1 01-2000(c/0)】。

3 管理职能

3.1各生产车间负责提出设备检修计划。

3.2机动设备部负责审核检修计划,平�资金。

3.3财务部负责下达资金计划。

3.4技术工程部、安全环保部等负责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及安全环保项目的审批并平�资金。

3.5 采办部负责按检修计划采购物资。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检修分为日常计划维修、故障临时抢修和装置停工大检修。

4.2生产装置及系统设备、单体转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计划检修,检修规模可视设备运行时间分为大修、中修和小修。日常计划维修工作由生产车间严格按照程序编制计划,每月20日前上报机动设备部,机动设备部审查平衡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各月生产维修综合计划,设备维修同意由机动设备部考核。

4.3生产过程中临时出现的设备抢修工作,可由生产车间提出临时计划,机动设备部视事态状况进行临时安排,在特别紧急情况下,车间可直接通知维修队伍组织抢修,但临时计划单必须补报机动设备部,机动设备部专业人员闻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修工作,任何人不得怠工或扯皮。

4.4生产装置停工大检修工作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组织实施.大修工程计划在生产装置停工前六个月由各车间组织编制(包括机、电、仪设备的检修计划),同时将设备更新计划、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以及安全环保项目等同时报机动设备部汇总,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生产调度部、技开开发部等有关部门审查,并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生产装置停工后,根据设备检查情况允许调整检修项目,增补次数及时间规定如下:第一次,是在设备鉴定中,通过检查鉴定确定的项目;第二次,是检修完毕贯通试压中,临时堵漏及遗漏的零星项目。

4.2 大修计划中凡涉及工艺动改、技术改造项目均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并经生产调度部、技术开发部及有关厂领导审批后方可列入计划。凡涉及压力容器、ⅰ、ⅱ、ⅲ类管道的动改项目必须经机动设备部有关技术负责人及总机械师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列入计划。

4.3 在编制停工大检修计划时,必须按机动设备部规定的表格填写:一、编上统一的工程编号;二、所有项目要写清每项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及所需的材料、配件。

4.4 装置停工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规定:

4.4.1 施工前要制定两图二表。即检修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施工项目统筹图;施工进度表,主要设备、材料配件情况表。重大施工项目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吊装方案设计。

4.4.2 装置停工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六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设计图纸落实、器材落实、劳动力落实、施工队伍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设备预制量要完成可预制量的90%以上。认真执行停工检修前的准备程序。

4.4.2.1 装置停工前两个月机动设备部组织检查落实预制计划完成情况,

为检修做好物资准备。

4.4.2.2 装置停工前一个月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物资采办部、施工单位按检修计划需要的设备、料、配件进行平衡,并在检修前五天将需要的设备、材料、配件运到指定的现场。

4.4.2.3 在装置停工前二十天,由机动设备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及生产车间到施工现场,逐项落实检修项目,并由生产车间进行现场交底,做到一次交清。

4.4.2.4 施工单位在装置检修前两天将施工机具运到现场,按施工机具平面图布置就位,做到检修现场机具摆放规格化。

4.4.2.5 在装置停工前十天,由机动设备部负责落实检修现场办公、会议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通风设施。

4.4.2.6 装置停工检修前机动设备部和施工单位要分别准备好以下检修资料:①检修施工计划(项目、进度、材料、工时、质量标准化等)。

②图纸资料、质量标准或施工要求。

③各种检修记录表格。

④试压卡片。

⑤隐蔽工程记录表格。

⑥设备鉴定项目和位置图表。

⑦安全阀定压明细表及卡片。

⑧压力容器鉴定卡片。

⑨检修验收单。

4.4.2.7 机动设备部组织施工单位在装置停产前做好一切检修准备工作。

4.4.2.8 施工单位的员工进装置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签订安全协议,交安全抵押金。

4.4.2.9 装置检修前五天,分公司组织成立检修指挥部,做好检修现场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4.4.2.10 装置停工应认真组织做好设备与管线内部的吹扫和安全隔离,做好管线加盲板、管沟清扫、下水道及地漏封闭工作,消除障碍物及设备表面、地面的污油和易燃物等。应做到停得稳、放得空、扫得净、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制度。

4.4.2.11装置检修期间,机动设备部应定期组织计划的平衡协调工作,并组织审定重大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吊装方案等。

4.5 检修施工采用先进手段的规定:

4.5.1 检修施工要尽量采用先进机械工具和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工作效率。

4.5.2 采用现代化的施工管理方法如:网络技术计划,目标管理等。

4.6 设备检修,必须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的规定:

4.6.1 检修设备必须采用各种专用工具。

4.6.2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4.6.3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精密的量

具不见天。

4.6.4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现场净;开工场地净。

4.6.5 装置大修在分公司统一领导下,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坚持做到“三个统一”,“五到现场”,“三交工”,“四不开车”。“三个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五到现场”:政治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研究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三个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检修质量不好不开车、堵漏不彻底不开车、安全措施未搞完不开车、卫生条件不好不开车。

4.7 检修施工质量验收规定:

4.7.1 检修施工质量验收和组织形式:由大修技术组组织,机动设备部、施工单位、生产车间及设计部门、生产调度部,组成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4.7.2 验收资料,一般设备要有检修资料一式两份,生产和检修单位各存一份;主要设备检修资料一式三份,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机动设备部各存一份,检修交工资料如下:

4.7.2.1 新设备安装使用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安装试车记录。

4.7.2.2 设备检修记录。

4.7.2.3 主要设备配件更换记录。

4.7.2.4 设备试压记录。

4.7.2.5 技术图纸。

4.7.2.7 隐蔽工程记录。

4.7.2.8中间验收记录。

4.7.2.9理化鉴定及试验报告。

4.7.2.10 检修验收单。

4.7.2.11 检修技术总结。

4.7.3 检修完工后,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编写装置检修技术总结,包括内容如下:4.7.3.1 主要检修项目完成情况。

4.7.3.2 检修工作量。

4.7.3.3 检修施工的时间。

4.7.3.4 参加施工检修单位,施工主要负责人。

4.7.3.5 更换设备、阀门、管线等明细表。

4.7.3.6 三材消耗情况。

4.7.3.7 大修、维修费用分别使用情况。

4.7.3.8 设备和管线等技术鉴定情况。

4.7.3.9 施工质量情况及存在问题。

4.7.3.10 下周期大修的安排意见。

5 检查与考核

按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6 附则

6.1本标准由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委托机动设备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定义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2 检修前的准备

2.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2.5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2 安全教育内容:

3.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3.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3.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 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查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4.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5.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6.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进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在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6.7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7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7.2 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7.5 办公室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7.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安全生产科一份。

第3篇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0  目的

为明确检修管理部门职责及检修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2  引用文件

2.1原中石化(89)生字26号《工业企业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2.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质量体系程序文件》【cx/shcz1 01-2000(c/0)】。

3  管理职能

3.1各生产车间负责提出设备检修计划。

3.2机动设备部负责审核检修计划,平衡资金。

3.3财务部负责下达资金计划。

3.4技术工程部、安全环保部等负责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及安全环保项目的审批并平衡资金。

3.5 采办部负责按检修计划采购物资。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检修分为日常计划维修、故障临时抢修和装置停工大检修。

4.2生产装置及系统设备、单体转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计划检修,检修规模可视设备运行时间分为大修、中修和小修。日常计划维修工作由生产车间严格按照程序编制计划,每月20日前上报机动设备部,机动设备部审查平衡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各月生产维修综合计划,设备维修同意由机动设备部考核。

4.3生产过程中临时出现的设备抢修工作,可由生产车间提出临时计划,机动设备部视事态状况进行临时安排,在特别紧急情况下,车间可直接通知维修队伍组织抢修,但临时计划单必须补报机动设备部,机动设备部专业人员闻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修工作,任何人不得怠工或扯皮。

4.4生产装置停工大检修工作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组织实施.大修工程计划在生产装置停工前六个月由各车间组织编制(包括机、电、仪设备的检修计划),同时将设备更新计划、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以及安全环保项目等同时报机动设备部汇总,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生产调度部、技开开发部等有关部门审查,并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生产装置停工后,根据设备检查情况允许调整检修项目,增补次数及时间规定如下:第一次,是在设备鉴定中,通过检查鉴定确定的项目;第二次,是检修完毕贯通试压中,临时堵漏及遗漏的零星项目。

4.2 大修计划中凡涉及工艺动改、技术改造项目均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并经生产调度部、技术开发部及有关厂领导审批后方可列入计划。凡涉及压力容器、ⅰ、ⅱ、ⅲ类管道的动改项目必须经机动设备部有关技术负责人及总机械师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列入计划。

4.3 在编制停工大检修计划时,必须按机动设备部规定的表格填写:一、编上统一的工程编号;二、所有项目要写清每项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及所需的材料、配件。

4.4 装置停工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规定:

4.4.1 施工前要制定两图二表。即检修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施工项目统筹图;施工进度表,主要设备、材料配件情况表。重大施工项目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吊装方案设计。

4.4.2 装置停工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六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设计图纸落实、器材落实、劳动力落实、施工队伍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设备预制量要完成可预制量的90%以上。认真执行停工检修前的准备程序。

4.4.2.1 装置停工前两个月机动设备部组织检查落实预制计划完成情况,

为检修做好物资准备。

4.4.2.2 装置停工前一个月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物资采办部、施工单位按检修计划需要的设备、料、配件进行平衡,并在检修前五天将需要的设备、材料、配件运到指定的现场。

4.4.2.3 在装置停工前二十天,由机动设备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及生产车间到施工现场,逐项落实检修项目,并由生产车间进行现场交底,做到一次交清。

4.4.2.4 施工单位在装置检修前两天将施工机具运到现场,按施工机具平面图布置就位,做到检修现场机具摆放规格化。

4.4.2.5 在装置停工前十天,由机动设备部负责落实检修现场办公、会议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通风设施。

4.4.2.6 装置停工检修前机动设备部和施工单位要分别准备好以下检修资料:①检修施工计划(项目、进度、材料、工时、质量标准化等)。

②图纸资料、质量标准或施工要求。

第4篇 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前 言

依据本厂《质量手册》第7章和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为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地完成机组大小修,并对发电生产过程中设备检修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 2003 年 8 月 8 日首次发布,版本号 a 版。

本标准2003 年 8 月 8 日生效。

本标准由生技科归口管理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审批人:

文 件 状 态

受 控 代 码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1目的

定期搞好机组的大小修,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机组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班组及每位员工都必须重视每次的大小修工作,增强安全质量意识,认真做好大小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技术组织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完成每次的机组大小修工作任务。

2适用范围

本厂设备检修及设备维护全过程控制。

3引用标准

本厂《质量手册》和《设备检修控制程序》。

4定义和术语

采用本厂《质量手册》和《设备检修控制程序》定义和术语。

5职责

5.1生产副厂长负责设备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和启动试验过程策划、质量计划等质量文件的审批。

5.2副总工程师负责参与设备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和启动试验过程策质量计划和安全措施等质量文件的审核。

5.3生产技术科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5.3.1负责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过程中项目、工期的策划,实施全

过程控制。

5.3.2负责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负责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的技术监督和指导,检修最终的质量验收,检修全过程质量记录的管理。

5.3.3负责设备启动试验的策划,设备启动试验指导和管理,拟订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

5.4安全监察科

5.4.1负责检修关键过程和特殊试验项目安全措施的审定、监督、检查、指导。

5.4.2特殊项目的检修过程安全监察科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5检修分场

5.5.1负责按生技科策划的内容,编制设备检修、技改项目的《质量计划》及实施,负责检修全过程的质量记录以及检修后质量记录的整理工作。

5.5.2负责本厂设备检修过程及检修质量的控制,各检修班组工作之间的协调,对外承揽工程和检修后技术交底的控制。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安全目标:

6.1.1确保运行机组的安全运行,促进被检修机组的工作顺利进行。

6.1.2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质量返工事故、火灾事故、误操作事故。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1.3部门不发生障碍和轻伤事故。

6.1.4班组不发生异常和未遂事故。

6.2大小修安全组织措施:

6.2.1大小修前检修分场要结合专业工种及检修项目,组织检修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学习考试(参加人员及成绩报生技科)。确定每个作业组的专职安全员,明确安全职责、填写检修现场作业工作执行票报生技科。

6.2.2对大小修中使用的安全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安全带按“安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不符合“安规”要求的严禁使用,及时上报解决。

6.2.3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应了解和知道所干工作的重要性、工作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所用材料、备品和工器具,所干工作有哪些危险,可能发生哪些意外、异常、不安全现象,工作中应采取哪些自我防范措施,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履行哪些手续。

6.2.4每位检修人员必须在检修工作中认真遵守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安规”和“两票”制度,不仅要掌握并遵守本专业的有关规定,还要了解遵守其它专业的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即干什么工作遵守什么工作规定。

6.2.5大、小修工作总负责人由检修分场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大小修应签发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原则上由检修分场机组大小修项目负责人担任,机械工作票负责人原则上由检修分场机组大小修项目负责人担任,工作负责人应对设备和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负责。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2.6检修分场要妥善安排好大小修工作中检修项目间的衔接协调工作,同时要处理好电气组与机械组之间的工作联系配合协调问题,防止大小修工作中安全措施脱节或相互扯皮、推诿等不良现象以保证大小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2.7各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工作中要切实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处理好安全与检修、安全与技术的关系,解决检修进度与执行《安规》“两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矛盾,避免埋头苦干、抢进度、赶工时而忽视安全的倾向出现。

6.2.8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严把工作票质量关,做好检修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设备检修中“误启动”,严格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6.2.9每项检修工作开工前,要认真履行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实施的规定,经双方确认无误,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开工。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员许可,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6.2.10检修场地应安排布置恰当,设备部件应放置整齐、平稳、牢固,不能对人身造成危害,并防止碰坏重要部件、精密部件,同时保留必要的通道,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6.2.11安监人员在大小修工作开工前对工作票办理及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6.2.12工作场所应保证充足的照明,设备的护栏应保持完整,如在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检修期内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检修完后立即恢

复。

6.2.13揭开孔洞盖板工作时要加设牢固的临时围栏,不能用绳带捆绑作标志,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孔洞盖板。

6.2.14检修设备试验、试运等需送、停电,必须由项目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当班值提出申请,严禁不经申请私自停送电。

6.2.15检修开工后,严禁检修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如特殊情况

需改变安全措施时由工作票签发人下通知单,机械和电气项目工作负责人签名,通过运行人员许可实施,工作结束后,办理终结手续。

6.2.16需接临时检修电源时,由检修分场电气班负责此项工作。临时电源线要正规接线,不能用勾挂、缠绕法连接,其它人员严禁私接电源。检修工作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电气班负责人安排拆除。接电源处:发电机层检修动力箱,水机层检修动力箱,被检机组机旁动力屏。

6.2.17检修现场清扫干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等对设备及人身安全有影响的物品用后随时收起存放好,由专人保管。易燃品附近不允许明火作业,工作地点应备有适量的消防用具。

6.2.18滤油机、烘箱和加温电炉的使用,要有专人看管,不可擅自离开。

6.2.19凡进入大、小修工作现场,任何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检修人员应穿工作服,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者,各级领导、现场检修人员都有权令其退出工作现场。与检修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检修现场。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2.20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两交底”,即

交待清楚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在工作中要做到统一指挥,并注意做好现场安全监护,防止工作人员各行其事。

6.2.21认真执行《安规》,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恶劣行为,反对对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凑合的不良作风,树立遵章守纪,工作严细的良好作风。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员的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违章指挥。

6.2.22在检修工作中,检修人员只允许在交接班室内活动,严禁在

中控室、机械室长期停留。

6.2.23对设备检修的拆装起吊工作,检修人员与起重工双方要做好联系配合。起重工、检修人员任何一方不在检修现场,禁止工作,严禁检修人员私自动用或拆装起吊设施。

6.2.24机组大、小修期间,所检修设备的一切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因工作需要操作某些设备,由相关工作负责人安排合适操作人,并设操作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对此项操作任务的安全负责。

6.2.25在大、小修工作中,厂级领导、生产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网成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指导大、小修安全工作,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6.2.26厂安全网成员(生技科、分场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应重点对起重搬运,高空作业等其它重大特殊项目检修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

6.2.27检修设备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办法,即设备小项目或重要单项目工作检修完毕,即时由该作业组工作负责人验收,然后由检修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分场相关技术专责验收,最后由生技科相关专责人员负责验收,每验收完一项应分别签名,项目工作完成后检修人员才能进行其它工作。设备在试运行前,所有检修项目必须全部经验收并签名,各作业组应做好原始记录,检修分场技术专责做好原始记录的归纳、整理工作,生技科技术专责做好原始记录的归档工作。

6.2.28大、小修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当值负责人对检修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周密检查,合格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终结工作票,但该机组处于试运行状态,投入备用由生技科下达书面通知。

6.2.29三级验收工作完成,工作票终结后,由生技科确定启动试运行时间、方式。设备启动试运行时,检修工作总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单项工作负责人、生技科、运行分场负责人及技术专责均在现场,进行测试、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启动操作由当值人员负责,在试运转中,出现缺陷及时消缺,通过规定试运转后,当值值长、工作总负责人,生技科负责人验收合格后,运行当班值根据生技科书面通知将设备由检修状态转为备用状态。

6.3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

6.3.1检修分场在大小修前应安排对行车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消缺,对手动葫芦、钢丝绳、卡环等进行检查、试验和保养。

6.3.2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须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

6.3.3上机架、推力头起吊前,应将转子落在风闸上,找好转子水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平。转子未落到风闸前,先将四只闸板找好水平,不平可放垫板。

6.3.4起吊转子人员应由熟悉检修工作的人员组成:现场负责人1人、起重指挥1人、行车司机1人、驾驶监护1人、定转子监视8人以上、电源监视1人、下导风洞大轴法兰处监视2人、电机制动闸监护1人。

6.3.5行车总电源,由运行当值负责,起吊时派人在现场监视,并做好交底工作。

6.3.6将起吊工具和主钩找正后,方可挂到转子上,卡环螺丝应紧固,找正后,在大车与墙壁,小车与大车固定处做好记号,以便回装时缩短工时。

6.3.7转子起吊由一人指挥,检查准备工作就绪后,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全部工作人员就位。

6.3.8各部无异常后,指挥人指挥行车司机进行起吊转子找正。

6.3.9起吊前工作负责人要检查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当转子吊起5~10cm时停止,静止5~10分钟,其间再对各部件及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准继续起吊。

6.3.10在转子徐徐上升过程中,转子与定子周围至少八人手拿木条,对每间隔磁极与定子间隙进行上下垂直抽动,松紧应一样,过紧处应立即报告指挥人采取措施,注意工作前八个人身上口袋东西拿掉,以免落入空气间隙。

6.3.11转子起吊时,法兰处2人,要注意制动器上闸板垫片不要跟随转子一块儿起来,监视法兰通过下导时保持中心,当法兰通过下导油槽后,应立即退出,以防意外。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3.12转子提升到法兰底面超过发电机间隙空道。

6.3.13转子吊至检修平台安放转子处,慢慢下降至一定高度清扫法兰面,涂抹黄油铺放白布和保护垫子,对孔放螺栓带螺帽,上面放好支撑千斤顶,直至法兰落到底,支撑千斤顶平稳受力,紧固螺帽。

6.3.14起吊过程中全部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无关人员退出现场,遇异常情况要听从指挥。

6.3.15在发电机转子吊入前应检查定子线圈铁心通风道清洁无杂物,转子无杂物,试验全部完成、合格,制动器及管路试验合格,四只风闸板利用水准仪测量高度合格。

6.3.16做好转子回装起吊的准备工作。钢丝绳卡环将转子固定好后,行车起吊可稍带一点劲,此时固定螺帽可以松开。

6.3.17转子起吊约10~15mm找正转子水平,静止再次检查各部情况无异常后,方可松开固定螺帽,徐徐上升一定高度,进行法

兰面清扫工作。

6.3.18转子在检修平台工作完成后,以中速向检修地点行驶,通过路径为调速器与发电机空道。

6.3.19行车、小车至原始标点,转子开始下落,下落注意事项同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10条、11条相同。

6.3.20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吊物不准让其长时间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它工作,禁止使用吊钩斜拖拉重物。

6.3.21组装时应进行工具登记,防止工器具遗留在检修设备内。镜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板不准直接放在平台或地面上,不能用出汗 手和有酸性的油擦洗。盘车前检查空气间隙有无杂物,以免擦伤线圈。

6.3.22吊装时,顶盖组合面必须清扫干净,防止组装歪斜,渗漏。

6.3.23调速器拆开后,管口应塞好,精密零件放置应用白布包好,防止挤压和碰撞,禁用破布、棉沙头清扫。

6.3.24在蜗壳或尾水管内搭设脚手架或平台时,不准将绳索绑扎在导水叶与转轮之间。

6.3.25需进行盘车或操作导水叶时,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蜗壳,水机室内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并无妨碍转动的物件遗留在内,同时做好在转动期间防止有人进入的措施和标志。

6.3.26在导水叶区域或控制环拐臂处工作时,必须切断油压并在调速器操作手轮上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标示牌。

6.3.27在涡壳内进行电焊、气割或铲磨时,应做好通风防火措施,并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用砂轮机时应戴防护眼镜。

6.3.28在容器、槽箱内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6.3.29在封闭蜗壳进人孔时需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在内后,立即封闭。

6.3.30在大小修中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m,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每日收工应将减压器自气瓶上取下。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3.31蜗壳内和风洞内工作照明,应使用行灯,插座必须使用插头,导线无破损,绝缘可靠。

6.3.32使用电动工具应经检验合格,并装漏电保护器或接有接地线、戴绝缘手套。

6.3.33在大小修中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焊接时现场应备有适量的消防器材。

6.3.34凡离地面在2m以上的地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m,周围无护栏的地点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6.3.35电气检修必须认真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应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与停电检修相邻的带电设备,并在工作地点与相临的带电设备处设围栏、挂警告牌。

6.4检修现场文明管理

为了保障检修期间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确保检修质量。按期完成检修项目特作如下规定:

6.4.1检修现场地面整洁,通道畅通。

6.4.2遮栏完好,盖板完好平整。

6.4.3照明良好、动力电源线排列整齐,安全可靠。

6.4.4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否则按厂内有关禁烟规定加倍处罚。

6.4.5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服装整齐,戴安全帽。

6.4.6在清洗设备时工作现场不得进行动火工作,汽油容器应完好,清洗工作结束后,脏汽油存于封闭容器内,并妥善保管。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4.7检修工作人员务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6.4.8起吊工作人员务必遵守《起重作业安全守则》。

6.4.9动火工作人员务必遵守动火规章制度。

6.4.10非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6.4.11做到零部件摆放有序。

6.4.12收工时做到现场无杂物,工器具收回摆放有序。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

6.4.13认真执行三级验收制度。

6.5水工设施定期维护管理

6.5.1启闭机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内容

6.5.1.1金属结构焊接缝是否有裂纹和开焊。

6.5.1.2螺栓连接、铆钉连接是否有松动和缺损。

6.5.1.3钢丝绳是否锈蚀和磨损。

6.5.1.4钢丝绳表面是否缺少黄油即钙基脂。

6.5.1.5制动器的制动轮,杠杆弹簧零件是否有裂纹及塑性变形。

6.5.1.6制动器表面是否有油污,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6.5.1.7减速箱体是否有漏油现象,螺栓连接是否松动。

6.5.1.8齿轮是否有裂纹、锈蚀、齿合是否平稳。

6.5.1.9车轮是否有裂纹和磨损。

6.5.1.10各限位开关是否完好。

6.5.1.11缓冲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6.5.1.12轨道端部是否有油污。

6.5.1.13集油箱油是否变质。

6.5.1.14电磁阀能否正常动作。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6.5.1.15各管接头是否有漏油现象。

6.5.1.16掌握检修门,工作门能否正常开启、关闭。

6.5.1.17观察工作门止水橡皮的止水情况。

以上各项汛期每两周检查一次,非汛期金属结构项目每三月检查一次,余项原则上实性每月巡视制度,入冬前做好各项防冻措施,汛前必须做好各种维护项目,并做好记录工作。

6.5.2电气设备

6.5.2.1春、夏季(汛前)每个月对电机温度、声音、接触器、继电器、控制回路进行检查并维护,非汛期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6.5.2.2汛期每个月应测量各电机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一次,并进行维护,非汛期每三个月测量一次,并进行维护。

7检查与考核

7.1机组大小修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大小修工作安全,保质、保量地按期顺利完成,参照有关定额和历年工时,费用承包办法,经研究制订出我厂机组大小修工程的考核办法。

7.2机组大小修考核项目

7.2.1常规大小修项目

7.2.1.1发电机检修

7.2.1.2水轮机检修

7.2.1.3油、气、水系统所属设备检修

7.2.1.4电气一次部分检修

7.2.1.5电气二次部分检修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7.2.2技术改造项目(见附表)

7.2.3设备缺陷处理(见附表)

7.2.4整治项目(见附表)

7.2.5检修分场本部项目

整体组织协调施工

7.3.1发电分场职责

临时用气、用电、试验、操作、照明和运行方式配合等。

7.3.2生技科职责

安全检查、技术监督及质量验收。

7.4安全考核

7.4.1以上工程中凡发生重大事故一次,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另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50%。

7.4.2凡发生事故一次,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另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30%。

7.4.3凡发生一类障碍一次,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另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20%,发生二类障碍一次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的10%,发生多次累加计算。

7.4.4凡发生下述原因造成未遂事故、火警、异常、轻伤等,按如下标准扣责任单位大修承包费用,发生多次累加计算。

7.4.4.1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滑跌,扣500元。

7.4.4.2个人不佩带好防护用品,扣60元。

7.4.4.3任意拆除现场安全措施,扣200元。

7.4.4.4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扣200元。

7.4.4.5其他原因,酌情处理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7.5质量考核

7.5.1未经厂研究同意,不得任意变更工程的既定项目,否则将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按适当比例扣除责任单位的工程费用。

7.5.2整个工程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制度,检修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发生一处扣责任单位工程承包费100元。

7.5.3施工质量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质量控制实行分级管理,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分段验收及三级验收制度。鼓励在大修过程中成立qc小组攻克技术难关。并对取得成果的qc小组给予奖励。

7.5.4整个工程按期按即定工作量一次验收合格,奖励检修分场1500元(大修),小修为1000元。但因工作不负责任,人为地造成返工浪费,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扣责任单位80元以上的工程承包费,人为造成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扣工程承包费的10~5%。

7.5.5机组大、小修后连续无故障运行天数应大于80天,否则视其严重程度按异常、障碍、事故进行考核。

7.6工期考核

检修工期以厂约定工期为准,任何作业组未经厂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检修分场1500元(大修),小修为1000元,推迟一天扣除检修分场大修承包费用1500元(大修)、小修为1000元,提前(推迟)天数累加计算。

7.7管理考核及其他

7.7.1机组大修的技术记录,总结应齐全完整。

工程结束15天内将资料上报,厂审核无误后核发工程承包费。

7.7.2大修材料严格按厂材料领用审批程序领取。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水电厂 td/qb-0701-2003

7.7.3检修分场雇临时用工,首先必须经安监科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方可从事工作,且检修分场应与临时工签定安全及其他用工合同。

7.7.4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地面及孔洞盖板的管理规定。

8质量记录

8.1工程开工报告单 jl/sj-033

8.2设备检修验收单 jl/sj-035

第5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无)

3 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无)

第6篇 电网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本单位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本单位设备检修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负责对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组织制定故障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六)组织对构成五级以上,三级以下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参与国网公司组织的三级以上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分析。

第九条省公司电科院职责:

(一)参加设备检修、故障抢修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

(二)参加设备检修前后、故障抢修的重要试验、运行调试。

(三)协助省公司对设备检修、故障抢修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诊断分析,根据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要求编制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建议。

(三)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

(四)组织设备检修项目实施并全过程监督。

(五)组织设备检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等的分析、总结。

(六)负责本单位抢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七)开展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负责检修作业的全过程管理。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五)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参与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实施检修作业和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第三章 修前策划

第十三条各级运检部门应加强设备检修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加强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根据已确定的检修设备明确检修目标,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环境目标等。

第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重大检修项目和发电机组a/b级检修开工前6个月,启动修前准备,成立组织机构,部署检修策划,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和检修作业手册。

(一)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设备检修内容、计划进度要求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检修指导手册主要应包括适用范围、检修目标、检修项目、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主线进度、现场管理、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单等内容。

(二)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指导手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检修作业手册应以指导手册为编制依据,能够满足检修要求、涵盖现场作业,主要包括检修目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网络进度图、现场管理办法、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将检修项目汇编成检修项目清单。检修项目主要应包括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机组a/b级检修应主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国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和设备运行状况等确定检修项目。

第十八条检修项目清单应明确每一检修项目实施过程的工序w/h点设置和项目验收等级、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

(一)w点(见证点)的设置原则

w点适用于重要的质量控制点,是质量计划中的主要控制点类型。以下工作内容宜设置w点:

选择重要设备的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工序;

根据以往经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使用不常用工艺技术的环节。

(二)h点(停工待检点)的设置原则

h点适用于关键工序,与安全相关系统设备、重要设备及影响发电企业指标的检修质量控制点,在选取时应遵循保证检修质量的原则,并充分考虑该环节检修质量对设备性能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下工作步骤宜设置h点:

出现质量问题事后不能进行复检或复检非常困难的工序,如:设备常规检修后扣盖复装;

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返工加以纠正或将花费巨大代价才能纠正的工序,如:确定某些加工件尺寸、加工标准的环节和加工过程的环节;

验证是否符合工艺技术标准的关键环节,如:测量设备零部件的装配间隙、转动机械联轴器中心的最终检查等工序;

重要关键设备检修开工前的先决条件检查;

工作结束前的检查。

(三)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程规定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来确定。

第十九条设备检修应执行三级验收。三级验收是指根据检修项目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确定的检修项目验收级别,是一种检修项目的整体验收方式。三级验收项目分为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

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分别指检修班组验收、检修部门验收、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第二十条设备检修前应制定文明检修措施,加强检修施工过程及现场文明管理,规范检修施工人员行为。

第二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建立三级工期进度控制体系,明确各级工期进度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主线进度计划图”,结合检修人员、检修项目的逻辑关系、检修工艺的难易程度、检修工器具的配备、检修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因素,编制详细、便于控制的工期进度计划(二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a/b级检修,检修单位各专业需制定三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第二十三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试验或校验。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修前准备工作有序进行,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进行“准备工作流程”策划。在开工前,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分阶段、逐项检查落实情况,直至满足开工条件。

(一)“准备工作流程”策划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策划“检修准备工作流程”,并应按流程逐步督促、检查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完成情况,同时督促检修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开工许可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对照“准备工作流程”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内容都已完成且停役计划申请得到调度批准,具备开工条件,许可开工。水电厂应在重大特殊项目开工许可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开工报告单”。

第四章 修中控制

第二十五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的要求实施检修作业,做好检修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和检修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落实检修现场安全隔离措施,明确现场安全隔离点和作业区域。

第二十七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对各工作面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各级安全交底活动必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一)开工安全交底。水电厂检修部门应组织安全专责对各工作面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检修项目的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二)作业安全交底。检修项目作业前,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本次作业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开工安全交底相关内容;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检修期间应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分析会,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每日召开班前会、每周开展安全活动,进行风险辨识,总结安全情况。

第二十九条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班组成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在检修中应严格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第三十条检修期间,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责和技术人员,应依据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等,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第三十一条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工艺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检修作业应按照w/h点和项目验收级别的要求,做好设备解体检查、修理和复装三个阶段的检修工序控制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在检修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重大难题应立即报告,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组织解决。

第三十四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检修过程中,水电厂检修班组要做好技术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状况、存在问题、修理内容、系统和设备结构改动、测量数据和试验结果等。

第三十五条各类检修记录应做到完整、准确、简明、实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修现场检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十六条新采购的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应进行现场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七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严格按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开展工作。当检修实际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时,检修部门应做好工序控制,合理调配各种资源,确保检修工期按计划实施。

第三十八条检修过程中出现因电网、设备、资源等原因影响计划执行时,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检修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根据现场检修作业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第四十条设备检修应实行文明检修,检修场地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工具摆放整齐,拆下的零件、部件必须下铺上盖,检修过程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四十一条设备检修区域应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隔离标志,工作人员应凭证件出入检修区域。

第四十二条检修现场应按照定置图实施定置管理,施工现场的备品备件、工器具、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及设备等物品应按照定置图规定位置存放。

第四十三条常用工具应整齐地排列在白布或薄膜上,或者排放在专用盘中,禁止乱扔乱放。

第四十四条所有拆卸的零部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放在事先准备的橡胶垫上,对于可能有油类或其它赃物漏出的零部件,应在橡胶垫下铺置塑料薄膜。

第五章 竣工验收与总结

第四十五条检修完成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冷态验收。冷态验收通过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整体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申请设备复役。

第四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指导手册、技术资料等,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竣工验收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消耗、费用等进行统计分析,对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第四十八条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检报告、设备异动、标准化作业卡、质量验收单、检修管理程序或检修文件等技术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第四十九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按照公司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章 故障抢修

第五十条水电故障抢修包括水电设备故障查找、抢修资源(抢修人员、车辆、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调配、故障抢修方案制定、故障处理、试运转和停送电等工作。

第五十一条水电厂应建立水电设备应急响应队伍,实行值班制度。

第五十二条水电厂应合理配置水电设备抢修工作所必备的工器具、备品备件、图纸及相关的资料、用料。

第五十三条水电厂应加强抢修工器具、仪器仪表、应急物资和备品备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五十四条抢修流程如下:

(一)故障查找:水电厂检修部门接到抢修指令后,组织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判断,分析故障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

(二)方案制定: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迅速组织制定抢修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或单位批准。

(三)许可工作: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并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开展现场抢修工作。

(四)现场抢修:故障抢修应坚持“安全第一”,强化抢修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抢修质量。

(五)启动试验:设备在抢修完成后应进行启动试验,启动试验正常后恢复运行。

第五十五条各级运检部门应按照职责,组织对故障抢修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需列入技改、大修项目计划的整改措施,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上报计划。

第七章 检查考核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全面加强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强化检修过程管控,保证设备检修安全、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对所属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八条国网运检部对各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及重点检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九条公司对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履职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本规定由国网运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水电站机组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其次,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十八条 上、下交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隔层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检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律不准饮酒。

第二十条 在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的地方(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等),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的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干燥处与容器外,其外壳应接地。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工作,必须符合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第二十一条 桥机大、小车及起重用具、钢丝绳、葫芦等使用前应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 起吊大件的起重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未经培训取得起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不允许起重人员操作与操作证规定内容不符的起重设备。

第二十三条 起吊大件前,应制定具体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检查起吊设备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起吊操作与指挥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专业人员负责,并只能由一个人指挥。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二十五条 在低压配电盘、低压线路、仪表、保护、压力容器、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内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六条 检修期间,对原设置的安全围栏、遮栏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检修人员应装设临时遮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悬挂标示牌。各临时打开的盖板、洞孔应及时装设围栏,悬挂标示牌,防止人员跌落。

第二十七条 现场使用电动工器具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有无保护接地,风动工器具应检查各绑扎头是否紧固,防止绑扎头松动,管头脱落飞起伤人。电焊、氧割、切割、打磨等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合格的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

第二十八条 使用碘钨灯作加热或照明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漏电和防火措施。

第二十九条 现场需配置一个工具房,房内要放置检修用的工器具和图纸、策划书等与检修相关的资料。

第三十条 周转工具、材料要按区定置摆放,如道木、钢丝绳、手推车等,用后及时清理、收回,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第三十一条 检修现场拆下的设备部件、管道及其它物品,应定置管理、规范摆放,杂物要及时清走,检修现场要设置围栏,要防止堵塞通道、绊跤或坠落伤人等事件发生。

第三十二条 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检修区域内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检修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汽油、酒精、润滑油等。使用上述物品时,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检修现场吸烟;检修工作中使用过的布料、毛料品,应放在专门地点,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有专人进行清理。

第三十五条 检修现场应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作为冷却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组对现场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三十六条 电焊、气割作业时,工作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工作后要对工作范围仔细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引起火灾。在地面焊接时,对可燃、易燃物要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在高空焊接时,下面的脚手架或蹬高台应用阻燃的隔板(如铁皮、铁板等)遮盖并在阻燃隔板上铺石棉布,严防焊割起火。

第三十七条 凡是进入机组内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带入机组内部的工具和材料也必须登记,其余无关物品严禁带入。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督组必须定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完备、完善,现场检修区域内工器具、拆下的设备是否定置管理,现场工作负责人是否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交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做的人员应严肃批评和考核。

本规定解释权最终归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2023年3月6日

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第8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设备检修完工环保管理规定

1、各单位在设备检修之前,必须保证检修设备、管道内的物料得到有效收集、置换(如液氨、母液、油等),不能随意排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2、各单位因设备检修需要拆除或更换的电器设备、仪表设备、消防设备、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阀门、法兰、管材、剩余检修材料等设施应在检修完工后由检修单位安排收集、归至仓库,无使用价值的送至设备综合管理部统一回收;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最低标准为100元/次。

3、各单位设备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车辆、脚手架、塔板、临时电源、临时照明等设备应在完工后相关单位应及时撤离现场。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盐、铵、碱、母液残留等应由被检修单位负责清理干净;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考核最低标准100元/次。

4、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要求被检修单位监督检修单位的环保和现场卫生工作,如果在检修过程中因检修单位的原因产生了环保、卫生问题,被检修单位必须要求检修单位把环保问题解决彻底后再进行验收,否则拒绝验收;如果被检修单位不对检修单位监督管理,安环部将直接考核被检修单位最少100元/次。

5、以上规定即日执行!

第9篇 电网公司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 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 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 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 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 监督、指导本单位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 对本单位设备检修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 负责对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 组织制定故障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六) 组织对构成五级以上,三级以下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参与国网公司组织的三级以上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分析。

第九条 省公司电科院职责:

(一) 参加设备检修、故障抢修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

(二) 参加设备检修前后、故障抢修的重要试验、运行调试。

(三) 协助省公司对设备检修、故障抢修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 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诊断分析,根据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要求编制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建议。

(三) 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

(四) 组织设备检修项目实施并全过程监督。

(五) 组织设备检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等的分析、总结。

(六) 负责本单位抢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七) 开展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 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 负责检修作业的全过程管理。

(四) 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五) 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水电厂检修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 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参与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 实施检修作业和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四) 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第三章  修前策划

第十三条 各级运检部门应加强设备检修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加强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水电厂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根据已确定的检修设备明确检修目标,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环境目标等。

第十六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重大检修项目和发电机组a/b级检修开工前6个月,启动修前准备,成立组织机构,部署检修策划,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和检修作业手册。

(一)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设备检修内容、计划进度要求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检修指导手册主要应包括适用范围、检修目标、检修项目、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主线进度、现场管理、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单等内容。

(二)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指导手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检修作业手册应以指导手册为编制依据,能够满足检修要求、涵盖现场作业,主要包括检修目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网络进度图、现场管理办法、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将检修项目汇编成检修项目清单。检修项目主要应包括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机组a/b级检修应主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国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和设备运行状况等确定检修项目。

第十八条 检修项目清单应明确每一检修项目实施过程的工序w/h点设置和项目验收等级、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

(一) w点(见证点)的设置原则

w点适用于重要的质量控制点,是质量计划中的主要控制点类型。以下工作内容宜设置w点:

选择重要设备的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工序;

根据以往经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使用不常用工艺技术的环节。

(二) h点(停工待检点)的设置原则

h点适用于关键工序,与安全相关系统设备、重要设备及影响发电企业指标的检修质量控制点,在选取时应遵循保证检修质量的原则,并充分考虑该环节检修质量对设备性能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下工作步骤宜设置h点:

出现质量问题事后不能进行复检或复检非常困难的工序,如:设备常规检修后扣盖复装;

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返工加以纠正或将花费巨大代价才能纠正的工序,如:确定某些加工件尺寸、加工标准的环节和加工过程的环节;

验证是否符合工艺技术标准的关键环节,如:测量设备零部件的装配间隙、转动机械联轴器中心的最终检查等工序;

重要关键设备检修开工前的先决条件检查;

工作结束前的检查。

(三) 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程规定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来确定。

第十九条 设备检修应执行三级验收。三级验收是指根据检修项目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确定的检修项目验收级别,是一种检修项目的整体验收方式。三级验收项目分为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

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分别指检修班组验收、检修部门验收、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第二十条 设备检修前应制定文明检修措施,加强检修施工过程及现场文明管理,规范检修施工人员行为。

第二十一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建立三级工期进度控制体系,明确各级工期进度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主线进度计划图”,结合检修人员、检修项目的逻辑关系、检修工艺的难易程度、检修工器具的配备、检修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因素,编制详细、便于控制的工期进度计划(二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a/b级检修,检修单位各专业需制定三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第二十三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试验或校验。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修前准备工作有序进行,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进行“准备工作流程”策划。在开工前,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分阶段、逐项检查落实情况,直至满足开工条件。

(一)“准备工作流程”策划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策划“检修准备工作流程”,并应按流程逐步督促、检查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完成情况,同时督促检修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开工许可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对照“准备工作流程”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内容都已完成且停役计划申请得到调度批准,具备开工条件,许可开工。水电厂应在重大特殊项目开工许可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开工报告单”。

第四章  修中控制

第二十五条 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的要求实施检修作业,做好检修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和检修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落实检修现场安全隔离措施,明确现场安全隔离点和作业区域。

第二十七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对各工作面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各级安全交底活动必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一) 开工安全交底。水电厂检修部门应组织安全专责对各工作面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检修项目的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二) 作业安全交底。检修项目作业前,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本次作业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开工安全交底相关内容;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 检修期间应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分析会,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每日召开班前会、每周开展安全活动,进行风险辨识,总结安全情况。

第二十九条 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班组成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在检修中应严格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第三十条 检修期间,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责和技术人员,应依据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等,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第三十一条 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工艺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 检修作业应按照w/h点和项目验收级别的要求,做好设备解体检查、修理和复装三个阶段的检修工序控制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在检修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重大难题应立即报告,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组织解决。

第三十四条 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检修过程中,水电厂检修班组要做好技术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状况、存在问题、修理内容、系统和设备结构改动、测量数据和试验结果等。

第三十五条 各类检修记录应做到完整、准确、简明、实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修现场检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十六条 新采购的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应进行现场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七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严格按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开展工作。当检修实际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时,检修部门应做好工序控制,合理调配各种资源,确保检修工期按计划实施。

第三十八条 检修过程中出现因电网、设备、资源等原因影响计划执行时,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检修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根据现场检修作业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第四十条 设备检修应实行文明检修,检修场地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工具摆放整齐,拆下的零件、部件必须下铺上盖,检修过程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四十一条 设备检修区域应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隔离标志,工作人员应凭证件出入检修区域。

第四十二条 检修现场应按照定置图实施定置管理,施工现场的备品备件、工器具、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及设备等物品应按照定置图规定位置存放。

第四十三条 常用工具应整齐地排列在白布或薄膜上,或者排放在专用盘中,禁止乱扔乱放。

第四十四条 所有拆卸的零部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放在事先准备的橡胶垫上,对于可能有油类或其它赃物漏出的零部件,应在橡胶垫下铺置塑料薄膜。

第五章  竣工验收与总结

第四十五条 检修完成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冷态验收。冷态验收通过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整体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申请设备复役。

第四十六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指导手册、技术资料等,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 竣工验收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消耗、费用等进行统计分析,对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第四十八条 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检报告、设备异动、标准化作业卡、质量验收单、检修管理程序或检修文件等技术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第四十九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按照公司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章  故障抢修

第五十条 水电故障抢修包括水电设备故障查找、抢修资源(抢修人员、车辆、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调配、故障抢修方案制定、故障处理、试运转和停送电等工作。

第五十一条 水电厂应建立水电设备应急响应队伍,实行值班制度。

第五十二条 水电厂应合理配置水电设备抢修工作所必备的工器具、备品备件、图纸及相关的资料、用料。

第五十三条 水电厂应加强抢修工器具、仪器仪表、应急物资和备品备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五十四条 抢修流程如下:

(一)故障查找:水电厂检修部门接到抢修指令后,组织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判断,分析故障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

(二)方案制定: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迅速组织制定抢修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或单位批准。

(三)许可工作: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并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开展现场抢修工作。

(四)现场抢修:故障抢修应坚持“安全第一”,强化抢修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抢修质量。

(五)启动试验:设备在抢修完成后应进行启动试验,启动试验正常后恢复运行。

第五十五条 各级运检部门应按照职责,组织对故障抢修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需列入技改、大修项目计划的整改措施,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上报计划。

第七章  检查考核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应全面加强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强化检修过程管控,保证设备检修安全、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第五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对所属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八条 国网运检部对各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及重点检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九条 公司对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履职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规定由国网运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的计划大、中、小修、故障检修及抢修工作。检修工作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还应提供有关安全认证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动力车间维修班或设备使用车间自行承担的检修工作。

4、按照“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对外来施工单位应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有明确条款。

5、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生产设备部组织平�,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二、检修准备安全要求

1、检修施工单位应与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对设备本身及安装地点周围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车间审核。检修方案中应包括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检修前,设备使用车间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作业地点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⑵施工作业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⑶易发生泄漏、跑冒物料、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

⑷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⑸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

4、检修现场应由施工单位和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划定施工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5、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6、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7、设备使用车间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清洗后,必须由质检部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8、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线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检修设备、管线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线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10、检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1、应对检修作业作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工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器、一闸、一保护”。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2、对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有专业电工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3、对检修作业作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4、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5、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6、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7、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三、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外来检修施工单位人员应办理并佩戴出入证件,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含酒精饮料进入现场,所有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进入金属容器、贮罐、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安全电压,绝缘要良好,或使用防爆手电筒。

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特种作业时,应执行公司相关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必须由生产车间办理审批《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特种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

8、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四、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3、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5、设备检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生产设备部存档。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确保在xx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内设备检修作业的规范和设备检修作业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确保检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xx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内设备检修作业的审批管理。

2 规范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指导手册》

3 术语、定义

设备检修作业是指设备大、设备中修与设备事故抢修的作业。包括xx煤焦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外委检修项目;外协承包日常设备维检修。

4 职能职责

4.1设备动力科

4.1.1负责督促在设备检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办法》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和施工方案,做到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并且做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检修)、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负责设备检修作业时按照《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汇同相关车间、部门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手续。

4.1.3负责在设备检修作业时汇同相关车间、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和施工方案执行。

4.2 安全环保科

4.2.1 负责协助办理完善《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及相关手续。

4.2.2 定期对检修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有权提出考核意见,同时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检修作业,有权要求停止。

4.3生产车间

4.3.1 根据设备检修作业项目的作业环境,配合完善《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3.2 配合组织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在对xx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和建设过程中,在设备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审批管理程序。

5.1 设备检修作业前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协议(承包商)、安全措施并对危险因素进行认真识别。

5.2 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日常或小型检修报设备所属单位同意审批,大中修检修报设备所属单位同意审批后再报设备动力科和安全环保科批准同意。《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批准后由车间每月汇总后交设备动力科归档。

5.3 设备检修作业必须按《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并认真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允许设备检修作业。

5.4 变更设备检修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6、检维修作业职责要求

6.1 检维修申请人

6.1.1 负责办理《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联系相关安全措施事项。

6.1.2 检维修申请人应根据检维修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协调施工人员到现施工。

6.2 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

6.2.1 应在检维修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检维修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检维修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指定现场监护人。

6.2.2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检维修作业的衔接。

6.2.3 检查、确认《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应及时制止检维修作业。

6.2.4 在检维修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检维修作业。

6.2.5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 检维修人员

6.3.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6.3.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3.3 应确认检维修地点和时间。

6.3.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

6.3.5 应随身携带《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6.4 监护人

6.4.1 负责检维修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停止检维修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4.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检维修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6.4.3 当发现检维修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4.4 在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7.附则

7.1本制度由设备动力科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

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规章制度

发布通知2023年第13号

《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已经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YGC-SC-013分管领导

审核

是否修订

版本

2012签发日期

2012.9.15下次评估日期

起草人

部门审核

签发人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首次制定发布。

解释

安全生产部

部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安全生产管理部主管

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

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

目的

1.1为贯彻执行上级公司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保证电力设备的可利用率、安全性和经济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结合运管处所管各风电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学习和运用当代先进的检修管理方法和有效的在线、离线的检测手段,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和成本,求得可靠性、经济性、可调性的优化组合。

1.3安全生产管理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运管处的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政策,对年度检修计划的审批和控制;各单位负责所管设备、建(构)筑物、设施等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简称:运管处)及所管各分公司、合资风电场及委托运行的风电场等单位(简称:各单位)。

年度例行维护周期

3.1正常情况下,除非设备制造商的特殊要求,风力发电机组的年度例行维护周期是固定的,一般如下:新投运机组:500h(一个月试运行期后)例行维护;已投运机组:5000h(一年)例行维护。

3.2例行维护的组织形式,集中平行式作业和散流水式作业两种形式。

3.3可以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结合技术改造,对计划检修进行调剂。对主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机组,为确保机组的安全,经过技术鉴定并报运管处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后,其检修间隔可低于上述规定。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运管处安全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实施。

3.4尽可能利用限电时段进行机组消缺和维修工作。

检修计划管理

4.1计划检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

4.1.1计划检修标准项目

4.1.1.1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1)厂家要求的项目;

(2)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

(3)进行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4)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

(5)技术监督规定进行的一般性检查工作;

(6)更改项目、安措反措、节能措施等;

(7)设备消缺;

(8)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9)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10)机组辅助设备的检修。

4.1.1.2检修的标准项目及定额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编制,报上级审核。

4.1.1.3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在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不断使数据分析科学化的基础上,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分析,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4.1.1.4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可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的分析结果进行增减,原则上在一个检修周期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检修。

4.1.2计划检修非标准项目

非标项目系指标准项目以外的项目,一般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特殊项目,如大型更改项目、反事故措施项目等。检修的非标准项目由风电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4.2“三年滚动规划”的编制

4.2.1三年滚动规划主要是对检修后需要在检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

4.2.2三年滚动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上次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三年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

4.3维护计划的编制

4.3.1根据各单位主、辅设备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合理编制年度检修计划。风力发电机组年度例行维护计划的编制应以机组制造商提供的年度例行维护内容为主要依据,结合风力发电机组的实际运行状况,在每个维护周期到来之前进行整理编制。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始时间、工作进度计划、工作内容、主要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人员安排以及针对设备运行状况应注意的特殊检查项目等。

4.3.2在计划编制时还应结合风电场所处地理环境和风力发电机组维护工作地特点,在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调整维护工作的时间,以尽量避开风速较高或气象条件恶劣的时段。这样能减少由维护工作导致计划停机的电量损失,降低维护成本。

4.3.3“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的名称(按机组、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分列)、非标项目名称及主要的技术措施、检修的进度安排、标准项目总的工时和费用、各非标项目的工时和费用。

4.4“年度检修计划”的编报和批复

4.4.1每年7月15日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应经过充分论证和研究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包括检修项目、距上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工期、检修时间安排、重大非标项目及其立项依据)。

4.4.2安全生产管理部在8月15日之前,根据检修计划、设备状况和重大非标项目,经综合平衡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4.5检修计划的调整和落实

4.5.1检修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计划的落实工作(如落实备件、材料,对重大特殊项目做好设计工作并制定施工技术措施,搞好内外联系和协作)。

4.5.2检修计划经过批准后,检修人员如果要求调换检修机组或需要增减重大非标项目,必须向安全生产管理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4.6检修物资管理

4.6.1年度检修计划中特殊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由使用部门编制计划,综合部组织供应。

4.6.2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三年滚动规划中提出的重大特殊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应及早联系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

4.6.3各单位应有管理备品的人员或机构负责备品和图纸、资料的管理。

4.6.4对标准项目及部分非标项目,都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检查检修节约成果。

检修费用管理

5.1计划检修费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5.2计划检修费用,要从严控制使用,不得超支。

5.3发、输电主、辅设备的日常维护、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维修及事故抢修所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用分别在材料费及其他费用(修缮费)中列支。事故处理费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核定列入相关科目。

5.4各检修标准项目的费用额度。

5.5检修费用每年作适当的调整。

5.6计划检修费用由运管处下达。计划检修标准项目的费用及非标项目、生产建筑物、非生产性设施的大修费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核批准。

5.7维修费按运管处下达的指标,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发生的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5.8严格按下达的检修项目和费用额度编制检修工程实施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

5.9含技术改造性质的重大特殊项目,其费用应列技改费用;在完成年度检修计划的前提下,主、辅设备、生产建筑物的检修费用经允许可互相调剂使用,但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维护费不得与生产设备和生产建筑物的检修资金互相调剂使用。

检修的实施管理

6.1检修工作实行全面合同管理,设备和大宗材料、工程施工和外委加工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

6.2加强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项目、费用、时效、安全和技术文件进行全面的审定,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定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允许开工。

6.3在进行设备检修时,按运维合同主要依靠运维公司的检修力量,在不能满足要求时,考虑借工或对其余的检修项目实施外包。

6.4检修工作对外承包的管理:

6.4.1检修工作对外承包,资质审查及招标的方式进行,只有具备公司检修资格的检修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各单位机组设备检修外包工程的投标。安全生产管理部每年将按照有关检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工作业绩、技术素质及信誉进行资格审定,对检修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6.4.2应按运管处“检修工程外包管理办法”和“检修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检修项目对外招标、签定施工合同,并进行检修外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6.4.3为了便于检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的管理,减少检修的成本,招议标时要充分考虑检修工作的专业、设备和系统的完整,尽可能地减少现场外包队伍的数量。

6.5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检修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6.5.1编制机组检修工艺规程。

6.5.2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运管处具体情况制定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6.5.3编制机组检修文件包。检修文件包应包括检修项目工艺卡(工序、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施工记录表单、验收签证)、检修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

6.5.4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好设备检修情况,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要收集和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

6.5.5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验。

6.5.6搞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6.5.7建立和健全检修工时、材料消耗和费用统计制度,编制并不断完善设备定期检修的工时和费用定额,使定期检修工作逐步规范化。

6.5.8加强设备的定期试验工作,做好各种试验的记录。

6.5.9加强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管理,做好定期观测和检查及检修的计划和安排。

6.6检修开工前准备:

6.6.1大修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6.6.1.1针对机组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和最近一次检修的检查结果,结合上次检修总结进行现场查对。按照年度检修计划确定三年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有关的设计、试验(检修前机组的性能试验)和技术鉴定工作。

6.6.1.2落实物资(包括备件、材料、安全用具、专用工具及施工机具等)的准备和检修施工场地布置;对在大修中使用的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试验设备按照规程进行检查和相关试验。

6.6.1.3制订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6.1.4准备好检修文件包。

6.6.1.5确定需测绘并校核的备品配件加工图

6.6.1.6制定实施检修计划的网络图及施工进度表。

6.6.1.7组织检修班组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并做好特殊工作部署安排,明确三年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6.6.2检修开工10天前,应根据合同法完成所有检修项目外包施工合同,签订协议。

6.6.3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入现场并配合进行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7检修过程的质量管理

检修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修必修好的方针,为此应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根据运管处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检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6.7.1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制定的“W”、“H”点执行质量验收。

6.7.2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自检和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共同负责的办法。检修人员必须坚持质量标准,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验收人员必须深入检修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情况,不失时机地帮助检修人员解决质量问题,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坚持质量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6.7.3质量验收的职责分工如下:

6.7.3.1管理人员对检修项目质量验收方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负责。

6.7.3.2管理人员对设备检修的工艺过程、验收点质量标准、验收技术指标及执行情况负责。

6.7.3.3管理人员对检修工艺质量及测量的数据准确性负责。

6.8检修的进度管理

6.8.1制定检修进度计划时,应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和管理检修进度和检修质量相互的联系,检修项目应用网络图来控制该项目的进度。

6.8.2安全生产管理部要随时掌握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控制检修的进度。

6.8.3检修期间风场每周向运管处书面汇报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检修中发现重大设备问题,要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果该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要及时向运管处申请延期。

检修总结与设备评估

7.1在检修后,对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7.2检修除按规程的要求进行总结外,还应对下列问题做进一步跟踪分析:

7.2.1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对非标项目进行论证,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

7.2.2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7.2.3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有关标准项目的定额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7.2.4对检修外委项目的招标进行说明,对参加检修的队伍的资质重新进行评价。

7.2.5对检修资金进行效能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是否超定额等。

7.2.6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7.2.7设备检修之后,按照《检修规程》等办法进行设备评级,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

8支持性文件及相关纪录

8.1本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集团公司制度要求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集团、上级公司及公司制度、要求为准。

8.2本规定由运管处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8.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9支持性文件和图表

9.1支持性文件

9.1.1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9.1.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9.1.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9.1.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设备运行管理规则》

9.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指导意见》

9.1.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

9.2相关图表

9.2.1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附件1)。

附件1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委托运行项目管理处设备检修规范化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YGC-SC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范本(十二篇)

0 目的为明确检修管理部门职责及检修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定本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2 引用文件2.1原中石化(89)生字2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设备检修信息

  •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八篇)
  •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八篇)88人关注

    1 定义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2 检修前的准备2.1 设备检修作业 ...[更多]

  •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检查管理规定
  •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检查管理规定84人关注

    1、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⑴工作票制度;⑵工作许可制度;⑶工作监护制度;⑷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2、打开井下高压防爆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 ...[更多]

  •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规定68人关注

    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确保在xx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内设备检修作业的规范和设备检修作业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确保检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xx煤焦化工 ...[更多]

  • 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 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66人关注

    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我厂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1.2本标准适用于我厂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2 ...[更多]

  •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63人关注

    一、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的计划大、中、小修、故障检修及抢修工作。检修工作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2、外 ...[更多]

  •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6篇范文)
  •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6篇范文)63人关注

    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2 术语和定义(无)3 职责3.1机动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 ...[更多]

  •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0人关注

    1 定义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2 检修前的准备2.1 设备检修作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