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老干部办公室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凡本站离退休老干部,可以在老干部活动站选择各自爱好的项目进行活动。
二、为了活跃老干部文化生活,原则上规定每月播放录像1―2次,事先通知,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播放录像时必须要有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播放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把录像机收好上好锁。观看录像的同志,不得乱动电器设备,爱护桌椅、台布等公物设施。
三、要人人爱护公物。由于台球、沙狐球等设备价值昂贵,参加该项活动的同志都应倍加爱护,防止损坏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各种活动器械(包括球类、球拍、球杆、麻将牌、录音机等),使用方法要得当,用完后要及时归还管理人员。
四、活动场所不准吸烟,不准吃带果皮的食品,保持活动室的清洁卫生,空气新鲜。
第2篇 z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更好地为广大老干部服务,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无线移动电话的购置费、维修费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确因工作需要导致移动通讯费大幅增加的,需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加补贴。
二、全办工作人员必须将自己的移动通讯工具号码报综合处备案。号码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告知综合处更改,保证不因通讯工具发生变化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联系。
三、根据老干部工作特点,工作人员在外出办事和节假日时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通讯费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至150元的补贴。
五、工作人员退休后,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六、本规定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3篇 z老干部办公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各工作处的阅览室是专为老干部读书、看报、查阅资料服务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该场所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要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整洁。
二、阅览室的报刊、图书由各工作处统一订购。借阅者阅后要及时归还。逾期的报刊由工作处专人收管保存。
三、有条件开展图书借阅的工作处,要认真履行借阅手续,避免图书的损坏和丢失。
四、对购进的图书、工具书及订阅的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编号、盖章、陈列。
五、各类工具书和当天报纸、每月刊物只限在站内查阅,一律不外借。
六、经常清查整理图书报刊,保持书柜、书架整洁;每年对外借的图书、报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赔偿。
第4篇 z老干部办公室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办办公信息系统管理,保证电脑、复印机设备良好运行,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处室的电脑及附属设备由所在处室负责管理,综合处按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设备玩游戏、看光盘,未经办主任批准,任何处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
二、本办复印机只为本办正常办公提供复印服务,凡与办公无关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准复印。中央文件和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一律不得复印。
为了厉行节约,复印文件的页数和份数的总和在30张以上的,原则上到文印中心办理。
复印机使用完毕,需切断电源,防止事故隐患,将废旧的纸张进行清理,以保持机器周围的整洁。
三、本办各处室配置的音响、投影、摄像、照相机等设备,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四、新购置办公设备须按经费开支规定报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五、本办所有办公设备的保养维修,需报综合处由综合处联系设备维修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