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本规定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备件仓库财产及人身安全。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仓库安全管理。
规定正文:
1.0组织管理
1.1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1.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3 仓库是备件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货物存放区,因业务、工作等原因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由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仓库,凡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配合库房管理人员检查。
1.4 所有人员进入仓库不得携带背包、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1.5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不准带亲友到仓库参观。
1.6 库房内应保持通风、照明、门窗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汛、防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
1.7 库管人员必须熟知报警电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准确、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2.0消防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并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牌,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应按《仓库放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公司相关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2.3 防火设施、工具和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方便使用,不得随便动用;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对损坏及到期的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更换。
2.4 仓库内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仓库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后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熟知并严格执行防火规范(遵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0用电管理
3.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3.2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3.3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褥子、电暖气、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3.4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资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电器操作规程。
3.5 仓库内的常用电气设备,应当有班组长本人或指定专人看管,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并定期巡视检查供电线路,防止老化。
4.0储存管理
4.1 仓库内的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堵塞。
4.2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放在仓库内;若必须临时存放,需保证物品外包装及密封完好,存放在指定区域,并采取隔离措施。
4.3 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备件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4.4 仓库管理员搬运备件时,应有充分照明,保持道路畅通,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以防发生事故。
4.5 仓库不准代管私人物品,未经允许也不得擅自存放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
5.0应急电话
北京市火警电话:119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第2篇 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人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第3篇 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1、 冷库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斧等消防用具,库房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2、 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拨打火警、医疗急救等报警电话、报警时应当说清楚事故发生地点、燃烧物种类等情况;
3、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现有的一切消防设施阻止火情进一步扩大,以减少损失;
4、 冷库如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应及时通知机房人员关闭机器及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并疏散人员;
5、 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堵漏等相关应急措施;
xxxxx公司
年 月 日
第4篇 库房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1.1.2 对进入库房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3 对进库的危险化学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1.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1.1.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库房;
1.1.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库房安全;
1.1.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炉等危险活动;
1.1.8 负责做好库存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5篇 某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第6篇 库房出租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为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各类安全事故及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业部库房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及公司制定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00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生活区、库房设办公室、驾驶室内严禁吸烟,并不得驾驶室内烟头随意丢弃在库区和生活区内。
如有违反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2、库房、库区、生活区、严禁使用明火,如确实使用明火(如:电、气焊、喷灯)施工作业的,必须到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用明火申请单,并签订动用明火安全规定办证书,操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人员,方能施工。
3、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各类违禁物品。
4、未经分公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单位的任何空地,存放单位和个人商品和物品,若需露天和暂时存放,必须经过分公司领导同意,方能存放并按平米进行收费。
5、库房内应使用低温防燃性照明灯具或防爆灯,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具。
6、客户不得私自改动库内、办公室内电路和设施,如需局部改动必须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静卧公司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施工。
7、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如: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
8、严禁在库区内喝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和干扰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否则责任自负。
10、库内库房设办公室内、生活区、宿舍内、外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外明显部位晾晒衣物。
11、为保证分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我们都应共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00分公司2023年1月18日
第7篇 库房出租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各类安全事故及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业部库房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公司制定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00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生活区、库房设办公室、驾驶室内严禁吸烟,并不得驾驶室内烟头随意丢弃在库区和生活区内。如有违反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2、库房、库区、生活区、严禁使用明火,如确实使用明火(如:电、气焊、喷灯)施工作业的,必须到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用明火申请单,并签订动用明火安全规定办证书,操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人员,方能施工。
3、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各类违禁物品。
4、未经分公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单位的任何空地,存放单位和个人商品和物品,若需露天和暂时存放,必须经过分公司领导同意,方能存放并按平米进行收费。
5、库房内应使用低温防燃性照明灯具或防爆灯,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具。
6、客户不得私自改动库内、办公室内电路和设施,如需局部改动必须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静卧公司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施工。
7、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如: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
8、严禁在库区内喝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和干扰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否则责任自负。
10、库内库房设办公室内、生活区、宿舍内、外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外明显部位晾晒衣物。
11、为保证分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我们都应共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00分公司
2023年1月18日
第8篇 库房安全管理知识要点
1, 仓库意外的事故原因
仓库一经发生意外,关系到人员的安全及财物的损失、因此,仓库安全的预防及维护,应特别予以重视。
(1)、不安全的工作环境;
(2)、不安全的作业方式;
(3)、堆放方法错误;
(4)、超量存放;
(5)、警戒与防护不当;
(6)、其他如运搬作业不当等。
2、仓库事故预防之道
(1)、仓库安全方面
仓库主管平时应训练仓管人员熟悉各项安全法则,做好各项防止人员与物料发生意外的措施,具体做法如下:
● 标识具有警告及禁止的含义,如所有危险标记,装有危险品的容器及禁止烟火等。均漆以红色标志;
● 黄色漆具有特别注意的含义;
● 绿色有指导安全的含义;
● 白色或黑色相间的斜线,用以指示目标物;
● 紫色指示物品有放射性危险等。
(2)、仓库消防方面
仓库平时应该组织所有的员工成立消防组织,配备各类消防器具,定期施以救护训练与演习。
● 火灾的预防
a、 仓库应严禁烟火,电灯及电线绝缘良好,并作定期的检查。
b、 保持仓库清洁,下班前应巡查一次,再锁库房。
c、 以自燃得物料,堆放时勿积压过重,或时间过长。
● 火灾的救护
当大火发生时,应先迅速利用现有的消防设备,尽力救护扑灭,并立即通知最近的消防队前来施救。
3、仓库防盗方面
盗窃的发生,多数是因放置场所不当或仓库位置、构造、关锁不当等,因此仓管员须时时注意以下几点:
● 限定仓库人员出入,其他人员一律禁入;
● 下班或休息时,钥匙一定要保管好;
● 容易被盗物品的收藏处应通知值勤警卫人员,要求其加强巡逻。
● 小件而高价的物品应加锁保管;
● 仓库进出应登记,包括时间姓名,任务等记录,以备日后查明之用。
4、仓库劣料方面
金属物料由于生锈腐蚀等会有品质降低的顾虑,因此必须储藏在屋内的干燥场所,为防锈起见,有涂敷润滑油或机油的需要。对于因时日太久而导致品质劣化的物品,尤须严格防止在库过剩。
第9篇 某某大厦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某大厦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库房内用明火作业或汽油作业。
2.禁止在库房内吸烟。
3.禁止无关人员在库房内逗留。
4.合理利用库房条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物品,货架不能超负荷。
5.保持库房干净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害工作,防止物品损坏变质。
6.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7.库房钥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8.库房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9.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记录。
10.库房管理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1.认真填写安全检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10篇 冷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1、 冷库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斧等消防用具,库房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2、 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拨打火警、医疗急救等报警电话、报警时应当说清楚事故发生地点、燃烧物种类等情况;
3、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现有的一切消防设施阻止火情进一步扩大,以减少损失;
4、 冷库如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应及时通知机房人员关闭机器及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并疏散人员;
5、 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堵漏等相关应急措施;
*****公司
年月日
第11篇 m物业项目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管理处所属库房要指派专人管理,库房钥匙由专人负责,做好'六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汛、防鼠害、防危险品混存、防霉残损)。
二、库房门、窗要加装防盗门和防盗窗,仓间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物器分类码放,留有安全间距,确保通道畅通。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库管人员上班进入库房前必须检查库房门锁有无异样,下班离开时要检查仓间,拉闸断电,关窗锁门。将钥匙集中存放,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严禁在库房吸烟,使用明火。
五、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电热设备,乱拉照明线路,使用大瓦数电灯泡。
六、严禁挪用库房配备的消防器材。
七、严禁在库房内会客、留宿,非库房工作人员末经允许不得入内。
八、及时清除库房内的废、旧杂物。
九、对来历不明,性质不清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十、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要专库专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并报安全部门备案。
十一、库房专职人员应熟知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消防设备放置。
十二、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12篇 库房及出租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各类安全事故及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业部库房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公司制定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00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生活区、库房设办公室、驾驶室内严禁吸烟,并不得驾驶室内烟头随意丢弃在库区和生活区内。如有违反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2、库房、库区、生活区、严禁使用明火,如确实使用明火(如:电、气焊、喷灯)施工作业的,必须到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用明火申请单,并签订动用明火安全规定办证书,操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人员,方能施工。
3、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各类违禁物品。
4、未经分公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单位的任何空地,存放单位和个人商品和物品,若需露天和暂时存放,必须经过分公司领导同意,方能存放并按平米进行收费。
5、库房内应使用低温防燃性照明灯具或防爆灯,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具。
6、客户不得私自改动库内、办公室内电路和设施,如需局部改动必须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静卧公司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施工。
7、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如: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
8、严禁在库区内喝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和干扰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否则责任自负。
10、库内库房设办公室内、生活区、宿舍内、外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外明显部位晾晒衣物。
11、为保证分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我们都应共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00分公司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