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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管理规定(五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2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管理规定

(1)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

(2)在一个模板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保持一致,相对面的振动器应错开安装。

(3)作业前,对附着式振动器进行检查和试振。试振不得在于硬土或硬质物体上进行。安装在搅拌站料仓上的振动器,应安置橡胶垫。

(4)安装时,振动器底板安装螺孔的位置应正确,应防止底脚螺栓安装扭斜而使机壳受损。底脚螺栓应紧固,各螺栓的紧固程度应一致。

(5)使用时,引出电缆线不得拉得过紧,更不得断裂。作业时,应随时观察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或接零装置并确认合格。

(6)附着式振动器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时,每次振动时间不应超过1min,当混凝土在模内泛浆或成水平状即可停振,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状态时再振。

(7)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其面积应与振动器额定振动面积相适应。

(8)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使振波有效的振实混凝土,待表面出浆,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向前移动,移动速度应能保证混凝土振实出浆。在振的振动器,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

第2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式或爬架脚手架安全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为高层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可以进行升降作业,从下至上提升一层、施工一层主体,当主体施工完毕,再从上至下装修一层下降一层,直至将底层装修施工完毕。由于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今已被高层建筑施工广泛采用。目前使用的主要形式有导轨式、主套架式、悬挑式、吊拉式等。

(一)使用条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他不单纯是一种单项施工技术,而且是形成定型化反复使用的工具或载人设备,所以应该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必须对使用和生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厂家和施工企业实行认证制度。

(1)对生产或经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的,要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只有具备使用证后,方可向全国各地提供使用此产品。

(2)在持有建设部发放的使用证的同时,还需要再经使用本产品的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并发放当地的准用证后,方可向当地使用单位提供此产品。

(3)施工单位自己设计自己使用不作为产品提供其他单位的,不需报建设部鉴定,但必须在使用前,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经审查认定。申报单位应提供有关设计、生产和技术性能检验合格资料(包括防倾、防坠、同步、起重机具等装置)。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处于研制阶段和在工程上试用前,应提出该阶段的各项安全措施,经使用单位的上级部门批准,并到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对承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任务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资格认证,合格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不准承接工程任务。

以上规定说明,凡未经过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不准生产制造整体提升脚手架。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工程项目,必须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2、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新型脚手架,可以整体或分段升降,依靠自身的提升设备完成。不但架体组装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同时整个施工过程中,在每次提升或下降之前以及上人操作前,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由于施工工艺的特殊性,所以要求不但要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同时还要针对提升工艺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附着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及检查、维护、管理等全部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写,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3、由于此种脚手架的操作工艺的特殊性,原有的操作规程已不完全适用,应该针对此种脚手架施工的作业条件和工艺要求进行具体编写,并组织学习惯彻。

4、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对如何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作出规定,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具体施工的队伍进行审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分包单位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设计计算

1、确定构造模式。目前由于脚手架构造模式不统一,给设计计算造成困难,为此需首先确立构造模式,合理的传力方式。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把落地式脚手架移到了空中,(升降脚手架一般搭设四个标准层加一步护身栏杆的高度为总高度)。所以要给架体建立一个承力基础——水平梁架,来承受垂直荷载,这个水平梁架以竖向主框架为支座,并通过附着支撑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

(2)一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四部分组成:架体、水平梁架、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脚手架沿竖向主框架上设置的导轨升降,附着于建筑物外侧,并通过附着支撑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也是“附着式”名称的由来。

2、设计计算方法:

(1)架体、水平梁架、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撑按照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进行计算,提升设备和吊装索具按容许应力法进行计算。

(2)按照规定选用计算系数:静荷载1.2、施工荷 载1.4、冲击系数1.5、荷载变化系数2以及6以上的索具安全系数等。

(3)施工荷载标准值:砌筑架3kn/m、装修架2kn/m、升降状态0.5kn/m(升降时,脚脚手架上所有设备及材料要搬走,任凭人不得停留在脚手架上)。

3、设计计算应包括的项目:

(1)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变形和抗倾覆;

(2)提升机构和附着支撑装置(包括导轨)的强度与变形;

(3)连接件包括螺栓和焊缝的计算;

(4)杆件节点连接强度计算;

(5)吊具索具验算;

(6)附着支撑部位工程结构的验算等。

4、按照钢结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杆件本身的刚度,规定压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150,拉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在设计框架时,其次要杆伯在满足强度的条件下,同时满足长细比要求。

5、脚手架与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杆件相交汇的各节点轴线,应汇交于一点,构成节点受力后为零的平衡状态,否则将出现附加应力。这一规定往往在图纸上绘制与实际制作后的成品不相一致。

6、全部的设计计算,包括计算书、有关资料、制作与安装图纸等一同送交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确认符合要求。

(三)架体构造

1、架体部分。即按一般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进行搭设,双排脚手架的宽度为0.9 ~1.1m。限定每段脚手架下部支承跨度不大于8m,并规定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大于110m。其目的以使架体重心不偏高和利于稳定。脚手架的立杆可按1.5m设置,扣件的紧固力矩40~50n.m,并按规定加设剪刀撑和连墙杆。

2、水平梁架与竖向主框架。已不属于脚手架的架体,而是架体荷载向建筑结构传力的可靠性。刚性是指两部分,一是组成框架的杆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二是杆件的节点必须是刚性,受力过程中杆件的角度不变化。因为采用扣件连接组成的杆件节点是半刚性半铰结构的,荷载超过一定数值时,杆件可产生转动,所以规定支撑框架与主框架不允许采用扣件连接,必须休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框架,以提高架体的稳定性。

3、在架体与支承框架的组装中,必须牢固的将立杆与水平梁架上弦连接,并使脚手架立杆与框架立杆成一垂直线,节点杆件轴线汇交于一点,使脚手架荷载直接传给水平梁架。此时还应注意将里外两榀支承框架的横向部分,按节点部位采用水平杆与斜杆,将两榀水平梁架连成一体,形成一个空间框架,此中间杆件与水平梁架的连接也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4、在架体升降过程中,由于上部结构尚未达到要求强度或高度,故不能及时 设置附着支撑而使架体上部形成悬臂,为保证架体的稳定规定了悬臂部分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和不超过6.0m,否则应采取稳定措施。

5、为了确保架体传力的合理性,要求从构造上必须将水平梁架荷载,传给竖向主框架(支座),最后通过附着支撑将荷载传给建筑结构。由于主框架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所以刚度很大,这样脚手架的整体稳

定性得到了保障,又由于导轨直接设置在主框架上,所以脚手架沿导轨上升或下降的过程也是稳定可靠的。

(四)附着支撑

附着支撑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主要承载传力装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和到位后的使用过程中,都是靠附着支撑附着于工程结构上来实现其稳定的。它有三个作用:第一,传递荷载,把主框架上的荷载可靠地传给工程结构;第二,保证架体稳定性确保施工安全;第三,满足提升、防倾、防坠装置的要求,包括能承受坠落时的冲击荷载。

1、要求附着支撑与工程结构每个楼层都必须设连接点,架体主框架沿竖向侧,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少于两处。

2、附着支撑或钢挑梁与工程结构的连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做到严密、平整、牢固;

(2)对预埋件或预留孔应按照节点大样图纸做法及位置逐一进行检查,并绘制分层检测平面图,记录各层各点的检查结果和加固措施;

(3)当起用附墙支撑或钢挑梁时,其设置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有强度报告符合设计规定,并不得小于c10。

3、钢挑梁的选材制作与焊接质量均按设计要求。连接使用的螺栓不能使用板牙套制的三角形断面螺纹螺栓,必须使用梯型螺纹螺栓,以保证螺纹的受力性能,并由双螺母或加弹簧垫圈紧固。螺栓与混凝土之间垫板的尺寸按计算确定,并使垫板与混凝土表面接触严密。

(五)升降装置

1、目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有四种:手动葫芦,电动葫芦、专用卷扬机、空芯液压千斤顶。用量较大的是电动葫芦,由于手动葫芦是按单个使用设计的,不能群体使用,所以当使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葫芦群吊时,手动葫芦操作无法实现同步工作,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故规定使用手动葫芦最多只能同时使用两个吊点的单跨脚手架的升降,因为两个吊点的同步问题相对比较容易控制。

2、升降必须有同步装置控制。

(1)分析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事故,其最终多是因架体升降过程中不同步差过大造成的。设置防坠装置是属于保险装置,设置同步装置是主动的安全装置。当脚手架的整体安全度足够时,关健就是控制平衡升降,不发生意外超载。

(2)同步升降装置应该是自动显示、自动控制。从升降差和承载力两个方面进行控制。升降时控制各吊点同步差在3cm以内;吊点的承载力应控制在额定承载力的80%,当实际承载力在到和超过额定承载力的80%时,该吊点应自动停止升降,防止发生超载。

3、关于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

(1)索具和吊具都是指起重机械吊运重物时,系结在重物上承受荷载的部件。刚性的称吊具,柔性的称索具(或称吊索)。

(2)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用于吊挂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为6。所以有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6的规定。这里不包括起重机具(电动葫芦、液压千斤顶等)在内,提升机具的实际承载能力安全系数应在3~4之间,即当相邻提升机具发生故障时,此机具不因超载同时发生故障。(相当于按极限状态计算时,设计荷载=荷载分项系数(1.2 ~1.4)×冲击系数(1.5)×荷载变化系数(2)×标准荷载=3~4×标准荷载)

4、脚手架升降时,在同一主框架竖向平面附着支撑必须保持不少于两处,否则架体会因不平衡发生倾覆。升降作业时,作业人员也不准站在脚手架上操作,手动葫芦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改用电动葫芦。

(六)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1、为防止脚手架在升降情况下,发生断绳、折轴等故障造成的坠事故和保障在升降情况下,脚手架不发生倾斜、晃动,所以规定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

2、防坠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由发生坠落到架体停住的时间不超过3秒,其坠落距离不大于150mm。

防坠装置必须设置在主框架部位,由于主框架是架体的主要受力结构又与附着支撑相连,这样就可以把制动荷载及时传给工程结构结构承受。同时还规定了防坠装置最后应通过两处以上的了会着支撑向工程结构传力,主要是防止当是其中有一处附着支撑有问题时,还有另一处作为传力保障。

3、防倾斜装置也必须具有可靠的刚度(不允许用扣件连接),可以控制架体升降过程中的倾斜度和晃动的程度,在两个方向(前后、左右)均不超过3cm。防倾斜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在架体升降过程中始终保持水平约束,确保升降状态的稳定和安全不倾翻。

4、防坠装置应能在施工现场提供动作试验,确认可靠灵敏符合要求。

(七)分段验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每升降一层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升降有每次的不同作业条件,所以每次都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进行全面检查。

2、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升降时的作业条件,包括:脚手架所有连墙处完全脱离、各点提升机具吊索处于同步状态、每台提升机具状况良好、靠墙处脚手架已留出升降空隙、准备起用附着支撑处或钢挑梁处的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分段提升的脚手架两端敞开处已用密目网封闭、防倾、防坠等安全装置处于正常等。

3、脚手架升了长到位后,不能立即上人进行作业,必须把脚手架进行固定并达到上人作业的条件。例如把各连墙点连接牢靠、架体已处于稳固、所有脚手板已按规定铺牢铺严、四周安全网围护已无漏洞、经验收已达到上人作业条件。

4、每次验收应有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内容记录检查结果,并有责任人签字。

(八)脚手板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为定型架体,故脚手板应按每层架体间距合理铺设,铺满铺严无探头板并与架体固定绑牢,有钢丝绳空过处的脚手板,其孔洞应规则不能留有过大洞口,人员上下各作业层应设专用通道和扶梯。

2、作业时,架体离墙空隙有翻板构造措施必须封严,防止落人落物。

3、脚手架板材质量符合要求,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或专用钢制板网,不准用竹脚手板。

(九)防护

1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安全网的搭接处必须精密并与脚手架绑牢。

2、各作业层都应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最底部作业层下方应同时采用密目网及平网挂牢封严,防止落人落物。

4、升降脚手架下部、上部建筑物的门窗及孔洞,也应进行封闭。

(十)操作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搭设都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施工图进行,安装后应经验收并进行荷载试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正式使用。

2、由于附着升降脚手架属于新工艺,有其特殊的施工要求,所以应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向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全面交底,使参加作业的每人都清楚全部施工工艺及个人岗位的责任要求。

3、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考核,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并明确责任。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属高处危险作业,在安装、升降、拆除时,应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检查。

5、脚手架的提升机具是按各起吊点的平均受力布置,所以架体上荷载应尽量均布平衡,防止发生局部超载。规

定升降时架体上活荷载为0.5kn/m,是指不能有人在脚手架上停留和大宗材料堆放,也不准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等。

第3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升降设备,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种新式脚手架,并安装了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相较与悬挑式脚手架,它实现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高层、超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被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进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高层建筑结构上,依靠提升设备自行升降,具有较大的势能和不确定因素,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属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应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处的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倒塌,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解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下降作业前,操作人员在提升装置下吊点挂钩未钩住主框架的情况下,提前拆除承力构件,而此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尚未拆离,最终造成脚手架架体塌和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提升架的准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暂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体的分包管理归口部门为公司设备部。对于公司所采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分包单位均实行准入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建立附着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单,公司各项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单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单内选取。具体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认证证书;

5.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推荐证书;

6.租赁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明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的发包形式

1、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设备,现场架工进行安装、升降、拆除。在我国的资质管理中明确规定,脚手架作业分包属于劳务分包,可以承担的是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外的其他各类工程脚手架的搭设,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资质。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资质分为两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二级企业可以承担80米及以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因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队伍应具有的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是不能够租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自行施工或将由仅具有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必须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明确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目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生产的许可是建设行政部门所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资质和产品的部级鉴定或部级验收,故进入施工现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由于产品原理大体一致,但具体形式却存在较大的差异,通过部级鉴定或验收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造单位,都具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资质,所以应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提供与安装施工一起发包给同一家专业施工单位,这样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自己设计制造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于对构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装、维护责任明确。

3、专业分包单位应自行完成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仅仅包括安装、拆除作业,还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业。因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提升、下降作业都必须由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允许专业分包单位仅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总承包作业人员或其他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同时还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完成,需经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建筑物高度超过150米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提升架安装前编制、审批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

2.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6.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规定。

五、提升架的组织机构管理(目前我公司实际实施的管理要求):

项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内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项目提升架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具体的人员分工名单,组织机构内的人员需包括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机械工长、质安员、架工班长及班组等,租赁单位人员委托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提升架的现场总指挥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提升架的技术交底管理:

在安装之前,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详细告知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如附着支承布置点位、导轨、导轮安装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坠、防倾装置安装要求以及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说明已辨识的危险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方案审批后,提升架组装前,项目部需进行书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的主管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赁单位在设备及材料进场后也需对项目部进行专项的书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现场管理:

1.提升架的搭设要求及架体管理:

(1)提升架的组装及架体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3)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4)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5)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7)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8)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9)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10)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螺杆垫圈加单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长度应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提升架承力钢梁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阳台边梁或悬挑梁上,宜设置剪力墙、连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预留孔位置应尽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时需采用钢管支顶加固措施)。如确需设置在阳台梁或悬挑梁上的,项目部应有该部分梁的承载力计算书,并应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12)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确保位置准确,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13)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20;

(14)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脚手架需采用木枋、层板铺满铺牢。架体最下口设吊顶装饰板,板面需刷黑黄相间油漆,装饰板应确保在架体使用期间的牢固。中间架体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或采用水平兜网封闭。

(15)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16)当水平支承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双钢管且设置斜杆),确保其强度和刚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17)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18)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公司原则上在塔吊及施工电梯处不允许采用提升架,必须采用悬挑架)

(19)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为45°~60°;应与所覆盖架体构架上每一个主节点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20)外脚手架搭设必须规范、整齐,大小横杆伸出外架的长度基本一致(不大于150mm),外立面不多于四步架设置一道高度为18-20cm的踢脚板。有创优要求或重点项目外排横杆60cm间距设置一道,外排架体钢管需满刷明显的黄色油漆。

(21)架体在高度10米内必须有一次全封闭,脚手板离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5cm,脚手板与脚手板之间的缝隙不大于5cm;作业层应满铺设脚手板,作业层下方应有一层脚手板或安全平网防护层,防护层不应离作业层过远,一般防护层不超过一层高度。架体外侧必须用安全立网封严,并在安全立网内侧满挂一层钢丝网或塑料网,防止人、物坠落;

(2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

(2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内需设置上人通道,通道的设置应合理、规范。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防滑条等,并保持施工通道的基本畅通和稳固。

2.提升架的安全防坠装置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设置防坠装置,每次升降时必须使用防坠装置;

(2)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筑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3)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4)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整体式升降脚手架的制动距离小于或等于80mm,单片式升降脚手架制动距离小于或等于150mm;

(5)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6)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提升架的升降及设备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均需采用电动形式;

(2)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前项目部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时公司根据情况派人参加。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时项目部需召集组织机构内的所有人员及作业班组人员,并通知分包单位的委派的技术人员到场,架体提升或下降的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由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在现场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到及交底签字手续;

(3)所有的提升点均应按顺序统一编号,编号宜采用挂牌方式,并悬挂在醒目位置。电动葫芦进场及悬挂后持力前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的电动葫芦及插头均应有防尘、防雨、防砸措施,项目部应由专人定期对电动葫芦和链条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确保葫芦和链条的正常使用;位于同一升降范围内的电动葫芦应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产品,出厂时均应有合格证;

(5)提升架的电气控制室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架体上,电气设备的电线通过提升架时,必须用绝缘线与钢管非绝缘体隔开,电气控制由专业电工固定作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7)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项目部确定的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架体的每次升降总指挥均应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应委派项目部的其他人员专人负责;

(8)提升架在升降过程中的通讯指挥需确保畅通,要求使用对讲机且指定频道,指定的频道需独立,不得与其它工种的对讲频道有冲突;

(9)架体升降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10)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11)架体每次提升或下降作业均应先预升或预降100mm,并作出明显标记,预升或预降后对架体及提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全部符合要求后才能由总指挥下达提升或下降指令;

(12)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定的附表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夜间,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4.提升架的使用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照设计性能指标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结构施工时允许同时作业层数为2层,每层的活荷载不超过3kn/㎡;装修施工时允许同时作业层数为3层,每层的活荷载不超过2kn/㎡)。

(2)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

①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② 在架体上推车;

③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④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⑤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⑥ 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5)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6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等应每月维护保养;

(7)提升架每次升降及拆除时,均应在地面设置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8)当施工中发现提升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提升架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提升架的验收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具有下列文件:

(1)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鉴定或验收证书;

(3)产品进场前的自检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5)各种材料、工具的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测试报告;

(6)主要部件及提升机构的合格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首次安装完毕;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应按附表1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按附表2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提升或下降作业。

5.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提升和下降阶段均应对防坠、防倾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和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

第4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升降设备,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种新式脚手架,并安装了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相较与悬挑式脚手架,它实现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高层、超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被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进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高层建筑结构上,依靠提升设备自行升降,具有较大的势能和不确定因素,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属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应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处的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倒塌,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解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下降作业前,操作人员在提升装置下吊点挂钩未钩住主框架的情况下,提前拆除承力构件,而此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尚未拆离,最终造成脚手架架体塌和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提升架的准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暂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体的分包管理归口部门为公司设备部。对于公司所采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分包单位均实行准入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建立附着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单,公司各项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单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单内选取。具体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认证证书;

5.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推荐证书;

6.租赁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明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的发包形式

1、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设备,现场架工进行安装、升降、拆除。在我国的资质管理中明确规定,脚手架作业分包属于劳务分包,可以承担的是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外的其他各类工程脚手架的搭设,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资质。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资质分为两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二级企业可以承担80米及以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因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队伍应具有的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是不能够租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自行施工或将由仅具有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必须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明确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目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生产的许可是建设行政部门所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资质和产品的部级鉴定或部级验收,故进入施工现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由于产品原理大体一致,但具体形式却存在较大的差异,通过部级鉴定或验收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造单位,都具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资质,所以应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提供与安装施工一起发包给同一家专业施工单位,这样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自己设计制造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于对构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装、维护责任明确。

3、专业分包单位应自行完成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仅仅包括安装、拆除作业,还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业。因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提升、下降作业都必须由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允许专业分包单位仅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总承包作业人员或其他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同时还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完成,需经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建筑物高度超过150米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提升架安装前编制、审批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

2.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6.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规定。

五、提升架的组织机构管理(目前我公司实际实施的管理要求):

项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内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项目提升架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具体的人员分工名单,组织机构内的人员需包括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机械工长、质安员、架工班长及班组等,租赁单位人员委托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提升架的现场总指挥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提升架的技术交底管理:

在安装之前,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详细告知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如附着支承布置点位、导轨、导轮安装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坠、防倾装置安装要求以及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说明已辨识的危险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方案审批后,提升架组装前,项目部需进行书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的主管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赁单位在设备及材料进场后也需对项目部进行专项的书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现场管理:

1.提升架的搭设要求及架体管理:

(1)提升架的组装及架体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3)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4)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5)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7)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8)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9)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10)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螺杆垫圈加单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长度应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提升架承力钢梁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阳台边梁或悬挑梁上,宜设置剪力墙、连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预留孔位置应尽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时需采用钢管支顶加固措施)。如确需设置在阳台梁或悬挑梁上的,项目部应有该部分梁的承载力计算书,并应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5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也称为整体提升架或爬架)以其成本低、安装快、使用方便和适应性强等优点成为高层、超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属定型施工设备,一旦出现坠落等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1.安全及事故分析

1.1事故经过

1996年,佛出市某大厦工地,发生了一起井架卸料平台倒塌导致人员坠落的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发当天上午,该工地b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下降作业,当从22层往21层下降时,与井架卸料平台相碰,导致15层以上的卸料平台全部倒塌,致使在22层平台上操作的3名工人坠落,送医院均不治死亡。

1.2事故分析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下降时撞击卸料平台21层中部水平钢管的外伸端,导致15层以上的卸料平台失稳倒塌;

(2)作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落实,施工时违章蛮干。升降作业时未能严格按照该大厦整体提升外墙脚手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实施,下降作业前拆除大部分联结杆件,致使整体提升外墙脚手架刚度降低,下降过程中摇摆晃动,产生偏移和变形,碰撞了卸料平台。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责任不清、安全管理混乱和脱节。脚手架下降作业前未做检查、未制订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准备工作不充分,下降过程协调指挥监控不到位,联络信号不合理、不科学等,造成脚手架在下降过程中仍有工人在卸料平台上作业和有障碍物等严重安全隐患。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条件。

2.1资格认证制度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它不仅是一种单项施工技术,而且是形成定型化反复使用的工具或载人设备,所以应该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必须对使用和生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厂家和施工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1)建设部建字(2000)230号文《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第五十六条规定:“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主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审查手续”。并规定:“对已获得附着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结构构件在各地组装后,在有建设部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基础上,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并具体检验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处于研制阶段和在工程上使用前,应提出该阶段的各项安全措施,经使用单位的上级部门批准,并到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专业队伍施工,对承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任务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资格认证,合格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不准承接工程任务。

(5)各工种操作工人及有关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2.2施工组织设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平面布置、附着支承构造和组装节点图、防坠和防倾安全措施、提升机具和吊具以及索具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等从组装、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检查、维护和管理等全部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此外,还应编制各工种操作规程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计计算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竖向主框架、架底梁架、导轨与每个楼层的固定、设计荷载、压杆及拉杆的长细比等各组成部件以及防坠安全装置性能等均应进行设计验算,由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设计计算书,计算书与制作安装图等有关资料必须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审批。

3.1确定构造模式

主要确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三个组成部分(架体竖向主框架、架底梁架、架体板)之间和架体主框架与附着支撑构造之间的承传载受力模式,以便建立适合的计算简图。应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3.2设计计算项目

(1) 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变形和抗倾覆验算;

(2) 提升机构和附着支撑装置(包括导轨)的强度与变形;

(3) 连接杆(包括螺栓)和焊缝的计算;

(4) 杆件节点连接强度计算;

(5) 吊具、索具验算;

(6) 附着支撑部位工程结构的验算等。

3.3设计计算系数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1.2(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可变荷载分项系数1.4,冲

击系数为1.5,荷载变化系数γ<sub>1</sub>=1.3,γ<sub>2</sub>=2.0,索具安全系数为6,提升动力设备安全系数不小于3,吊具和机械构造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2。

3.4施工荷载标准值

设计荷载按结构架3kn/m<sup>2</sup>,装饰架2kn/m<sup>2</sup>,升降状态0.5kn/m<sup>2</sup>取值。

3.5杆件长细比

杆件在满足强度的条件下,尚应满足长细比的要求。压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150,拉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构造与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由落地式的双排立杆外脚手架发展而来的,其架体应是刚性较强的整体,架体上的荷载应通过框架均匀、合理地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去,并保证升降时不坠落、不倾斜。

(1)架体部分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进行搭设,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架宽0.9~1.1m立杆间距不大于1.5m,下部支承每段跨度不大于8m,支承跨度与架高的乘积不大于110m<sup>2</sup>.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连墙杆,连墙杆垂直距离不大于4m,水平间距不大于6m.。

(2)组成竖向主框架和架底梁架的杆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杆件的节点必须为刚性连接,以保证框架的刚度,使之工作时不变形,确保传力的可靠性。

(3)架体升降作业时,上部结构尚未达到足够的强度或要求的高度,不能及时设置附着支撑,此时,架体上部处于悬臂状态。为保证架体的稳定,悬臂部分高度不得大于架高的2/5,并不大于6m。

(4)附着支撑与结构的每个楼层均必须设置连接点,竖向主框架的连接点沿竖向一侧不得少于两处。附着支撑与结构的连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做到严密、平整、牢固。

(5)脚手架在升降时,为防止发生断绳、折轴等故障而引起坠落,同时保证架体不倾斜、晃动,必须设置防坠落和防倾斜装置。防倾斜装置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防坠装置应经现场试验,确认动作可靠、灵敏,符合设计要求。

(6)同步升降可使用电动葫芦,并且必须设置同步升降装置,以控制脚手架平稳升降。同步升降装置在使用之前应经过检测,确保其工作灵敏可靠。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7)脚手板应满铺,并与架体固定绑牢,无探头板出现。作业层架体与墙之间空隙必须封严,防止落人落物。脚手板材质要符合要求,不准使用竹脚手板。

(8)悬空高处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各作业层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立柱的固定及间距、上下横杆的搭设及高度、栏杆立柱与横杆的连接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9)架子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防护,每张立网应拴紧扎牢,各立网的搭接处无空档。密目式安全网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的规定,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准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10)作业层下悬空处应用木板等材料作全封闭防护,最底部作业层下方应同时使用密目网及平网挂牢封严,确保大件物品及人员不坠落。

(1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部、下部建筑物的门窗及其他洞口均应进行封闭。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交底与验收

5.1交底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之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以确保脚手架的安装质量和施工安全。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之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蛮干,以确保脚手架的安全使用。

(3)交底均要有书面交底资料,有关人员要签字。

5.2验收

(1)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2)每次提升(下降)前,均要对竖向主框架、支撑框架、防坠、防倾安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措施、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点、电动葫芦等逐项进行检查,各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后再提升(下降)。

(3)每次提升(下降)后,使用前均要进行验收检查验收螺栓紧固情况、架子拉结情况等,确认架体稳定、防护措施符合要求、防倾和防坠等安全装置处于正常状态、无安全隐患再使用。

(4)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手续要齐全,整理好有关资料。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与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6.1脚手架安装、升降操作人员及使用人员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及升降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发给证书,持证上岗、确定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人员必须为持证上岗的人员,熟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正确使用方法。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安全教育,避免出现违章蛮干现象。1997年,南京某工地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脚手架斜拉杆安装不合格,甚至缺少斜拉杆,导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坠落,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4)高处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体质良好,并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划定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6)升降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协调。

7) 施工时,脚手架严禁超载。物料堆放要均匀,避免荷载过于集中。

(8) 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拆除各种杆件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9) 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堆放、掉落在架子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

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发生坠落伤人。

(10)在脚手架上需要用力操作时,要注意站稳,并用手抓牢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以免用力过猛,使身体失去平衡而坠落。

7.结语

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性价比高,在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施工中已呈现出了全面普及之势。为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使用,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认证和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有严格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和体检工作,减少及至消除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管理规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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