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物业管理商务指标规范
中医药大学物业管理商务指标
1、交货地点:**市大学城**中医药大学一期各教学区、生活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服务质量监督与付款条件:
3.1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标准参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评分标准》和《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校区》执行。
3.2中标单位在开展以上各类管理服务时,必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
3.3中标单位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3.4学校将通过巡查、发放调查表等途径跟踪及了解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
3.5学校每年扣出年综合管理费的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如果各项服务指标达到要求,学校师生对服务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0%,学校将扣下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全额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高于95%的,学校另外支付年管理费用的0.5%作为奖励;满意率为85~90%的,学校扣下服务质量保证金20%,余下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为80~85%,学校扣下服务质量保证金的50%,余下支付给服务单位;满意率为75~80%学校扣下全部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给服务单位发出服务质量黄牌警告;满意率低于75%的,学校扣下全部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及押金的50%,同时与服务单位终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