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本规范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2职责与分工
2.1 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2 生产处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2.3 化工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生产副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处。
3.2 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有关处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生产处组织实施。
3.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处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3.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处。
3.4.2安全环保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动处。
3.4.3 机动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3.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处。
3.4.4 对各处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处负责协调解决。3.4.5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处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3.5 各处室审核内容
3.5.1 生产处审核内容
3.5.1.1 停车
3.5.1.1.1停车时间
3.5.1.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
3.5.1.1.4停车顺序示意图
3.5.1.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
3.5.1.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1.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1.1.8盲板安装示意图
3.5.1.2 开车
3.5.1.2.1开车时间
3.5.1.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1.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
3.5.1.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1.2.5开车顺序示意图
3.5.1.2.6开车操作步骤
3.5.1.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
3.5.2 安全环保处审核内容
3.5.2.1 停车
3.5.2.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2.1.2注意事项
3.5.2.1.3停车顺序示意图
3.5.2.1.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
3.5.2.1.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5.2.1.6盲板的安装
3.5.2.1.7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5.2.1.8三废排放
3.5.2.2 开车
3.5.2.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2.2.2开车顺序示意图
3.5.2.2.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
3.5.2.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
3.5.2.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
3.5.2.2.6拆除盲板
3.5.2.2.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2.2.8开车操作步骤
3.5.2.2.9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3.5.3 机动处审核内容
3.5.3.1 停车
3.5.3.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3.1.2计划停车时间
3.5.3.1.3停车顺序示意图
3.5.3.1.4公用工程停送时间
3.5.3.1.5阴井隔离情况
3.5.3.1.6设备、管线清洗置换
3.5.3.1.7交付检修
3.5.3.2 开车
3.5.3.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5.3.2.2开车时间
3.5.3.2.3公用工程输送时间
3.5.3.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
3.5.3.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
3.5.3.2.6水试车步骤及要求
3.5.3.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
3.5.4 审核时间停开车方案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全部审核完毕。
3.6 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取样分析后,填写岗位停车七级确认表,一式两份,由岗位负责人、值班长或工段长、车间领导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处,一份车间存查。
3.7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七级确认表后,向生产处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8 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 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分析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七级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值班长或工段长、车间领导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七级确认表后,向生产处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 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 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