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 、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 、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